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噻虫 噻虫嗪水分散粒剂采购合同公告(射阳县植物保护站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924-SYHY-X2024-0012001
二、合同名称: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50%烯啶·噻虫嗪水分散粒剂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24-SYHY-X2024-0012
四、项目名称: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射阳县植物保护站
地址:射阳县国投大厦433室

联系方式:18021865598
供应商(乙方):南京惠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32365108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世佳优品50%烯啶·噻虫嗪水分散粒剂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射阳县植物保护站指定地点。
联系方式:13236510801
主要标的数量:1.4015
主要标的单价:3475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天
采购方式:cgfs00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0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08 10:47: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惠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包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项目名称: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4-SYHY-X2024-0012甲方:(买方)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乙方:(卖方)南京惠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1包:50%烯啶·噻虫嗪水分散粒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货物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品牌数量(吨)单价(元)总价(元)50%烯啶·噻虫嗪水分散粒剂10克/袋,世佳优品1.4015吨347500.00元/吨48700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肆拾捌万柒仟元整。肆拾捌万柒仟元整。肆拾捌万柒仟元整。肆拾捌万柒仟元整。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格、供货、运输(含装卸)、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所有含税费用,同时包含分装送到指定地点价格,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分发、质量检验、第三方核查等伴随服务,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捌万柒仟元;小写:4870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及支付预付款。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质保期8.1质保期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履约期限及地点9.1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毕。9.2供货方式:乙方在合同约定供货期间内送货完毕,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做好售后服务、技术指导及负责所供货物的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工作。9.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货款支付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因未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中标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全面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中标方提供全额发票,无质量、服务问题,在财政拨款到位后一次性全部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付款一律通过银行结转。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2.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问题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5上述的货物免费质保期为2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在免费质保内。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询价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3.3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的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射阳县政府采购JSZC-320924-SYHY-X2024-0012号询价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被招标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18.3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18.4.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一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射阳县植物保护站乙方:南京惠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射阳县鹤都路国投大厦地址:南京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0515-82320016联系电话:132365108017月招签订年3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噻虫 噻虫嗪水分散粒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