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书展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



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7792-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7792-XM001
四、项目名称: 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
联系方式: 55566906
供应商(乙方): 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2.33048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香港书展合同.pdf

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1号楼市委宣传部乙方: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爱军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2024年7月L日合同条款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内容乙方(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完成组织参加香港书展活动项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在书展指定场地保时保质完成特装搭建,划分为活动区和展览展示区,面积不少于150平米。展位整体风格设计要突出北京特色。2.筹办包括开幕式、文化交流、新书发布、北京非遗等文化展示活动不少于4场;3.制作北京市宣传推广宣传片及相关宣传品,在港澳媒体开展不少于7次的宣传报道,境内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9篇;4.邀请国内和香港地区的知名作家、专业学者等共同参与书展各项活动;5.联络对接香港地区知名图书出版机构、实体书店等;6.对参展图书按要求进行运输及报关;7.参展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8.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人员参展的外事手续等。第二条委托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评估专家对该类项目内容和深度规定的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为甲方决策、评估提供政策、技术、经济、科学的依据。第三条委托事项完成期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前完成第一条中全部工作。第四条委托事项履行地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项目履行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1.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甲方凭乙方交来的合同、发票、服务项目明细等内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叁仟叁佰零肆元捌角(小写:¥1723304.80元)。此费用为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全部承办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除此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若合同金额超出项目实际财政批复预算金额,按照实际财政批复预算金额予以支付。4.合同生效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80%,即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陆佰肆拾叁元捌角肆分(小写:¥1378643.84元)5.项目完成且验收、评估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陆佰陆拾元玖角陆分(小写:¥344660.96元)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10个工作旦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6.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性,乙方能够保证会展前期投入资金,并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7.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而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工作成果或者相关文件;2.审定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方案和配套工作计划;3.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项目工作的进度;4.组织专家或者通过评估,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审和验收;5.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6.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收集、整理与委托事项有关的项目背景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并提供给乙方;7.负责委托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委托报酬;2.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有权于收到上述资料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补充、修改。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交的资料、数据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3.乙方在其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依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服务,并在规定的委托项目工作时间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4.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为甲方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全面负责;5.乙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委托项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3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7.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以及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项税负;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委托事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履行。9.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由甲方提供或者支付费用的设备设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完成委托项目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当将设备设施归还给甲方。10.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1.乙方应指派专人并配备有经验的团队负责承办项目。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行合理措施加以补救。第八条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评价、验收1.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后,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甲方或甲方聘请的专家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见。3.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并承担修改费用,并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或者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通过质量评审的,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依据。第九条保密义务1.乙方对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项目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2.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仅使用于与完成委托项目工作有关的用途或者目的;在缺少相关保密条款约定时,应当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一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收到的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者其他资料归还甲方。3.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包括授予乙方该保密信息包含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它类型的知识产权。第十条知识产权乙方受托完成之项目成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委托项目的工作成果及其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甲方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基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诉讼。如果甲方收到上述诉讼,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应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裁定的侵权赔偿费用及甲方承担其他侵权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因甲方责任造成委托项目工作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或者返工重作的,应当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2)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委托报酬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部分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2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每延期一日,应当支付委托报酬0.5%的违约金;如超过约定期限10日仍未能提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中出现错误,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理赔或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如乙方违反合同第九条约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的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理赔或者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第十二条破产解除合同1.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濒临破产或因其他原因无力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即告解除。2.本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双方书面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可以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或者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另一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或者就本合同的延期履行达成补充合同。3.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约方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廉政承诺合同双方承诺共同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第十六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市市茶方: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乙方: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社国中公章)名称:(公章)2020年7月日2024年7月日\9电浩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120电话:电话:010-5857241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账号:账号:0200001309004601707市市茶甲方: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乙方: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公章)社国中名称:(公章)宣传部2020年7月日2024年7月日\9电浩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120电话:电话:010-5857241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账号:账号:0200001309004601707北京出版集团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爱军职务:党委书记、董事长受托人:周浩职务: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兹授权周浩为本公司签订合同代理人,其代理事项如下:代理签署由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版权和国际合作部、法务与审计部承办或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合同,以及北京京文物业有限公司、主题分公司、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京版北教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京版芳草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止。受托人无权转授权。委托人: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书展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