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配套基础设施采购合同公告(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2024)
合同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
A64000020240521059
标段名称
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四标段
标段编号
A64000020240521059001006
合同订立信息
建设单位
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宁夏信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价款
2277013.61
签约时间
2024-06-22
合同期限
90日历天
相关附件
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四标段施工合同.pdf
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四标段施工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宁夏信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1y示范项目四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西吉县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配套基础设施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四标段。2.工程地点:西吉县吉强镇G566沿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审管(投资)发(2024)64号4.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00万元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资金解决。5.工程内容:吉强镇G566夏寨至上堡段道路沿线六边形护坡6811.2m,六棱砖护坡种草48070.5m²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3告载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柒万柒仟零壹拾叁元陆角壹分(¥2277013.61元);甲、乙双方约定最终以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工程造价为准结算。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柒佰伍拾(¥5475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17人民币(大写)1¥(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2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韩斌芬4)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1m(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54、本工程为以工代赈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和实际情况有矛盾或设计中存在错、漏、碰、缺等问题,施工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各方协商解决,以保证工程施工保质保量完成。5、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安排劳动报酬不得低于53万元,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在此基础上尽最大限度的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同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劳务报酬要以“一卡制”支付到村民账户,及时发放农民工劳务报酬,不得拖欠、截留或无故克扣农民工劳务报酬。乙方应及时向参与务工群众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拖欠克扣、弄虚作假。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并按统一规范台账做好登记,发放台账应有姓名、所在村组、务工内容、劳务报酬标准、务工天数、发放金额、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备注现金)、发放日期、手机号等信息。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应由务工群众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在村委会监督下按时、足额发放。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每月向发包人上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配合村委会应在本村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所在村组、7务工天数、劳务报酬标准、发放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并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每月向发包人上报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乙方要充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参与工程建设,帮助解决当地农民就业,带动当地村民增加务工收入。乙方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实现带动当地群众脱贫。6乙方要全面对照《全国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全面检查及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购买大中型机械设:f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物资。全力做好以工代赈工作。1.y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6月2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西吉县吉强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由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生效。7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讼章)承包大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642223010170310Y组织机构代码:91640100MA76C2HX4M地址:西吉县城309国道地址:西吉县吉强镇幸福路团结一组邮政编码:756299邮政编码:756299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54-3012754电话:0954-3015567:0954-3015567传真1传真I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西吉县农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西吉支行账号:5002584900014账号:120000084832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配套基础设施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