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程PPP 咨询服务 PPP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1333

二、合同名称: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

三、项目编号:ZCSP-西安市-2024-00534

四、项目名称: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88668101
供应商(乙方):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本级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街1号院2号楼18层1808
联系方式:134666937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
1(项)
¥210,000.00
¥210,000.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 2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住建大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pdf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4年07月11日

合同类型:合同编号: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聘用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聘方: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签订地点:陕西西安聘用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聘方: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签订地点:陕西西安甲方(聘用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受聘方):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就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XZB2023-004Z)2024年四个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聘请乙方开展咨询服务,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月服务内容乙方利用其在PPP项目咨询服务上的专业力量和经验,为甲方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咨询服务:(一)运营期绩效监控、评价与应用根据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乙方协助甲方开展2024年四个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形成相关季度《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相关部门。成果性文件:PPP项目2024年四个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二)运营期临时考核根据《临时考核管理办法》和甲方需求,乙方协助甲方每月开展2次临时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告项目公司,并督促项目公司限期整改。考核频次根据甲方需求和项目公司运营情况可视情增加。-1-每月编制《月度临时考核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考核时间、内容、发现问题、问题整改及复核情况、未整改问题的计划完成时间、扣分情况,并于每月底前报甲方备案。(三)为甲方提供PPP项目有关政策咨询等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四个季度的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报甲方之日止(如后期PPP项目政策出现新变化,则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报有关单位审核通过之日止)。第三条服务费用本项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该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服务费、印刷费、交通费、税金和组织专家评审等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包含各种形式的项目考察费。第四条费用支付(一)付款节点和比例1.乙方提交PPP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支付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元)。2.乙方提交PPP项目2024年第二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支付人民币伍万贰-2-仟伍佰元整(¥52,500.00元)3.乙方提交PPP项目2024年第三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支付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元)。4.乙方提交PPP项目2024年第四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支付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整(¥52,500.00元)。(二)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甲方财务认可的等额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第五条服务团队为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乙方指派李智慧/王佩纯为项目负责人,抽组具备资质的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成立咨询服务团队(详见附件1),报甲方审查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第六条交付验收乙方按以下内容和要求提交验收咨询成果:(一)交付内容咨询成果:2024年四个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二)交付的形式、时间及地点形式:咨询成果以书面报告和电子资料两种形式提交(数量根-3-据甲方需要)。时间: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计划,按有关进度执行。地点:西安市。(三)成果验收向甲方提交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盖章的相关季度《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如后期PPP项目政策出现新变化,则需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报有关单位审核通过)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3.服务期内,若乙方服务人员不正确或不认真履行服务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更换与合同约定的资历匹配一致的人员;4.配合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对接项目公司等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有效;5.配合乙方现场访谈、勘察等事宜,并提供相关工作便利;6.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依据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4-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的项目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在3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提交的资料符合项目要求;2.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有到现场访谈、勘察的权利;3.依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费用;4.乙方应遵守其做出的服务承诺,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和质量负责;5.乙方服务咨询形式不仅限于书面的咨询方案、报告等,也可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现场咨询等服务;6.乙方应编制咨询服务工作计划,报甲方审查备案,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7.乙方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的工作时间,督促团队人员正确、认真履行责任,及时高效地提供咨询服务;8.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5-第八条知识产权(一)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二)乙方无论出于任何目的,如在其他地方使用该成果,必须经甲方同意才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涉及到该知识产权的任何使用活动,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三)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费。在上一次付款节点后,乙方又开展的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3.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按本次付款节点应付费用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次应付款金额。(二)乙方的违约责任-6-1.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乙方从约定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按本次付款节点应收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次应付款金额。2.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按本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3.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经书面催告仍不提交报告和修改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按照已收取咨询费30%的比例作为违约金,额外赔偿给甲方。4.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开展临时考核、未跟踪项目公司整改情况或未将项目情况及时反馈甲方,并由此收到甲方单独发函专项书面通报提醒的,自本年度内第三次通报之日起,每通报一次(含第三次通报)扣除5%当季(违约发生所在季度)服务费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于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时直接予以扣除,并以当季服务费金额为扣除上限。5.除本条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7-(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三)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四)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1小程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62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8-第十二条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本条规定不影响为推介本项目已经公开发布的任何项目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包括咨询费用及支付信息等提供给任何利益冲突第三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甲方应予以配合提供给相关机构的情况除外)任何一方若违反该条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关于保密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五年内有效。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一)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二)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三)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它事项(一)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让、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9-(二)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地址视为双方联系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书面信函往来,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任何一方变更住所地地址的,应在五日之内通知对方。(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及双方认可的涉及主要内容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合同条款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四)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对乙方服务质量满意的情况下,可结合市财政部门批复的下年度预算,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咨询服务合同。附件: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人员名单.-10-甲方: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国融大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地址:北京通州区世界侨商中心7-2-1808务区300-9西安建设大厦邮编:710000邮编:101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智慧被授权代表:被授权代表:电话:029-88668285电话:010-62130100传真:029-88668285传真:01062135078开户银行:建行西安曲江大道支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银行账号:61050171800008055555银行账号:0200049619200236274日期:2024,3,日期:2024、3,1S-11-附件1:西安市昆明路及西延路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人员名单姓名资格/注册证书职称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备注李智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3701291818国家发改委、陕西省发改委PPP领域专家王佩纯//项目负责人17612956201荆博/高级经济师技术顾问13911438220马晓辉注册会计师/质量负责人15339285378秦晓丽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咨询15229027135严书怡//项目经理153392853782--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PPP 咨询服务 PPP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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