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2024)
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5775165620247601
二、合同名称: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合同
三、项目编号:ZTXC-ZFCG-2024-007
四、项目名称: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
联系方式:13565329586
供应商(乙方):武汉智博创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3栋1单元2层01号、02号
联系方式:181712698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 数量:1.00 单价(元):24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基于B/S架构的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其配套数据处理、建模、入库工作。服务要求:基于B/S架构的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其配套数据处理、建模、入库工作,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服务标准:基于B/S架构的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及其配套数据处理、建模、入库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4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合同.pdf
编号: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受托方(乙方):武汉智博创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20日签订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住所地: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法定代表人:杨柏林项目联系人:伍漫春联系方式:13565329586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124号单位电话:0994-2336163单位电子邮箱:受托方(乙方):武汉智博创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3栋1单元2层01号、02号张发勇法定代表人许荔娜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171269879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汤逊湖北路33号华工科技园·创新基地13栋1单元2层01号、02号电话:027-87900719电子信箱:service@whzbcx.com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完成“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以下简称“本系统”)项目,并按照合同支付研究开发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作范围1.1工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研发本系统,并辅助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相关的数据处理工作;甲方全力协助,配合乙方关于本项目研发及验收中所涉及到的工作。1.2本系统建设内容及要求1、基于B/S架构的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2、辅助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相关数据处理、建模、入库工作。具体参数:1.支持同时加载不同格式(cad、shp、kml)的矢量数据、卫星遥感影像、矿山倾斜摄影三维模型数据、三维地质模型数据、三维属性模型数据;2.支持属性数据管理、空间数据管理、文档数据管理和元数据管理;3.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按照部门、角色、用户多级管理模式;4.支持交互式三维展示,基于三维视图的放大、缩小、漫游等工具,支持手动漫游和基于路径设置的漫游;5.支持在地图上标注文本、点、线、面等,在需要添加标注的位置进行任意标注,并可选择标注的颜色、大小等样式;6.具备矿区信息不同矿种的数据展示及综合查询功能,可根据用户提供的查询条件,快速精确地检索到相关信息,可将查询到的结果生成图表或导出为Excel格式文件;7.支持基于三维视图的视域分析、阴影分析、天际线分析、淹没分析等分析功能,支持基于矿体和地质体进行开挖、剖切以及隧道漫游等分析;8.支持距离,角度、面积和体积量算等;9.支持在移动端查看矿山相关信息和模型;10.配合用户进行数据收集,辅助完成矿山建模相关的数据处理和三维模型构建(地下巷道建模、钻孔三维建模、剖面三维建模、地质体自动建模、基于地层结构的属性建模)。21.3项目工期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1.4提交成果(1)软件成果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B/S)1套矿产资源一张图可视化管理平台(M/S)1套(2)文档成果需求分析报告1份;技术报告1份;数据库设计说明书1份;用户手册1份;测试报告1份;用户安装手册1份;项目工作报告1份。第二条合同价格本次服务收费价税合计为:2498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第三条支付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付至乙方如下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地大支行1户名:[武汉智博创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638805408911纳税号:[91420100333510391Q13.2项目支付日期和方式3.2.1预付款: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给乙方,即:1249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3.2.2验收款:乙方完成的系统开发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50%给乙方,即:1249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玖佰元整);3.2.3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电子普通发票。3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资金。4.2协助乙方获取开发中的一切相关必须资料及工作条件。4.3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有权利获悉项目的实施进度并督促项目的如期进行。4.4负责与最终用户在实施工作中的协调、沟通工作。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的要求相符。5.2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5.3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的相关人员提供2-3个工作日的培训服务,甲方应在培训日前7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第六条验收6.1本系统部署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乙方提交申请后5日内组织项目成果评审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6.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项目相关的图纸、数据或工作条件原因导致时间延误的,进度相应顺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因甲方延误等原因使得合同未能得到有效履行,甲方应就承担违约责任。7.2甲方迟延支付合同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甲方应承担责任。7.3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接受验收合格的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7.4如果因为乙方原因使得合同未能得到履行,乙方应就延误承担违约责任。7.5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7.6由于乙方原因使得验收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的延长期限内及时进行修改。第八条不可抗力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约执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48.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8.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9.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条保密10.1甲乙双方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双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10.2如双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双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3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2]年内有效。第十一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11.1项目中使用的乙方原有的ZGIS平台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在本合同项下新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共有。11.2双方同意在乙方平台上共同完成的新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方共有。11.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独自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等权益享有无偿使用权。11.4项目中所使用到的由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11.5侵权救济:乙方保证其在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合同软件包括为本合同和/或合同的目的而开发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果甲方因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软件的相关权利而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因此涉入诉讼、索赔或其他司法程序(以下称“侵权诉讼”),乙方同意进行处理和赔偿,并承担甲方及最终用户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合理损失等)。5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本合同正文为准。甲方: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乙方:武汉智博创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02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0日36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资源可视化管理平台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