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建校区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2024)
一、合同编号:11N78987482020243201
二、合同名称: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三、项目编号:66100024P002084100040
四、项目名称: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1256号
联系方式:13999797116
供应商(乙方):新疆北城华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
联系方式:175090086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8556410.8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8556410.8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件.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全称):新疆北城华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2.工程地点:第十师北屯市。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62号。4.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师市财政资金等多渠道解决。5.工程内容:新建理实一体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9481.03平方米,主要包括各专业理实一体实训室等功能室及室内外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仟零柒拾万壹仟叁佰陆拾玖元陆角叁分(¥30701369.63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伍仟贰佰柒拾肆元叁角贰分(¥465274.3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元整(¥218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唐仲春。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直接发包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日签订。本合同于2024年月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北屯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食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捌发包人牛章)承包人:(公章)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5MA78AE333B地址:地址: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七团商业综合楼2号楼3层5号房间邮政编码:836099邮政编码:83609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99999897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北屯市支行账号:账号:884090612010104090732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承包人(全称):新疆北城华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新建校区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79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不程庆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业山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设仓(公章承包人(公章):>10e244大之4地址:地址: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七团71苏坤商业综合楼2号楼3层5号房间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899999897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北屯农村商业银行北屯市支行账号:账号:88409061201010409073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6099.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校区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