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822024000116-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116
四、项目名称: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18200354816
供应商(乙方):彭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彭州市天彭镇牡丹北路111号
联系方式:028-862303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
1(项)
¥1,797,600.00
¥1,797,600.00
出具彭州市2024年全市地形红线图,完成委托地块勘测放线,出具市政设施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完成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梳理并上报。
合同金额: 1,797,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pdf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11日
合同编号:2RR8YJ20240038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采购方(甲方):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D区1栋4楼供应商(乙方):彭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北路111号签订地点:四川省彭州市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签订地点:四川省彭州市。签订时间22年7月9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彭州市规和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彭州市规勘测设计研究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4000116)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需乙方按照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彭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出具彭州市2024年全市地形红线图,完成委托地块勘测放线,出具市政设施项目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完成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梳理并上报。二、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地形红线图服务1.红线图制作(1)根据提交的勘测定界图(或勘测定界工作图)确定项目范围和对应的拟建项目规划范围信息图编号。(2)查阅最新控规分布示意图、专项控规分布示意图、控规勘误、地铁控制规划一张图,根据出图范围查看所涉及的控规、专项等规划资料是否在拟建项目规划范围信息图基础上存在更新,如有更新则修改红线图相应内容。(3)利用控规代码查找控规版本号和所涉及的核定表、协调表,根据版本号及版本生效时间初步判断、筛选有效版本,如有更新则修改红线图相应内容。(4)叠加勘测定界图(或勘测定界工作图)信息和宗地成果表,对各勘测定界图(或勘测定界工作图)地块按照宗地分类进行填充和标注。(5)规划信息如有更新,深入判断、筛选有效资料,绘制红线图。(6)按照《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成果数据标准(试行)》模版归置图层、线型、颜色、字体等。(7)制作完成后,对以上各步骤进行自检工作。(8)打印成图,交予土地利用科科室经办人。(9)CAD电子文件严格按照《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成果数据标准》进行制图。2.零星地形图制作(1)根据红线图范围采用全野外数字化解析法测定,使用全站仪、GPSRTK进行数据采集零星地形图,坐标系要求成都坐标系。(2)绘制地形图。(3)数据质量检查。(4)地形测绘成果作为红线图底图,同红线图打印提交局科室经办人。(二)勘测放线1.彭州市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出让前相关放线事项。2.彭州市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出让前相关放线事项。3.彭州市范围内上级指派的其他用地相关放线事项。(三)市政咨询根据城乡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对彭州市市域电力、给排水、燃气、电信等市政管线线路方案提供市政咨询建议。(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1.按照成都市的要求核实用地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城乡规划信息、三区三线。2.完成信息表格的填报,提交dwg和shp格式矢量数据。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若年度项目提前全部完成委托的,合同终止时间以最后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为准)第二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暂定总费用为179.76万元;其中,不含税价为【1695849.05】元,增值税税金为【101750.95】元,增值税税率【6】%;具体费用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量结算,若结算金额等于或者大于本合同暂定总金额,按照本合同暂定总金额为支付限额,超过部分不予支付;若结算金额小于本合同暂定总金额,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为支付限额。该费用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设备器具费、税金等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服务内容单价:地形红线图服务:红线图人民币500元/宗;零星地形图人民币160元/亩。勘测放线:根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收费标准下浮20%,即下浮后为人民币873元/点。市政咨询:人民币2210元/个。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总价人民币9.6万元。3.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费用的40%,即71904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零肆拾元整。第二次付款:乙方在完成2024年度全部委托任务后,向甲方提供全部项目清单、付款申请和发票,经双方按照前述第2条约定确认结算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10日内据实结算全部费用。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位于本合同乙方签字盖章栏处,乙方保证该收款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有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不正确、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变更但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银行过失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或付款错误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其他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甲方付款前未收到或者未足额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开票义务和其他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造成第三方因此索赔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妥善解决相关纠纷,由此导致甲方先行赔偿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最终导致甲方无法使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2.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全部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独立排他使用,乙方无权干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透露、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另作他用,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暂定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四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六条项目履约验收方式1.本项目甲方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的主体:甲方(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请验收后30日内,甲方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甲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分期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同本项目服务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服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所有相关义务的前提下,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按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并按时完成本项目布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5.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下的全部或任一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对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若因乙方自身原因迟延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暂定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含)以上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双方就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给他人实施。甲方有权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由此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引发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若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若甲方需要乙方归还其已提供的资料、文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当日完好无损的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全部归还给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尚未公开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前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暂定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提前解除而失效。7.本合同因乙方违约但最终继续履行或者虽未继续履行但仍存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情形,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8.本合同所称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争议、实现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页处载明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发送的相关文件以及司法机关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可以直接送达的,由受送达人签字确认。采用邮寄送达的,一方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邮寄相关文书的,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如一方确认的地址错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指定联系人、拒收等原因导致邮件未被实际签收的,自邮件被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未退回的,自邮件发出【30】日后即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邮件送达的,自邮件到达对方指定系统后即视为送达。本合同因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的,自解除通知书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栏)(以下无正文,为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彭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的《2024年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书》之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讯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4年7月9日签约日期:4年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利用管理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