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采购合同公告(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2024)
一、合同编号:12NB032518XQ2024201
二、合同名称: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4-C2-240184-GXCH
四、项目名称: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地 址:全州镇田伟村委凤凰嘴
联系方式:18378362962
供应商(乙方):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翠竹路61号7栋3单元11层1号房
联系方式:1557888135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 数量:1.00 单价(元):846842.6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施工采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严春秋 执业证书信息:桂 245111118249
2.合同金额(元):846842.6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桂林市全州县,90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合同(1).pdf
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承包人: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承包人(全称):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2.工程地点: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内。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本工程土石方、道路工程等。5.工程承包范围:包含土石方、道路工程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总价: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陆仟捌佰肆拾贰元陆角玖分(¥846842.69元);其中:(1)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陆仟捌佰肆拾贰元陆角玖分(¥846842.69元);(2)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零玖佰叁拾肆元玖角壹分(¥70934.91元);(3)规费: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元);其他:人民币(大写)/(¥/元);(4)增值税:人民币(大写)/(¥/元);(5)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6)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7)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6774.74元。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严春秋;联系方式:0773-5868168。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执2份。发包人: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公章)承包人: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324MB032518X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000MA5PCN6990地址:全州县全州镇田伟村委凤凰嘴地址:全州县全州镇城北新区桂北世纪城第25幢商铺201号邮政编码:541599,邮政编码:541503联系人:赵文兵,联系人:唐小东电话:0773-4832268,电话:15578881354传真:0773-4832268,传真:0773-5868168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环路支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账号:66000001309620001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工程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地方、部门有关标准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8)工程量清单;(9)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地方、部门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招标文件等文件);(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及《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说明:(6)、(7)、(8)、(9)填空内容分别限于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四者之一,其优先顺序可根据采取的不同合同方式由双方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份,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承包人自行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备案的全套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2、工程进度计划;3、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等;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质量保证体系;6、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施工统计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各一份交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7、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标准图、以及建筑装饰深化设计图纸设计优化建议等。但设计成果文件需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及认可。最终设计成果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始施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严春秋。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除正常施工涉及的人员及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进出场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且由承包人进行管理登记。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批复总平用地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以外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等规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等规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现场签证,解决由发包人授权处理的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具体施工条件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可配合承包人办理开工所需手续及相关申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由承包人负责实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内容装订成册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档案份数为一式四份;备案资料一式两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一式两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竣工档案(竣工档案的内容: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按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整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备案资料(应由承包人提供的部分按桂林市全州县住建局要求整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由承包人提供的部分按桂林市全州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要求整理)。(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施工用水、用电按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指派专人配合发包人的计量工作,水费及电费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交付;单位工程内其他单位用水、用电由承包人与相关用水、用电单位协商解决。②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时,承包人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承包人须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处理好与相邻施工单位的施工接口关系,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或另行指定其他单位来完成相关配合工作,其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且并不需要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对于需要发包人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提前提出,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有关的交通特别通告证、有害污水、环卫、环保和噪音等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因承包人未交纳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并计入结算。承包人负责对施工场地内的化石、文物具有保护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满足施工期间政府职能部门对工地消防设施有关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④承包人应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当地居民对工程施工的人为干扰,施工机械进出、材料运输如需通过村道及村民土地;承包人应当协调与施工现场周边农村及村民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⑤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动的或无序的行为,以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⑥为发包人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承包商提供总承包管理与协调服务,并为专业工程承包商提供一切施工方便。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施工现场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桌椅等设备。⑦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发包人其他工程的施工等。⑧施工期间和施工完毕后,均应及时对施工场地和为其施工提供的公共道路进行保洁、维护以及维修,产生的垃圾和被破坏的场地,必须遵照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指示进行清理、修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场地恢复到原有状态,费用自理。⑨由于本工程施工现场为居民区,承包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做到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居民的合理意见应积极整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⑩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工程、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以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投标报价清单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计。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责任事故,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满足国家、行业、控制标准和验⑪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⑫缺陷。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严春秋;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11118249;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1)0001895;联系电话:0773-586816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全州县全州镇城北新区桂北世纪城第25幢商铺20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2)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设计;(3)负责本工程的劳动力组织和机械设备组织;(4)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专业工程,项目经理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项目经理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6)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手续,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索赔;(8)负责签收发包人、监理人往来函件,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9)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但未经承包人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向外融资、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转材料、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严春秋项目经理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唐令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造价管理莫秋红造价员工程师质量管理周银英质量员工程师材料管理朱丽兰材料员工程师计划管理罗业施工员工程师安全管理唐小东安全员工程师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6.人:(盖单位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附件8:履约担保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发包人名称):鉴于全州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广西跃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员会仲裁。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小计:小计:小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处理场-拦截大坝及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