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TGPC-2024-D-0429)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5322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4-D-0429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联 系 方 式 :87671968

供应商(乙方):天津鑫旅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晨景大厦12层(易众包产业园)1201室-2023

联 系 方 式 :139209521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6.6112(万元)

合同金额: 76.611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租用的车辆不能转租、转借、变卖、抵押,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它权力。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有关车辆行驶的法规及相关销售要求。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出租车辆的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鑫旅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77260078801100003216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浦昭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MAC6F44Y08

企业办公电话:139209521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车辆租赁合同.pdf

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7月12日

车辆租赁协议甲方: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乙方:天津鑫旅客运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29)的政府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租赁物件、租期、租价及付款方式1、甲方因工作需要,需租赁轿车、商务车、SUV等不同规格型号车辆约27辆。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上述车辆。(具体用车明细见附表)。2、租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止2024年12月31日。租金共计766112元(含税,大写:柒拾陆万陆仟壹佰壹拾贰元整)。3、车辆租赁费用自甲、乙双方完成车辆交接之日起计算,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为甲方开具相应金额费用的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费用。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驾驶乙方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2、甲方租用的车辆不能转租、转借、变卖、抵押,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的其它权力。第1页共4页3、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营运,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等对车辆安全造成影响的物品。4、甲方租用车辆发生各类机件故障时,必须立即联系乙方,并到乙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5、甲方要爱护所租车辆文明驾驶,不得涂改遗失、私自拆改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6、甲方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确保行车的安全。如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或者被“电子警察”拍摄行为的,必须积极做好事后工作,自觉接受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并及时交纳罚金。如果因为未接受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而造成所租用车辆不能参加年度检验致使车辆被强制停驶甲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保证车辆租出时的性能良好,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并与甲方现场交接清楚。卡2、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性能良好,符合国家有关车辆行驶的法规及相关销售要求。福基3、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出租车辆的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4、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保险、第2页共4页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提供车辆燃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5、租赁期内,车辆发生正常机械故障,提供免费检修、维修、排除故障服务;车辆享受免费保养;原则5000公里-7000公里保养,维修保养时间超过24小时,应提供免费替代车。6、乙方应具备健全的服务保障体系,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当投入车辆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影响使用情况时,乙方须在3小时内将不低于原车型的备用车送达指定地点。7、甲乙双方应积极沟通协调租赁车辆与驾驶员的相关问题。租赁车辆的救援、应急用车等特殊情况,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时响应,市内六区2小时内完成响应,非市内六区6小时完成响应。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四、意外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111、甲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包括非道路交通事阝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通知乙方,保护好现场(快处快撤除外),事故处理结束将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和其它索赔材料在30天内送交乙方,乙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逾期因不能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和其它索赔材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发生事故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理事故和第3页共4页安排修理。2、甲方租用乙方车辆发生的各类事故,乙方按保险公司理赔规定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免赔及超出保险公司赔付部分由甲方承担。五、保密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2、保密期限,长期有效。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如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了3、履行合同中发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0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合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运有电公依甲方:10日林张乙方印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30委托代理人:维郑印广时间:2024.19时间:第4页共4页用车明细表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D-0429单位:元项号服务名称总价数量备注备注1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76611227辆无无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其中分项名称(租赁车型)分项名称(租赁车型)分项名称(租赁车型)分项名称(租赁车型)价格数量备注11SUV或商务车584001辆不带司机22SUV374002辆带司机3人22轿车374001辆带司机3人33轿车77121辆不带司机44SUV1440003辆不带司机55SUV或商务车290001辆带司机2人55SUV或商务车290001辆带司机2人55SUV或商务车290001辆带司机2人66轿车436001辆带司机4人77商务车436001辆带司机4人88中巴车436001辆带司机4人99大巴车436001辆带司机4人1010轿车或SUV77001辆不带司机1111轿车或SUV325001辆不带司机1212SUV420001辆不带司机1313轿车或SUV195001辆不带司机1414轿车或SUV140001辆不带司机1515轿车690001辆带司机1人201116SUV2013001辆带司机4人17轿车或SUV2013002辆带司机4人18商务车1辆19SUV600001辆带司机3人20轿车600001辆带司机3人21商务车600001辆带司机3人头=身源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