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安评科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 制冷水机设备系统 制冷水循环系统 制冷却水循环系统 温度控制及电动三通调节系统 压差控制及旁通阀系统 水泵主机控制系统 横流冷却塔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安评科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0001]GXCZ-D[CS]20240002
二、合同名称:安评科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230001]GXCZ-D[CS]20240002
四、项目名称:安评科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地址:香坊区和平路24号
联系方式:82193602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华隆恒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75号傲城国际B栋4单元4层1号
联系方式:139461158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制冷水机设备系统
1(台)
¥478,500.00
¥478,500.00
YGWE200CA50A22WD
2
制冷水循环系统
2(套)
¥12,750.00
¥25,500.00
TD150-33/4SWHC
3
制冷却水循环系统
2(套)
¥12,150.00
¥24,300.00
TD125-40G/4SWHC
4
分集水系统
1(套)
¥9,300.00
¥9,300.00
#300*2000(L)
5
温度控制及电动三通调节系统
1(套)
¥8,100.00
¥8,100.00
HL-KZ-8102D
6
压差控制及旁通阀系统
1(套)
¥74,200.00
¥74,200.00
HL-KZ-1301
7
水泵主机控制系统
1(套)
¥74,700.00
¥74,700.00
KZG-S-T
8
横流冷却塔系统
1(套)
¥84,100.00
¥84,100.00
RT-200L/SB
合同金额: 778,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8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黑龙江医药大学安平科研保障基础设备采购合同.pdf
黑龙江医药大学安平科研保障基础设备采购合同.pdf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4年07月11日
5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一般货物类采购计划号黑财购核字【2024】00800号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华隆恒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001]GXCZ-D[CS]20240002签定地点:哈尔滨市签订时间2024年6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制冷水机设备系统约克(YORK)YGWE200CA50A22WD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1/台478,500.00478,500.002制冷水循环系统南方泵业TD150-33/4SWHC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套12,750.0025,500.003制冷却水循环系统南方泵业TD125-40G/4SWHC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套12,150.0024,300.004分集水系统吉平鼎立#300*2000(L)四平市鼎立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套9,300.009,300.005温度控制及电动三通调节系统HailinControls(海林)HL-KZ-8102D北京海林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套8,100.008,100.006压差控制及旁通阀系统HailinControls(海林)HL-KZ-1301北京海林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套74,200.0074,200.007水泵主机控制系统正泰KZG-S-T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套74,700.0074,700.008横流冷却塔系统菱電RT-200L/SB浙江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1/套84,100.0084,1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的运输费及保险费。百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对所有招标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运行良好后交予甲方。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自定。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设备出厂18个月或开机调试完成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支付金额按合同总金额100%给予支付,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同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工1合一章04年6月25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75号傲城国际B栋4单元4层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了u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94611583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ljhlhy@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6501007880120000296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50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专合同附件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额外的售后服务1、免费指导机组安装,并在开机运转前对机组进行检查,保证机组投入正常运行,负责开机调试和配合整个系统的联调的计划。2、免费调试,技术咨询,及培训现场操作运行人员并使之能达到正常操作为止。3、设备运行之后的售后服务由约克维修中心哈尔滨维修站负责。设备运行若出现问题,我司维修站24小时待命,接到维修通知一小时反应,2小时(因交通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内派有三年以上运行服务经验的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相关的事务。每次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更换零件除外)。4、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设备出厂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在保用期内由约克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正常的维护保养。由约克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约克无偿排除。5、整个系统保证在每年4中旬至10月中旬,提供制冷。6、冷却塔运行工况为32/37℃。7、在保用期满后,约克也将提供终生有偿售后服务。为用户解决机组运行当中可能出现的疑问,排除潜在的故障,使机组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提供有偿优质的约克产品的备品备件。8、约克公司维修站工程师将随时为用户提供最周到的服务。9、欢迎拨打24小时提供服务的免费维修电话400-820-660710、未列明细以投标文件为准1姓名山示性别民旅汉男出生1972年7月14日住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鼓街26号副(号河鼓小区4栋6单公民身份号码元8楼1室23010219720714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有效期限:2009.07.15-2029.07.15姓名示山性别男民旅汉出生1972年7月14日住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鼓街26号副(号河鼓小区4栋6单元8楼1室公民身份号码23010219720714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有效期限:2009.07.15-2029.07.15扫描全能王创建5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一般货物类采购计划号黑财购核字【2024】00800号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华隆恒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001]GXCZ-D[CS]20240002签定地点:哈尔滨市签订时间2024年6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制冷水机设备系统约克(YORK)YGWE200CA50A22WD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1/台478,500.00478,500.002制冷水循环系统南方泵业TD150-33/4SWHC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套12,750.0025,500.003制冷却水循环系统南方泵业TD125-40G/4SWHC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套12,150.0024,300.004分集水系统吉平鼎立#300*2000(L)四平市鼎立换热设备有限公司1/套9,300.009,300.005温度控制及电动三通调节系统HailinControls(海林)HL-KZ-8102D北京海林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套8,100.008,100.006压差控制及旁通阀系统HailinControls(海林)HL-KZ-1301北京海林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套74,200.0074,200.007水泵主机控制系统正泰KZG-S-T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套74,700.0074,700.008横流冷却塔系统菱電RT-200L/SB浙江菱电冷却设备有限公司1/套84,100.0084,1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小写)¥778,700.00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负责运输至工地的运输费及保险费。百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对所有招标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运行良好后交予甲方。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自定。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设备出厂18个月或开机调试完成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支付金额按合同总金额100%给予支付,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付款。第九条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同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工11合一章04年6月25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平准街75号傲城国际B栋4单元4层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了u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94611583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ljhlhy@163.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6501007880120000296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50000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采购办审核(章)经办人:年月日专合同附件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额外的售后服务1、免费指导机组安装,并在开机运转前对机组进行检查,保证机组投入正常运行,负责开机调试和配合整个系统的联调的计划。2、免费调试,技术咨询,及培训现场操作运行人员并使之能达到正常操作为止。3、设备运行之后的售后服务由约克维修中心哈尔滨维修站负责。设备运行若出现问题,我司维修站24小时待命,接到维修通知一小时反应,2小时(因交通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内派有三年以上运行服务经验的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相关的事务。每次维修时间不超过2小时(更换零件除外)。4、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合格后12个月或设备出厂18个月,以先到期为准。在保用期内由约克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正常的维护保养。由约克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约克无偿排除。5、整个系统保证在每年4中旬至10月中旬,提供制冷。6、冷却塔运行工况为32/37℃。7、在保用期满后,约克也将提供终生有偿售后服务。为用户解决机组运行当中可能出现的疑问,排除潜在的故障,使机组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提供有偿优质的约克产品的备品备件。8、约克公司维修站工程师将随时为用户提供最周到的服务。9、欢迎拨打24小时提供服务的免费维修电话400-820-660710、未列明细以投标文件为准1姓名山示性别民旅汉男出生1972年7月14日住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鼓街26号副(号河鼓小区4栋6单公民身份号码元8楼1室23010219720714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有效期限:2009.07.15-2029.07.15姓名示山性别男民旅汉出生1972年7月14日住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鼓街26号副(号河鼓小区4栋6单元8楼1室公民身份号码23010219720714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有效期限:2009.07.15-2029.07.15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评科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 制冷水机设备系统 制冷水循环系统 制冷却水循环系统 温度控制及电动三通调节系统 压差控制及旁通阀系统 水泵主机控制系统 横流冷却塔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