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排水管网养护 排水设施委托日常养护维修 雨污混接情况排查及排水热线处理处置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7552820241201

二、合同名称: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6102240415191082-16104682
四、项目名称: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朱枫公路9880号
联系方式:021-57351413
供应商(乙方):上海金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士明(男)
地址:
联系方式:021-5732121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64978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对枫泾镇镇域内的排水设施委托日常养护维修和巡查、雨污混接情况排查及排水热线处理处置等相关工作。服务要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服务标准:按照养护检查标准,频率,验收合格。

2.合同金额(元):
264978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的合同(11N00247552820241201).pdf

编号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合同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旨在为排水管道设施养护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二、本合同适用于各类排水管道设施的养护。三、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四、本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五、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本合同文本内容另行制定。六、本合同示范文本自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5528202412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金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士明(男)地址:朱枫公路9880号,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40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500电话:021-57351413,电话:021-57321219传真:,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王亚文为确保枫泾镇区域范围的市政管网设施的养护、维修,确保管道设施的完好、整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设施养护维修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中标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养护范围签定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第二条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2、其他文件(包括金府办发2014(42)号《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水务(2017)147号《关于本区排水管道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金水务(2017)218号《关于调整本区排水管道运行、管理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第三条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养护范围:详见:枫泾镇雨水管道养护计划表、枫泾镇污水管道养护计划表2.养护内容:管道设施养护、管道设施日常巡视(对违法私接、乱接、破坏区属管道设施或影响设施安全的,限制其停止作业,督促其及时办理备案)、污水管道及井盖等设施的保洁维修、养护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第四条1、本合同价格为2649788元整(贰佰陆拾肆万玖仟柒佰捌拾捌元整)2、付款方法分期付款3、本工程结算方法:按固定单价包干;4、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7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5、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第五条养护期限1、合同原则上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每年签订的方式实施。在合同届满前15日,商议并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2、本服务的服务期限:。第六条养护质量和考核1.养护质量(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城建发展公司所考核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2.养护考核(1)乙方应认真按照城建发展公司制定的(参照执行金水务(2017)218号文件)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2)城建发展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做、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考核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考核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管道设施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管道设施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1、按照城建发展公司制订的枫泾镇三级污水管网运行、管理工作月(年)考核要求和评分表、月建设工地周边排水设施养护和监管月报表;每月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2、对乙方日常养护中的质量、安全、养护周期和巡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3、对乙方承包养护的管道设施完好状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危急状况限期要求乙方采取应急措施。4、按照城建发展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等情形出现需对管道设施进行特殊养护时和计划调整时,要求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义务:1、向乙方提供国家建设部、上海市政府颁布的有关管道设施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健全双方内业资料。2、合同签订后,半年支付合同总额的50%养护经费;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合同养护经费。3、为乙方养护管理与养护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优先提供方便。4、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管道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5、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图纸等资料。6、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7、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乙方的权利:1、按照合同确定的养护设施范围,取得确定标的的养护经费。2、按照确定的养护经费制定年度、月度养护计划,安排日常养护。3、在履行本合同时,如遇突发事件等情况应用养护手段无法或难以解决的,报甲方认可并实施作业的,可向甲方提出补充支付养护经费。乙方的义务:1、编制年度养护工程预算和月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经甲方认定的养护计划,在本合同确定的养护项目内合理使用养护经费,确保污水管道设施完好、整洁。2、按照规定对污水管道设施组织每日巡视和经常检查,发现窨井盖失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及2小时内调换,每月对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巡视过程中,对违法私接、乱接区属污水管道设施或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限制其停止作业,督促其及时办理备案;汛期,要提前做到及时有效的巡查和防汛组织工作;同时,要做到现场监管,及时提出需改进措施,有效防止损坏管道现象发生。3、搞好内业、外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上报工作,配合甲方派出的人员进行污水管道设施完好状况检查、考核及日常安全、质量的检查。4、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参加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5、协助甲方调查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6、对突发性的污水冒溢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到现场并采取措施。7、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行业规范服务达标窗口及文明行业活动。8、乙方进场后,乙方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等自行解决。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9、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10、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养护垃圾须堆放于规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11、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13、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乙方承诺:完成城建发展公司下达的年度养护各项指标,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养护工程的实施。第九条: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养护项目,也不得将养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乙方在本合同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养护承包,所需材料、制品、设备等,均由乙方根据市场渠道和自身能力采购解决。采购材料的质量、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一条:合同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停工、整改或者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负责协调并保留延缓支付养护经费及追究责任的权利。第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第十四条养护方案及调整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有权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第十五条:本合同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第十六条其他约定:养护期间发生设施量变动,按实结算。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07-09,日期:2024-07-09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附件一安全管理协议甲方(发包方全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全称):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养护安全。双方签定协议如下:1、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养护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范围详见:枫泾镇雨水管道养护计划表、枫泾镇污水管道养护计划表。2、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3、乙方应建立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干部(有证)负责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等工作,建立完善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4、乙方应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5乙方应认真勘察现场,按《上海市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乙方必须检查、督促养护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乙方指派同志负责设施养护工作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7、乙方在养护合同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8、贯彻“谁养护、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双方人员在养护期间造成伤亡、火灾(火警)、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一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9、因下水道养护不当,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车辆或行人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0、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养护合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管理网络以及应急预案报甲方审批。1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1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治安消防协议甲方(发包方全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全称):为了贯彻《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暂(寄)住人口管理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内部治安、消防、暂(寄)住人口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内部秩序,为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此,双方签定协议如下:1、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养护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乙方法定代表人为,养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治安消防负责人为,,上述人员应对工程治安消防工作负责,甲方指定负责联系有关事宜。3、乙方应将治安、消防工作纳入施工大纲。4、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内部稳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治安、刑事及治安灾害等事故的发生;调节各类纠纷,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5、乙方应对职工做好经常性的治安、法制、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且处于完好临战状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6、乙方应认真执行上海市暂(寄)住人口管理规定,外来人员进现场后三天内向所属公安机关申报暂(寄)住人口。乙方人员亲友不得擅自在暂住处住宿。7、乙方人员在宿舍等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等;严禁乱拉电线,不准在禁烟区或床上吸烟,保持宿舍整洁。8、严禁赌博、偷盗公私财物,不准打架和聚众斗欧。乙方进场后,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定、要求。9、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须向乙方进行治安、消防、外来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交底。10、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承包单位不安定因素和各类闹事苗子,会同有关部门和乙方研究对策,疏导化解矛盾。11、甲乙方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治安、火灾及其他事故,积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12、乙方不得使用电炉、煤油炉、乱拉接电线;严禁酗酒、赌博、打架、嫖娼、吸毒等。以上情节造成严重后果,乙方除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外,相关责任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三廉政协议书甲方(发包方全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方全称):为了落实市委、市府“建一流工程、出一流思想、育一流人才”的指示精神,确保养护工程安全、优质、按时完成,教育干部职工在养护管理中加强廉洁自律,提高反贪防腐能力,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市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1、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枫泾镇2024-2026年市政排水管网养护项目合同》的附件,与养护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有责任向养护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3、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保持廉政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养护中保持廉洁的情况实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双方履行本协议情况。5、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活动,需经主管领导同意。甲方人员不得擅自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缴。6、甲方人员在本养护工程项目中发现乙方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7、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8、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订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9、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通报批评;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甲方有权追究责任,给予处罚,直至终止工程合同。10、乙方若在养护工程项目中贿赂甲方人员,甲方除有权取消或终止养护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外,还应向检查机关如实举报,并提请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对有行贿行为的单位,按照《关于对建筑市场中具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处理的暂行办法》规定,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1、乙方在养护工程项目中若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情节严重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其,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排水管网养护 排水设施委托日常养护维修 雨污混接情况排查及排水热线处理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