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普洱市镇沅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
一、合同编号:4530825HT2024002460301
二、合同名称: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3标段 (镇沅县)合同
三、项目编号:PEZC2024-G3-00104-YZGF-0324
四、项目名称: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普洱市镇沅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镇沅县绿海路5号
联系方式:0879-5816249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万达广场南塔写字楼19、20、21楼
联系方式:138882921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3标段(镇沅县) 数量:1.00 单价(元):7309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7309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编报表(农业保险).pdf
3标段中标通知书.pdf
专家签到表.pdf
镇沅县三方合同(1).pdf
2024/5/1318:02ReportShow每页显示110000V云南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单位)编报表采购单位名称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计划编号:4530800JH202400312(盖章):采购单位机构代码采购单位机构代码J041单位分管领导或授权领导签字数间招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物项计划名称计划名称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盖财务章)物的本经办人签字李雨在资金总额(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财政性资金来源文号或其他说明经办人联系电话(座机)2122406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填报时间:2024-05-13填报时间:2024-05-13拟报组织形式:分散采购拟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否协议/定点:否是否追加合同:否拟报组织形式:分散采购拟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否协议/定点:否是否追加合同:否编报说明:(采购方式选择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一百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一百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一百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超过一百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申报内容:本计划预算总额:70,683,342.77元标段代码序号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项目名称是否进口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金额(元)交货地点/备注11(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西盟县否1.003年1064443.751064443.7512(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澜沧县否1.003年18741700.0018741700.0023(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孟连县否1.003年8520300.008520300.0024(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江城县否1.003年10568300.0010568300.0035(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景东县否1.003年6547700.006547700.0036(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镇沅县否1.003年7309700.007309700.0047(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宁洱县否1.003年3094700.003094700.0048(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墨江县否1.003年6000800.006000800.0059(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景谷县否1.003年7482999.027482999.02610(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思茅区否1.003年1352700.001352700.00zs.yngp.com/Report-ResultAction.do?reportld=f85330d2-2ef2-4cfe-8d07-cc22d20af971&planid=d18c066.18e5bdfe122.551f112210J29-2220P9208199098P=pueld826Je02P2200-0P8-03202-2p0228=Puodeiiopuoovinsey-uodey/wood6uszooT/Tt°量口°中,固士审工‘当曾‘由甲目,甲Mousuoded2081222/2200编号:YZ/JL-YW31中标通知书致:虫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贵方于2024年06月04日为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3标段(招标编号:A53JX1024001226-003)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经采购人确认,现通知贵单位为本项目3标段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严格执行《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财规(2024)5号)文件内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产品保险要素及定价要求。服务期限:本轮项目实施保险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合同一年一签,绩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天然橡胶收入保险的保险时限执行《2024年云南省天然橡胶收入保险方案》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要求。贵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谨致!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日期:2024年06月05日ReportShow62024/6/412:11每页显示1000注意保密!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结果暨评审组成员签到表项目(计划)名称项目(计划)名称【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计划编号计划编号4530800JH2024003124530800JH2024003124530800JH202400312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协议编号委托协议编号4530800WT2024001134530800WT2024001134530800WT2024001134530800WT202400113需求编号需求编号400014561740001456174000145617评审地点评审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澜沧三道鸡旁请携带CA锁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澜沧三道鸡旁请携带CA锁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澜沧三道鸡旁请携带CA锁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澜沧三道鸡旁请携带CA锁评审开始时间评审开始时间2024-06-0410:302024-06-0410:302024-06-0410:30评审内容评审内容保险服务保险服务保险服务保险服务专家类别专家类别C18金融服务;C05社会服务:C2409社会保障类合作服务:C2301法律服务:C2302会计服务:C2303审计服务:C0104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C09农林牧渔服务:C2406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C18金融服务;C05社会服务:C2409社会保障类合作服务:C2301法律服务:C2302会计服务:C2303审计服务:C0104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C09农林牧渔服务:C2406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C18金融服务;C05社会服务:C2409社会保障类合作服务:C2301法律服务:C2302会计服务:C2303审计服务:C0104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C09农林牧渔服务:C2406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屏蔽条件屏蔽条件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财政局,专家工作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同,专家工作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专家工作单位: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专家工作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工作单位:普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专家需求人数评审专家需求人数5人5人5人5人随机抽取确认人数随机抽取确认人数5人5人5人备注备注评审组成员:评审组成员:序号评审组成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职称职称手机号码签名10001651164-1-1中国联面普同分公13577061111油20001651165-1-3晋洱市普平公司晋洱市普平公司晋洱市普平公司晋洱市普平公司工工13769982367防大30001651165-3-1普海市建箱十办公普海市建箱十办公普海市建箱十办公普海市建箱十办公>程邮>程邮15925552109季秀英40001651165-3-2者涨个者涨个者涨个者涨个1376936727称城50001651660业费飞农炒农村后业费飞农炒农村后业费飞农炒农村后业费飞农炒农村后农芝师农芝师1818785080刘艺6采购人代表高级高1师高级高1师180891950季7采购人代表市农村局市农村局市农村局13980929467和亚可采购代理机构(盖章)采购单位(盖章):巴田采购单位经办人(签字3不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AV30n6关备注:1.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通过系统打印本表:全部为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可下载打印本通知附表:2如所独取的专家应回避本次评审,请登录系统补抽:3.本表经评审组成员签名后,由采购人代表密封保管: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本表(经评审组成员签名)复印件上签章后,在合同备案时提交财政部门监督检查:5.抽取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打印并对照《本次评审专家信息核对表》,核对评审专家身份。11/1si.yngp.com/Report-ResultAction.do?reportld=b45c3092-8b96-4f45-abc2-2cca6d715073&requestid=4000145617#idc error#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镇沅县绿海路5号邮编:66650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中平安购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地址:云南省水洱市思区宾河路32号普洱中心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32号中心号9层22、921、923、925、927、929、931、932、933邮编:66500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份有(鉴证方公章)名称:公南招标股份有限地址:会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邮编:65010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国鳯电话:15198772259合同协议书保险服务合同(实际合同根据不同标段情况做相应调整)2024年6月日甲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镇沅县绿海路5号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滨河路32号普洱中心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河洛32号普洱中心1号9层920、921、923、925、927、929、931、932973“来负责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金(2020)1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云财规(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印发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财规(2024)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普洱市农业风险转移和保障机制,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确保灾后及时恢复生产,促进普洱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双方就普洱市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定义1.“甲方”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乙方”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3.“工作日”系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二、协议组成1.本协议。2.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招标、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及形成本服务协议的其它文件。4.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保险单,保险条款。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批单、备忘录、特别约定、承诺书(函)及其他文件资料。如果本协议的内容与乙方所出据保险单的条款内容不一致时,则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同意乙方负责镇沅县(区)辖区内2024-2026年普洱市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含种植业、养殖业、制种业、三大主粮完全成本及天然橡胶收入保险、地方特色险种)承保,并对保险服务协议的订立、保险条件的确定等具有选择权。2.甲方有对乙方的承保和服务方案进行审核的权利。3.甲方有权对乙方承保出单过程和数据真实性、农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承保资料进行审核。4.甲方有权对保险服务协议变更、修改和解除等做出有效申请。5.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6.甲方有争取财政补贴资金,及时督促协调同级财政拨付财政补贴保险费的义务。7.甲方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按本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指定区域内经办2024-2026年普洱市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含种植业、养殖业、制种业、三大主粮完全成本及天然橡胶收入保险)业务和收取保险费的权利。2.乙方应严格规范并达到《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0)177号)和《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4号)文件服务要求。3.乙方应提供本项目险种的备案条款,并按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保险条件和保险明细出据正式的保险单。乙方按保险单内容承担保险责任。4.乙方需按本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保险宣传培训、保费收取、查勘理赔、公示及数据报送等工作。5.乙方要严格合规经营,服务履约过程受甲方监督,视甲方需要,乙方需提供宣传培训资料、对承保理赔进行公示的资料、承保资料、承保理赔数据统计信息等供甲方审核。6.乙方有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或信息保密的义务。需定期组织本保险项目涉及单位的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需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工作汇报。7.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做好项目到期后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并配合新中标承保公司做好区域内农业保险业务接续工作的义务。8.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除了以上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补充。四、承保范围纳入财政保费补贴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含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制种业(水稻、玉米、小麦);产粮大县完全成本(水稻、玉米、小麦);天然橡胶收入保险,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地方特色险种或根据省级统一部署需要开展其他险种。产粮大县完全成本保险的承保应以国家认定产粮大县和实施范围为准。五、保险责任类别险种保险责任种植业水稻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高温热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玉米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高温热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小麦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干热风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油菜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干热风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甘蔗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寒流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马铃薯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种植业天然橡胶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低温冷害、寒流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养殖业能繁母猪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疾病、疫病;误食异物、有毒物,过量采食导致死亡;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补贴金额为限。养殖业育肥猪暴雨、洪水、风灾、雷击、地震、雹灾、冻灾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疾病、疫病;误食异物、有毒物,过量采食导致死亡: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补贴金额为限。制种业水稻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制种业玉米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制种业小麦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完全成本水稻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完全成本玉米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完全成本小麦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渍涝、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重大病虫鼠害。天然橡胶收入天然橡胶详细见《2024年云南省天然橡胶收入保险方案》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保险责任。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应当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稳步探索将产量、气象等变动作为保险责任。针对野生动物毁损保险责任,当相关标的发生赔付时,由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先行赔付,按照保险损失补偿原则,农业保险对已赔付的部分不得重复进行赔付。各相关保险机构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农业保险责任示范性条款(详见附件)进行报备,各地可根据地域和农业产业特点,与承保机构协商在此基础上增加保险责任。六、保险金额和费率类别险种保险费(元/亩、头)保险金额(元/亩、头)费率财政补贴比例农户自负种植业水稻246004%90%10%种植业玉米185003.6%90%10%种植业小麦164004%90%10%种植业油菜164004%90%10%种植业甘蔗357005%80%20%种植业马铃薯246004%90%10%种植业天然橡胶4235001.2%80%20%养殖业能繁母猪71.511006.5%80%20%养殖业育肥猪357005%80%20%制种业水稻16020008%90%10%制种业玉米12016007.5%90%10%制种业小麦427006%90%10%完全成本水稻4411004%90%10%完全成本玉米32.49003.6%90%10%完全成本小麦287004%90%10%天然橡胶收入保险天然橡胶135.52123211%80%20%地方特色险种地方特色险种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县(区)因地制宜提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方案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拟定全市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类别、险种、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等),并按相关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301备注:如单位保费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标准有新的变化,按照新标准执行。七、服务流程(一)承保1.乙方需成立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保险项目专属服务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和政策落实到位。2.乙方应在镇沅县(区)分支机构设立农业保险专属服务小组,负责处理保险相关事宜,服务小组人员队伍应保持稳定,确保被保险人信息的真实准确。若需调整服务小组人员,应及时函告甲方,相关替代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不低于原有服务人员以及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和能力。3.乙方在充分宣传政策、讲解承保理赔内容和自主自愿的原则下,应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不应设置计划上限:同时,做好投保农户资料收集、制作分户清单、投保单、收取保费等工作,在收取农户自缴保费后,向农户出具保险凭证;4.乙方在与农户签订保险合同时,应通过书面及口头方式告知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之内或可能情况下的第一时间拨打报案电话,报告出险的时间、具体地点和出险原因。(二)保费收取及支付1.农户自缴保费由乙方负责收取。乙方在收取农户自主缴纳的保险费后,向农户出具保险合同凭证。乙方应充分保障农户知情权,推动农业保险合同条款通俗化、标准化。2.财政补贴保费支付。在农户自主缴纳其承担保费的前提下,由乙方将服务区域内的投保情况和农户自缴保费情况整理汇总后,按季度填报《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申请表》,经甲方审核盖章后,由乙方提交县市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县市财政部门直接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具体按照《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1(三)查勘定损出险后由乙方开展查勘定损工作。乙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邀请当地农业技术部门人员协助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接到报案后,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查勘,种植业保险发生全部损失10日内完成定损,发生部分损失的20日内完成定损,养殖业保险3日内完成定损。对于损失确定清晰、相关理赔资料收集完备的,乙方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对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或损失率的,应设立观察期,观察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以及赔款到户。制种保险出险后先行对灾害和受损面积进行核实并记录,待受损保险标的达到成熟条件后,由乙方与甲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损失产量测定,依据减产率和不同生长期对应赔付标准计算应赔付金额,乙方要将数据作详实记录,作为农业保险灾害损失理赔的依据。乙方要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定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四)理赔乙方在收到受灾农户报案并提供索赔单证后,根据查勘定损工作结果,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已达成共识且所有索赔单证齐全,除被保险人有特殊要求外,乙方必须在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赔款必须支付到合法的被保险人赔款专用账号。在此工作中,甲方有权抽查赔案资料,对理赔过程进行监督。(五)公示和数据报送1.承保理赔公示承保公示: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承保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农户姓名、投保品种、投保数量、保险金额、缴纳保费、保险期间、财政补贴比例、农户缴纳比例等信息,并在村级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理赔公示:在确定赔偿金额后,按照“五公开,三到户”的服务要求,乙方需与当地政府部门配合对理赔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户姓名、投保品种、投保面积(数量)、保险金额、缴纳保费、损失数量、赔款金额等,并在村级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2.数据报送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XX年普洱市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缴纳情况统计表》、《XX年普洱市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案件情况统计表》,确保统计填报的承保和理赔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乙方须于每季度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本保险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保、理赔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汇报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在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每年11月30日以前,乙方要对保险服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分别报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六)业务档案管理乙方必须对本保险项目建立专门的业务资料档案,严格实行专项规范管理,开展跟踪服务。八、保险条款乙方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或者备案的条款。九、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2026年)。十、考核评价1.普洱市财政局牵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汇同制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按年度对乙方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县(区)、乡镇分级对本区域承保机构的工作情况和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验收,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2.乙方必须严格合规经营。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合规经营意识,守牢法律和道德底线,严禁违法违纪,严禁拒赔拖赔,严禁非理性竞争,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扰乱市场,扎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和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因在承办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中,发生违规行为,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协议,取消承保资格。3.若乙方存在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服务委托并取消承保资格的处理。对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依法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并中止服务委托并取消承保资格,对经认定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保险机构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十一、违约责任(一)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服务协议约定义务或在服务协议期内无故要求解除服务协议的,应按服务区域年保费总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1.遇乙方负主要责任的投诉、违规并经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查实的。2.乙方未在本服务协议“时效要求”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工作的。3.因乙方行为、服务质量,影响市、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年度考评的。4.乙方未按照要求在承保区域内设立农业保险专属服务机构、配备服务人员队伍,导致影响本保险项目工作开展的。5.因乙方工作失误,对被保险人或相关业务工作造成影响的。6.乙方未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在甲方开展的履约验收中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处罚由甲方视具体情节,采取移交监管部门处理、中止取消承保服务资格、列入普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禁入黑名单等方式。(三)若违约情形由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有效履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十二、禁止行为(一)乙方不得将本服务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提供担保及做出其他类似的行为。(二)禁止以下列方式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财政资金1.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2.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截留或者代领或者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农户应缴的保险费或者财政补贴资金;3.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方式。十三、服务协议的分割(一)本服务协议生效后,本服务协议的任何一项规定因法律规定导致无效或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履行的,仅视该规定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对服务协议双方仍有约束力。(二)在前款规定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效的规定取代无效规定。十四、大灾风险准备金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金(2014)24号)的规定,严格计提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并按规定向云南省财政厅及同级金融监管部门报备大灾准备金的计提、使用、管理等情况。乙方总公司须已与再保险公司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约定分保业务。十五、防灾防损服务(一)宜传培训乙方在保险服务期间需每年按要求开展1次以上农业保险政策业务培训,费用由乙方根据公司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据实列支。(二)宣传发动乙方应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采取形式丰富、喜闻乐见等方式宣传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政策,提高农户的知晓率,增强农户保险意识,营造良好投保氛围,引导和鼓励农户自主自愿参保积极性。(三)资料发放合同签署后,乙方应编印农产品保险项目服务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服务区域的显著位置张贴和发放被保险人,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知晓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投保方式、自缴保费比例和投保后如何报案、如何索赔等关键内容。(四)乙方应在保险服务期内根据保险事故发生的规律以及特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防灾防损服务,预防和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其费用由乙方根据服务情况据实列支。十六、社会责任与道义援助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和援助,及时查勘现场,按约定支付赔款,不惜赔、不拖赔,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十七、过渡期有关问题和遗留问题处理在本轮与上轮项目实施过渡期间,上一轮项目服务承保公司做好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做好沟通协调,并完成其服务期限内未兑付事宜。乙方应全面续接区域内保险责任的要求执行,使得新老项目和服务责任能平稳过渡,防范因脱保给农户特别是贫困户造成财产损失。本轮服务周期满6个月之内,乙方应完成服务期内的所有保险承保责任和服务遗留问题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案件结案、赔款支付、协办费用兑现等工作。若乙方及上一轮项目服务承保公司不按要求进行保险责任接续,不按要求在协议责任期限内完成遗留问题处理,甲方有权取消承保服务资格,并列入禁入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年度普洱市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招投标。十八、税费=国家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九、一般条款(一)争议解决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因承担守约方为维护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鉴定费等。(二)协议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补充,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决定、对农业保险工作作出调整变更涉及本协议有关内容的,乙方需主动支持配合甲方进行相应调整变更。(三)保密条款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有形、无形信息及资料泄露给其他方。因泄密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本条款不因协议履行完毕、解除、终止或部分无效而无效。(四)法律责任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由双方当事人分别依法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五)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由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自2024年01月01日零时起生效,持续有效至2024-2026年普洱市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六)协议份数本服务协议一式7份。协议方:甲方:镇沅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协议签订于:2024年6月日签订地点:中国.云南.普洱反商业贿赂风险提示函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维护双方共同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各项业务行为,我司倡议在双方业务合作中,我司与贵司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反商业贿赂法律相关规定,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或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贿赂。我公司现进一步提示和声明如下:一、手我司禁止任何商业贿赂行为我司严格禁止我司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或接受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贿赂;2.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3.索要、收受、提供、给予、介绍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货币、信用卡、购物卡、会员卡、高价值物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等。二、我司明确反对向第三方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贵司或/和贵司经办人员为双方合作或与此相关的目的向第三方进行商业贿赂。该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非国家工作人员,即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三、若发现我司人员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请立即通知我司任何商业贿赂行为都是违反平安产险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平安产险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若您在业务合作中发现我司经办人员有任何此类行为,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我司。中国平安财产保股份限公司洱中心支公司2024年6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