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75983844X20241

二、合同名称: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252024CCS00025
四、项目名称: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355-8899553
供应商(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 座32楼
联系方式:136719281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2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服务要求: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服务时间:2年服务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142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11N75983844X20241).pdf

《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合同书委托方(甲方):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承接方(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接方(丙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签订日期:合同文本委托方(甲方):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承接方(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接方(丙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编号:1404252024CCS00025)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2、服务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二)服务内容:1、策划和规划应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客观性、创意性、可操作性,应明确未来10年西沟片区工作的战略方向、落地项目、实施路径、主要措施,持续提升西沟红色品牌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2、策划和规划应明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所包含的功能定位、形象规划、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情况研究、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资源保护培育与绿化规划、标识系统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风貌设计以及综合效益评估等主要内容。二、策划及规划成果:旅游发展总体策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大部分,其中:旅游发展总体策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均以图文并茂形式的文本为主。策划及规划成果要附乙方(联合体牵头人)的规划设计资质,并加盖公章,评审通过后的最终成果,由乙、丙双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15套文本。三、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1、乙方、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内向甲方提交经评审通过的规划成果(工作成果)。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对中间过程的期限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做相应调整。2、对该规划项目内容,合同签订后2年内向甲方免费提供咨询及后续服务。四、技术资料1、乙方、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计划、图纸及基础资料提供给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六、付款支付(一)项目设计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42.5万元(大写:_壹佰肆拾贰万伍千元整_)。(二)服务费用说明:1、服务费包含乙方、丙方项目组成员因项目原因往返项目地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的大交通费用(大交通费用是指跨省市产生的飞机、火车、汽车、高速路等产生的交通费用);服务费亦包含项目成员因项目原因调研所发生的食、住、行等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丙方承担);2、服务费包含乙方、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文本制作费用等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3、乙方、丙方负责提供每期服务费用正规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付款进度经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后单独支付给乙、丙两方。乙、丙方(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服务费结算时,须提供结算依据、合规发票等相关资料。付款阶段付款阶段界定支付总比例乙方、丙方结算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一笔付款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30%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27500*55%=23.5125丙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27500*45%=19.237542.75第二笔付款初稿方案成果第一次提报并得到甲方初步认可后3日内40%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70000*55%=31.35丙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570000*45%=25.6557第三笔付款经政府及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按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并通过评审后一个工作周内30%乙方(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27500*55%=23.5125丙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27500*45%=19.237542.75七、联合体协议1、联合体各成员一致授权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委托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部分,具体内容包括:总体空间布局规划、游览线路与道路交通规划、资源保护培育与绿化规划、标识系统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风貌设计的规划工作内容;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旅游发展总体策划,具体包括:旅游发展功能定位、形象规划、项目规划、旅游服务设施体系规划、综合效益评估等工作内容。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其他约定:本项目所有成本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乙、丙双方各自负担。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乙方、丙方已经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设计服务费。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丙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本合同或者中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价款,乙方、丙方应予退还。4、甲方无故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本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乙方、丙方逾期提交工作成果,或逾期未完成经甲方评审后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以上的或有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不解除合同,则乙方、丙方继续按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为三年。6、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丙三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十、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丙方工作。甲方应在项目启动后或在乙方、丙方提出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乙方、丙方提供乙方、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视频及文字资料(如相关文件、统计数据、场地平面图、研究资料、设计文件等),并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划方案、设计稿和其它书面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确认方可定稿。3、未经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丙方的工作成果委托给第三方执行。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时间按时支付乙方、丙方相应的款项不得拖延。5、甲方应保护乙方、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乙方、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项目成果等,否则造成乙方、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丙方不得向第三人或第三方披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图件等,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以下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允许披露;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但由甲方披露给第三人或第三方的,则乙方、丙方无需承担责任。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丙方的工作成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成果界定标准,经甲方退回后,乙方、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果界定标准或甲方合理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3、乙方、丙方应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内容。十一、成果归属1、本项目咨询设计成果(包括所有图纸、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合同款项后,即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未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之前设计成果(包括所有图纸、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的著作权归乙方、丙方所有;2、本项目设计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依照前款规定归属甲方后,乙方、丙方仍享有署名权,且乙方、丙方有权在其他商务合作中作为经典案例引用或其他合理使用;3、甲方就本项目对外的所有媒体宣传,应注明乙方、丙方所承担的设计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乙方、丙方名称。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和纠纷(以下合称“争议”),应首先由三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时限。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签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丙方各壹份,乙方公司执叁份,招标公司执壹份,采购办执壹份。(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西沟片区(西沟劳模文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合同书签署页)甲方:平顺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长治市平顺县王庄村电话:0355—8899553日期:乙方(联合体牵头人):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丙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上海睦畔环境规划计有限公司(盖章),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法定代表人/授权权委托人(签,委托人(签字):字):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地址:,上海闵行区莘松路958号A座32层,弄山林道69号1702室电话:021-65668678,电话:,13671729861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业部,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银行账号:310066661013006888321银行账号:699290077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