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2024)



公告内容: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CGJL-ZS-2023-111

二、合同名称

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CGJL-ZS-2023-111

四、项目名称

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69号
联系方式:0660-3373777
供应商(乙方): 汕尾市绿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汕可公路中信商务中心A13 号02房
联系方式:132110236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
1(项)
970,000.00
970,000.00

合同金额: 970,000.00元,大写金额:玖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6月01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汕尾市区迎宾大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jpg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2024年07月12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CGJL-ZS-2023-111项目名称: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1甲方: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注册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69号奎山公园内法定代表人:颜晓宇联系电话:0660-3373777乙方:汕尾市绿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品清村汕可公路中信商务中心A13号02房法定代表人:苏建华联系人:苏建华联系电话:13211023650根据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暂定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970,000.00元)实际以项目结算审核为准,最高不超过中标价。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迎宾大道绿化提升项目2、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汕尾市区迎宾大道)3、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清单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职责:2(1)指定乙方施工范围;(2)为乙方提供预算的相关资料;(3)施工期间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施工方便;(4)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汕尾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汕尾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指导乙方施工。2、乙方职责:(1)按照甲方指定范围、要求标准施工;(2)选派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承担施工任务;(3)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承担全部责任。6(4)施工完毕清理现场;(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乙方须及时解决,不能影响项目施工及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2.养护期1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以结算审核价支付97%的工程款,待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3%的余款。2、每次请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3拒绝付款,乙方已清楚明白财政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甲方不承担责任,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六、验收:1.验收主体:由甲方牵头,组织监理单位(如有)、设计单位(如有)、乙方共同对项目进行质量验收。2.验收时间:本项目完工并移交所有资料文档后7日内验收。绿3.验收标准:(1)国家颁发的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规程。(2)苗木成活率达到100%,苗木无病虫害,枝干健壮、树形优美,达到观赏价值。4.验收程序:项目竣工后,采购人应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市U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暂定价万分之三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除了退还甲方已付4款项(如有)以及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价15%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进行相应赔偿。2、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做好补种换种工作,或者未能在甲方出具的《绿化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价5%的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因此而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如有),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价15%的违约金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为保证景观效果,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花卉品种可根据季节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分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合同款项(如有),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4、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进行相应赔偿。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1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应尽的义务后。4、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5、若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执行费及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争议部分以外的条款,甲乙双方正常履行。6、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6议纪要、补充合同、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8、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9、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事W业E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生苏建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都日期:2024年5月23日日期:2024年5月23日7五、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以结算审核价支付97%的工程款,待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3%的余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