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2024)
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775165620248601
二、合同名称: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TXC-ZFCG-2024-008
四、项目名称: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
联系方式:0994-2345820
供应商(乙方):中色蓝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联系方式:159306016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的核查标准及规则,对照最新遥感影像和举证照片,检查图斑地类、属性、边界、单独图层信息、举证信息等相关属性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正确性。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的核查标准及规则,对照最新遥感影像和举证照片,检查图斑地类、属性、边界、单独图层信息、举证信息等相关属性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正确性。(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 11月30日前,具体以合同约定和任务书规定为准。服务标准: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合同金额(元):3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19——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项目(项目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承担方)乙方:中色蓝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签订日期:2024年6月24日(项目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承担方)乙方:中色蓝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级承揽方测绘资质等级: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作目标以自治区卫片监测成果为基础,以核查通过的县级实地调查举证成果和填报信息为依据,按照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以单图斑为对象进行预变更工作,对图斑变更、质量控制、地类变化数据统计进行全流程管理,形成单图斑预变更成果,经自治区级核查单位核查并整改后,提交合格的成果。二、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根据甲方要求,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的核查标准及规则,对照最新遥感影像和举证照片,检查图斑地类、属性、边界、单独图层信息、举证信息等相关属性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正确性。主要工作内容: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土变更调查核查技术方案对院技术人员进行相应技术培训工作。2、对一级检查检查通过的图斑进行100%逐图斑核查,对预变更错误图斑详细描述错误原因、标识错误位置并通过单图斑变-1-更系统及时反馈。3、对修改完成的预变更图斑进行复核,工作内容同上。4、编写实施方案、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等。5、完成其他涉及图斑核查相关工作。同合三、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工期: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11月30日四、项目相关要求1、质量要求本项目各项工作形成的成果质量应满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3年度适用)《国土调查数据库规范》(2023)等国家、自治区相关国土变更调查标准成果质量要求。2、人员要求项目现场负责人需担任过三调、核查、变更调查及相关国土调查项目。其他技术人员应具备国土调查及相关核查经验,专业应涉及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土地管理、摄影测量与遥感等。3、场地要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4、保密要求乙方应当遵守《国家安全法》、《数据法》、《保密法》等-2-相关法律,以及甲方的各项保密要求和数据安全,对涉及接触的甲方相关各类信息、数据(无论是何种载体形式)均负有第一保密责任人的职责,在服务中、服务完成后,无论故意或过失都不得对所知悉的各类信息、数据对外披露、利用、传播、尤其不得因此获利,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甲方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否则涉及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刑事、民事等各类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iL乙方承担。服务期间遵守国家及采购人保密相关要求,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所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到人,同时根据项目需要,同安排专人负责各类资料保存,确保资料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完成全部任务后,按照甲方要求对涉密文件和资料进行清退或销毁,规定清退或销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并形成记录。使用碎纸机将文件包括各种图纸、数据、中间记录、文件等彻底粉碎。5、项目成果类型成果要求矢量成果审核结果矢量、阶段性过程矢量表格成果相关数据统计,反馈记录等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实施方案等五、项目总经费及付款方式:-3-1、本项目服务收费价税合计为:¥: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2.合同含税总金额(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为¥300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6%,即不含税总价为¥283018.87元(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零壹拾捌元捌角柒分),税额为¥16981.13元。乙方提供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双方确认以不含税总价为基准确认税费并同意自新的增值税税率(下称“新税率”)执行后的首次应付款项时,适用新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根据国家规定新税率调整该次及此后的应付款。2、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经费的7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210000.00元);完成项目合同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经费剩余30%,即:人民币玖万整(90000.00元)。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依甲方要求开具发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依约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甲方的义务1、甲方自接到乙方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2、甲方应协调好各县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4-3、甲方保证项目经费按时支付,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项目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对乙方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指导。5、甲方应当及时接收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资料,并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意见。七、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2、乙方应于项目工作开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写,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3、乙方工作人员对于甲方的数据、保密信息等严格保密,并承担泄密造成的后果。4、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的安全负全责。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并提交成果。八、资料的权属约定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对从事该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九、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任务延期的,甲方应当对服务期限做出相应延长;使合同无法履行-5-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4、项目通过验收,工程款项全部付清后,本合同终止。十、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违约金,逾期支付十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提交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逾期十日不能提供或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导致其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提交成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乙方逾期提交成果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5、乙方提交成果未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因返工等原因导致预期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第10.3条承担违约责任。6、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6-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管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条款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经双方协调一致,应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7-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邮政编码:831100联系人:张昭电话:0994-2345820账号:300480020902642694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昌吉市延安南路支行日期:2024年6月24日乙方(盖章):中色蓝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邮政编码:101300联系人:郭小祥电话:15930601652账号:333765733254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首都机场支行日期2024年6月24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测成果数据质量检查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