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彩超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XCSD-2024-383)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发布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2929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_第4包
三、项目编号 :XCSD-2024-383
四、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_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联 系 方 式 :27986278
供应商(乙方):天津中羽名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4
联 系 方 式 :186022789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_第4包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9.2(万元)
合同金额: 79.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年 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中羽明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300447490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上海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8PWT6G
企业办公电话:1860227897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XCSD-2024-383第4包肿瘤科和血管外科便携彩超合同.pdf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07月10日
项目编号:XCSD-2024-383(第4包)合同书甲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电话:022-27986278乙方:天津中羽名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4电话:176956878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彩超设备采购项目/XCSD-2024-383(第3包)(招标/谈判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货物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货物型号:AnesusME7/M6生产厂家: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购置设备数量:2套(货物配置清单详见附件1)货物总价:¥7920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主体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货到现场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应有费用。产品如为进口产品还需包括外贸代理费及进口环节产生的税费等。)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货物明细:项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总价1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迈瑞AnesusME7深圳迈瑞广东深圳¥446000.00元1套¥446000.00元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迈瑞M6深圳迈瑞广东深圳¥346000.00元1套¥346000.00元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792000.00元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近一年内生产的全新产品(包括零配件),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安装时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进口设备还应在两个月内提供进口设备报关单和商检单,乙方承诺所提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符的情况,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自安装验收后提供60个月整机免费维修质保期,并负责终身维护。若设备出现故障,乙方需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乙方应尽快出具维修方案并进行设备维修,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设备维修。质保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向甲方支付货物款总值30%违约金。如在质保期内更换配件,该配件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如本次采购的货物配有UPS电源或内部电池等,乙方应按技术要求定期对货物外配的UPS电源及内部电池使用情况进行维护,保证电池的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三、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有关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在实施购置、安装调试、使用设备的各个阶段杜绝出现各种形式的行贿、受贿及其他商业贿赂行为发生。一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所供货物在甲方或甲方指定处(具体地点:用户指定)交付,并于货物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适当调整)负责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安装及调试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七、货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甲方具备装机条件后30日内,乙方须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达到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款的90%。在设备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给乙方剩余10%的款项。3、如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甲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货物更换并无质量问题后方可按“付款方式”付款,付款的时间及该维修部位质保期则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产地及制造厂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一月内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一月以上至三个月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三个月及其以上不能交付货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货物款总值30%违约金。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经鉴定由于设备质量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赔偿和法律责任。十、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国家质监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0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结果应为最终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三、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具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如开具虚假发票,乙方将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公章):天津中羽名汇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004电话:022-27986278电话:1769568787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金街支行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天津华苑支行开户银行代码:102110000076开户银行代码:账号:0302010219300130331账号:03004474901H20年7日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超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