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46957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21503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紫坭村新涌路2号
联系方式:13312806863
供应商(乙方):广东纬国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嘉品二街2号1栋724-729号
联系方式:13828480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法律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年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元
合同金额: 0.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番禺区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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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69571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乙方:广东纬国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5000.00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四)应采购人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六)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在工作中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七)就采购人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单位治理结构、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八)应采购人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九)提供与采购人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信息;(十)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采购人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第一条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四)应采购人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采购人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六)应采购人要-第1页-求,为采购人在工作中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七)就采购人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单位治理结构、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日常工作效率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八)应采购人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九)提供与采购人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信息;(十)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采购人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第二条成交供应商的义务(一)成交供应商委派律师作为采购人常年法律咨询,成交供应商更换律师担任采购人常年法律咨询应取得采购人书面认可;(二)成交供应商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采购人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三)成交供应商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合法利益;(四)成交供应商律师应当在取得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采购人要求通报工作进程,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五)成交供应商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咨询期间,不得为采购人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六)成交供应商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C23019900未经采购人同意,不,人员要求:11年5,000,¥5,000其他法律服务得为与采购人具有法,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日期起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七)成交供应商律师对其获知的采购人商业秘密负有保-第2页-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八)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据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采购人业务档案。第三条采购人的义务(一)采购人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成交供应商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二)采购人需要成交供应商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三)采购人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法律咨询费和工作费用;(四)采购人应给予成交供应商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五)采购人指定为常年法律咨询的联系人,负责转达采购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采购人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咨询;(六)采购人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采购人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成交供应商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第四条法律咨询费、工作费用采购人每年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法律咨询费¥5000(大写:伍仟元)。成交供应商律师办理采购人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采购人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广州市城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邮寄费等;3、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成-第3页-交供应商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合计¥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原则上采取年结的方式结算合同款,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结束后,验收合格,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采购人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第4页-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0。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0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0。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5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5页-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红基学校甲方联系人:何志明联系电话:13312806863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7-1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7-10乙方(盖章):广东纬国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银行账号:800133859209018乙方联系人:谢敏华联系电话:13828480688合同签订日期:-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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