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批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运维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34169920240709000007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重新上传合同
变更日期:2024-07-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机关
电 话:18255585321
五、附件
附件信息:
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合同(1).pdf
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BZSJ2024CG087号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四年六月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暂定1年(365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2服务地点: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2024年底,项目运维正常、等保测评合格、未出现网络安全事件的,供应商提供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4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7)“天”指日历天数。2.服务规格2.1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一致。3.合法性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4.服务要求4.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4.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甲方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6.质量保证6.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6.2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6.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乙方履约延误7.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7.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8.误期赔偿8.1除合同第9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9.不可抗力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7条、8条和13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税费及保险10.1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11.履约保证金11.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5.转让和分包15.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2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6.适用法律1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7.合同生效1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8.主导语言18.1本合同一式5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见证方、财政局各执1份。19.合同修改19.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三、合同格式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属资料;(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4)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及要求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小写:431500.00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5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份),乙方、见证方、财政局各执1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违约与处罚: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7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⑥系统经2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8.未尽事宜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专用章):日期:年月日最终报价:人民币肆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431500.00元)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批管理系统与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