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崇州市廖家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 N5101842024000074-1
二、合同名称: 廖家镇城乡环境场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842024000074
四、项目名称: 廖家镇城乡环境场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崇州市廖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崇州市廖家镇白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8-82290100
供应商(乙方):中洁蓝环境管理崇州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州市崇平镇新南街55号
联系方式:崇州市崇平镇新南街55号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廖家镇城乡环境场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7968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79.6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廖家镇场镇保洁采购合同中洁蓝.pdf
廖家镇场镇保洁采购合同中洁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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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家镇城乡环境场镇保洁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842024000074签订日期:2024年1月8日签订地点:崇州市廖家镇白云路2号采购人(甲方):崇州市廖家镇人民政府地址:崇州市廖家镇白云路2号供应商(乙方):中洁蓝环境管理崇州有限公司地址:崇州市崇平镇新南街5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廖家镇城乡环境场镇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服务区域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服务,乙方保洁服务作业范围(责任区域)如下:道路名称起点止点长度(米)宽度(米)面积分布(平方米)面积分布(平方米)面积分布(平方米)面积分布(平方米)面积分布(平方米)道路名称起点止点长度(米)宽度(米)主路面积人行道面积绿化带面积水域面积合计总面积白云路二绕天桥口中崇路2685.8318.2934416.944249.3414171.64/52837.92金阳路中崇路龙岗路935.3722.168217.9510494.081118712.03廖兴南街金阳路白云路542.1424.134493.599121.42//13615.01唐安路廖场正街成街连接线416.437.153098.41245.27113343.68黑石河学虹一街白云路742.8137.59//126248.2926248.29通平街沟渠通平白云路828.243.131/14971.684971.68翠城小区东边沟渠金阳路白云路618.223.24///2124.922124.92龙岗路金阳路廖兴北街292.968.131657.701646.7774.42/3378.89廖家横街龙岗路廖场正街92.028.33458.64312.78//771.42通平街廖家横街金阳路462.674.922368.851308.53//3677.38天元街通平街天元街未硬化道路198.717.54864.19488.42I1/1352.61金阳路一巷金阳路新菜市场112.402.14297.47///297.47金阳路二巷金阳路新菜市场55.212.57164.40///164.40高速公路入口白云路高速公路244.1718.457171.09/6830.42/14001.51015乡道廖兴西街铁厂396.306.702467.53///2467.53白云路一巷未硬化道路白云路佳苑小区265.514.261043.27///1043.27翠城小区东边未硬化道路白云路金阳路573.704.442619.31///2619.31黑石河广场沟渠通平街33.9915.08508.79///508.79黑石河道路白云路唐安路738.236.824998.01964.39//5962.40廖场正街廖兴北街通平街333.898.862286.131893.04//4179.17廖场综合农贸市场小区道路金阳路政府北面未硬化道路978.376.379195.17/406.29/9601.46廖家中心卫生院道路龙岗路廖兴南街东面未硬化道路242.145.631280.03///1280.03第二页共十页廖家中心新街-佳园道路金阳路政府北面未硬化道路395.929.473613.89/977.29/4591.18廖家中心新街-佳园道路金阳路政府北面未硬化道路395.929.473613.89/4591.18廖新路唐安路虹桥社区东边道路263.483.841120.58282.61//1403.191403.19廖兴北街龙岗路廖兴西街262.0513.152370.721639.46//4010.184010.18廖兴北街一巷廖兴北街机耕道150.335.44775.67///775.67775.67廖兴南街东面广场廖兴南街田60.5331.831785.62/338.74/2124.362124.36廖兴南街东面未硬化道路廖兴南街通平街728.629.477241.60/1/7241.607241.60廖兴西街金阳路龙岗路300.6618.873487.471958.14//5445.615445.61廖兴西街一巷廖兴西街机耕道91.833.54391.79///391.79391.79天元街未硬化道路天元街天元街340.693.651136.92//1136.921136.92政府北面未硬化道路廖兴南街翠城小区东边未硬化道路754.7310.869153.28/1598.07/10751.3510751.35政府西面小路政府北面未硬化道路白云路196.122.14442.43///442.43442.43字库广场廖兴北街廖兴西街61.0238.0311874.75360.58/2235.332235.33虹桥社区东边道路(未硬化)廖新路白云路560.413.231938.29///1938.291938.29第三页共十页翠城小区西边未硬化道路翠城小区机耕道432.345.322041.98///2041.98翠城小区道路白云路金阳路1/14026.2714681.8616940.47/45648.60虹桥新区道路虹桥新区虹桥新区17.1810969.686957.032842.81/20769.52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责任区域清扫保洁1、服务内容:以上责任区域范围内道路清扫及两侧果皮箱清掏、清洗、维护和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广告店招;责任区域内道路两侧(中间)绿化带保洁维护和定期(每个月)修剪;河道面积的定期(每周)清理打捞;随时保持保洁车辆、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收集房、廖家垃圾中转站及周边的清洁。2、工作要求:(1)清扫保洁采取动态保洁制度,坚持街面无明显积存垃圾和白色垃圾为标准,重点考核开市前和休市后两个时间段的保洁工作,每天普扫不少于二次,责任段面流动保洁,随时保持路面清洁,每日收集居民生活垃圾二次。(2)清扫保洁应达到“九无”要求:1.无堆积物;2.无污泥、积水、积泥;3.无瓜果皮渍;4.无烟头、纸屑、塑料袋;5.无类似呕吐物、痰迹;6.无动物尸体;7.无砖瓦石头;8.人行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杂物,绿化带无可视垃圾,垃圾房、垃圾桶周围地面无垃圾;9.无非法书写广告。(3)绿化带做到无烟头纸屑和各类垃圾、动物尸体;市政设施、垃圾桶、果屑箱要及时抹洗,无明显积尘,道路无明显灰带痕迹。所有道路果屑箱(含广告果屑箱)、垃圾桶、垃圾桶点及市政设施每周至少清洗1次。(4)各垃圾收集房、廖家场镇垃圾中转站、1处公厕除满足以上日常保洁要求外,还应进行定期(每天)消杀,具体要求以卫健部门为准。(二)垃圾转运1、服务内容:负责廖家场镇街道区域各垃圾桶点、果屑箱内垃圾的及时清运,负责将廖家区域垃圾收集房内垃圾转运至廖家场镇垃圾中转站。2、工作要求:甲方确保责任区域范围内垃圾必须日产日清,确保不爆桶、不存在垃圾溢满的情形,收运、转运过程严防跑冒滴漏。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河道和扫入排水沟。甲方做好垃圾分类处理,每个保洁人员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第四页共十页不允许将垃圾随意乱倒造成二次污染,垃圾分类相关作业要求具体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甲方及时督促劝导村(居)民不随便倾倒垃圾,搞好垃圾分类处理,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三)洒水降尘服务1、服务内容:负责廖家场镇区域所有街道的洒水冲洗工作,包括人行道、花草、树木、垃圾房、中转站、防撞栏的清洗,日常每天不少于4次全面冲洗。2、工作要求:按政府要求每天对责任区域不少于6次洒水作业(雨天除外)确保路面无扬尘和泥土堆积、树木无灰尘挤压、防撞栏干净、垃圾房、中转站无污垢,如遇迎检或大气污染情况,按照扬尘管控、环保相关要求相应提高洒水频次,以廖家镇人民政府通知为准。(四)人员配备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动态巡查人员1人,清扫保洁工人不少于24人,垃圾清运人员不少于2人,洒水车人员1人,所有人员应服从管理,责任心强,保洁人员和巡查人员负责对乱丢垃圾的商铺、人员进行劝导,技术质量达标。2、动态巡查人员,对场镇区域卫生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自查,及时整改,确保对各类环卫作业人员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协助政府做好场镇综合管理工作。(五)作业车辆管理要求1、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保持车容整洁,无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或车轮胎带泥污染道路;作业车辆作业后及时进行清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2、洒水车及垃圾转运车的燃油、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所有环卫作业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与乙方无关。(六)其他要求1、政府的各类迎检活动,甲方都应积极支持配合,安排延长保洁时间或突击卫生,按照要求加大以上作业范围的保洁力度并增加频率,临时加大场镇管理力度和增配人员,乙方不予任何补贴。2、安全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劳动安全责任、劳动用工责任,以及因提供服务产生的纠纷等,相关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如出现乙方员工消极怠工、罢工,导致作业范围区域无人清扫,一次扣除乙方2千元服务费;遇重大活动和检查时,如出现重大卫生脏乱差现象、领导提出批评的,扣除乙方1万元服务费。第五页共十页三、考核要求乙方每个月将对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三次考核未通过【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视为考核未通过考核】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服务,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考核标准如下:序号项目内容扣分标准(一)工作质量标准1.清扫保洁时间规定(20分)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清扫保洁时间为早5:00时至晚21:00时,每日早晨7:00时前完成第一次普扫,下午15: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两次清扫之间实行定人、定段不间断保洁。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一)工作质量标准1.清扫保洁时间规定(20分)冬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清扫保洁时间为早5:30时至晚21:00时,每日早晨7:30时前完成第一次普扫,下午15: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两次清扫之间实行定人、定段不间断保洁。未按要求完成扣0.5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1、街道作业面实行定员、定段、定时清扫,全面保洁;发现一处扣0.2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2、清扫保洁应达到“九无”要求:无堆积物;无污泥、积水、积泥;无瓜果皮渍;无烟头、纸屑、塑料袋;无类似呕吐物、痰迹;无动物尸体;无砖瓦石头;人行道两侧以外15米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和杂物,绿化带无可视垃圾,垃圾房、垃圾桶周围地面无垃圾;集镇沟渠内无漂浮物,两侧护坡无积存性垃圾、无杂草等。发现一处扣0.2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3、清扫保洁的垃圾要及时清除转运,不得堆积在街道上,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河道和扫入排水沟;发现一处扣0.2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4、绿化带树池做到无烟头纸屑和各类垃圾、动物尸体;发现一处扣0.2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5、果屑箱内垃圾及时清除,做到不满溢,清洁卫生,周围无散落和暴露垃圾,果屑箱箱体无灰尘、无油腻。发现一处扣0.2分(一)工作质量标准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30分)6、街道、市政设施、垃圾桶、果屑箱、空调机(伸手可触及)要及时抹洗,无明显积尘,道路无明显灰带痕迹。发现一处扣0.2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1、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做到着装整洁,主动配合商家店铺管理好门前卫生。发现一次扣0.2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2、按定人、定岗、定段的要求,严禁两人以上聚在一起闲谈,严禁做私活和串段、串岗,上班时间不允许坐在店铺里面(下雨时除外)。发现一次扣0.2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3、加强交接班时段的清扫保洁,做到交接班不间断保洁。发现一次扣0.5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4、清扫作业使用大扫把,保洁一律使用小扫把。秋冬季落叶较多时,积水路段和特殊情况下根据需要适时清扫,可先使用大扫把清扫,再使用小扫把保洁。发现一次扣0.2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5、日常保洁:主街干道、中小街道保洁使用密闭式撮箕和除尘扫把作业。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及落叶在0.5小时内清除。镇郊结合部街道纸屑、果皮、烟蒂等废弃物及落叶等在1小时内清除。当天及时清理绿化带垃圾并及时清运,树枝上无悬挂杂物(塑料带、纸屑、衣物等),树池无烟头、纸屑等。发现一次扣0.2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6、冲(清)洗作业(1)街道冲洗:车行道每天冲洗至少6次以上;街道洒水降尘6次以上,确保街道无扬尘、灰带。路沿石、人行道方砖每周清洗一次,方砖无油腻、积垢。(2)果屑箱、垃圾桶及市政设施清洗:所有道路果屑箱(含广告果屑箱)、垃圾桶、交通隔离墩(栏)每日至少清掏一次;路名牌等市政设施每2日清洗1次;公交站台、桥梁护栏每周清洗1次。未按要求作业扣0.5(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7、垃圾清(收)运标准垃圾堆放点无散露垃圾;垃圾收集点周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散装垃圾及垃圾落地、撒漏现象,垃圾每日收集不少于2次。未按要求作业扣0.5分(二)工作要求工作要求(50分)8、每天早上6点之前完成第一次辖区内街道冲洗作业,未按要求完成的处罚2000元。未按要求作业扣0.5分(三)考核方式考核组织1、清扫保洁考核由廖家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采取定期(每周两次)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在80分以上视为完成清扫保洁目标。定期检查评分占60%,不定期检查评分占40%,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打分。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记入考核结果。(三)考核方式考核组织2、严格按照《廖家镇城乡环境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日常绩效考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一定影响后果的,经镇党委会讨论后,将在乙方城乡4益M全2第七页共十页环境服务经费中予以扣缴,并作为服务合同续签的主要依据。(1)被省、成都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给予不低于20000元的扣缴。(2)被崇州市级领导批示的问题,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的扣缴。(3)被崇州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按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扣缴。(4)被成都市治理办督办的问题,根据整改情况,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扣缴。(5)被崇州市治理办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给予200元的扣缴,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扣缴。(6)每月被镇城管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扣缴资金100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2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300元至1000元的扣缴。环境服务经费中予以扣缴,并作为服务合同续签的主要依据。(1)被省、成都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给予不低于20000元的扣缴。(2)被崇州市级领导批示的问题,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的扣缴。(3)被崇州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按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扣缴。(4)被成都市治理办督办的问题,根据整改情况,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扣缴。(5)被崇州市治理办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给予200元的扣缴,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扣缴。(6)每月被镇城管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扣缴资金100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2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300元至1000元的扣缴。环境服务经费中予以扣缴,并作为服务合同续签的主要依据。(1)被省、成都市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给予不低于20000元的扣缴。(2)被崇州市级领导批示的问题,给予10000元至20000元的扣缴。(3)被崇州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问题,按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给予3000元至10000元的扣缴。(4)被成都市治理办督办的问题,根据整改情况,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扣缴。(5)被崇州市治理办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给予200元的扣缴,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扣缴。(6)每月被镇城管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的,扣缴资金100元。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给予200元的扣缴,同一个点位同一个问题出现2次及以上的,给予300元至1000元的扣缴。四、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总合同价为796800元/年,即每月66400元。(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796800元/年,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财政预算许可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但本采购项目期限总计最长不超过三年)。2、付款条件说明:每月考核,按《考核标准》评定得分,以分值确定服务费。服务费按月支付,在次月15日内支付上一月服务费。付款前乙方须开具并送达相应的发票。3、服务费支付方式转账:公司名称:中洁蓝环境管理崇州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崇州支行账号:583898318100015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第八页共十页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本合同中的考核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并按照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主张权利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由乙方承担。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执行本项目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九页共十页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中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7。(以下无正文)甲方:崇州市廖家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崇州市廖家镇白云路2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4年7月8日乙方:中洁蓝环境管理崇州有限公(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崇州市崇平镇新南街55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州文行账号:583898318100015签订日期:2024年7月8日i第十页共十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