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24)



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客商考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155001JH028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155001JH028
项目名称:
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客商考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人:
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代理机构:
甘肃柏玉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4-29
供应商:
甘肃弘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行业:
汽车租赁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客商考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4-29
合同总金额:
60.0(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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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客商考察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155001JH028磋商文件编号:155001JH028甲方合同编号:甲方: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乙方:甘肃弘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4月29日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3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6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l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磋商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提供车辆,并以实际用车情况据实结算费用。。第六条验收车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甘肃兰州验收时间:项目截止日验收地点:甘肃兰州280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第七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文源、徐振良;联系电话:13669301103、139198092311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1小时之内作出及时响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1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1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合同的转让、分包服依据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58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3%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0‰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0%。5.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种方式解决:(1)向兰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向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信息化项目适用)1.本合同项目的最终用户为甲方,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权、版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甲方有权对软件进行修改。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目的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等资料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但甲方在本平台应用、二次开发或升级除外。4.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项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甲方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名称(盖章):兰州市人民政府合乙方名称(盖章):甘肃弘业汽车服务作交流办公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字)票宗日期:202年4月29日日期:2024年4月29日特别说明:系1.本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