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公用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政府购买公用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XGS-202402-FS003
四、项目名称:孝感市本级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地址:孝感市交通大道262号
3、联系方式:2314358
4、供应商(乙方):孝感市致远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地址:孝感市
6、联系方式:137335226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450000元
5、合同金额:34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0日至2025年02月19日;履约地点:孝感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4-0012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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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合同(2024年度).pdf
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购买方: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承接方:孝感市致远保障性住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公租房管理,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湖北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2018)18号)、《湖北省公租房小区规范评价办法(试行)》(鄂建文(2018)6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党组会议纪要(2023)9号第七项意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月服务管理范围市本级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公租房小区包含政府投资建设、商品房配建及市场购买三类。甲方购买乙方对西城嘉园、红光嘉园、高新嘉园、湾流汇、华厦龙成、华隆公馆、紫泰公馆、恒达华府、城市中央广场、逸景名门、巴黎印象、清华园、国风鸿城、东城经典、华鸿-东城雅郡,共15个小区4314套公租房房源进行运营管理服务。本合同签订后,如房屋数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新核定的房屋数量情况为准。第二条服务管理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2月19日第1页共13页(对原2024年2月17日运营管理服务延期到2024年3月19日,按2023年合同约定65.68元/月/套标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若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无违约行为,则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续签新合同,本合同及续签的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第三条服务管理事项及要求甲方购买乙方承接运营管理服务,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管理事项及要求,完成下列服务事项:(一)基础管理1.服务场所。遵循就近、便捷的原则设置公租房服务场所,集中管理的公租房小区设置现场服务点,分散管理的公租房分片区设置现场服务点。2.信息公开。集中建设的小区应在小区出入口位置设置信息公示栏,定期公示本公租房小区服务人员信息、运营管理服务事项、租金缴交、维修申报、投诉建议等租赁管理信息;分散管理的公租房应通过进出口张贴、入户送达、手机传达等方式将需公示的信息告知承租户。3.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建立纸质和电子使用管理档案,分类整理、编号、装订、上架进行规范保管。管理过程中新增资料的,及时更新档案,并按照要求完整地将更新信息及影像资料录入智慧住保业务系统。一户一档资料作为管理中的重要资料需单独建档、单独归集存放。4.建章立制。建立房屋巡查、房屋维修、租金收缴、安全管理、投诉处理、服务人员考核培训、档案管理等各项运营管理服务制度。5.系统建设。对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智能化管理系第2页共13页统及监测平台建设和维护,使用智慧住保业务系统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市住房保障中心建设和维护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监测平台。6.岗位配置及培训。人员配置按不少于1:166套配置到位,设置房屋维修养护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及信息化管理等岗位并配备相应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定期接受业务学习和培训。(二)入住和退出管理。1.核对租户基本信息,按程序与租户签订、续签、变更租赁合同。2.按照核对租户基本信息、采集租户入住信息、留存租户的档案资料、协同租户入户查验的程序为租户办理入住手续并发放入住指南。3.宣传住房保障政策,督促承租人签订《入住承诺书》,发放住户手册、房屋使用说明、房屋钥匙等,协同承租人验收房屋设施设备,核实水、电、气度数,对房屋设施设备清单查验签字。4.发放《履约事项告知单》,对履约保证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按标准收取,建立台账。5.配合住房保障中心向不具备租赁资格的租户下达《房屋腾退通知单》,督促其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6.做好退出前后的入户查验、费用结算、房屋清理、检修、信息上报等工作。(三)租金收缴。1.采取工作人员入户收缴、设置租金缴纳窗口集中收缴、提供银行划扣或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方式收缴租金,开具《湖北省非税收第3页共13页入通用票据》,及时足额将已收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孝感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银行汇缴账号,做到日清月结。2.根据每日租金收(催)缴情况,制作当日租金缴款单和日记表,及时更新租金管理清册。制作欠费明细表、累计欠费明细表、欠租原因分析表、租金汇总单等表格,与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租金收缴对账和核销已用票据。考核期租金收缴率达到95%以上。3.对欠缴租金的承租人,采用电话通知、入户催缴、送达《租金催缴通知单》、短信推送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经多次催收仍拒不缴纳租金、无法联系、累计欠租6个月及以上、退出时拒绝补齐欠缴租金的租户,全程做好催收记录并调查取证,必要时提请甲方启动司法程序并备案。4.派专人负责《湖北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的领取、保管和核销,每月15日前,须按甲方规定将上月使用的票据存根联交回检查与核销,确保该月租金收取金额与票据金额相对应。(四)房屋使用管理。1.制定周、月、季梯度巡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不定期开展排查、入户或走访调查工作,每个季度对管辖内的每套房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巡查。2.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每季度对小区房屋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并形成《季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甲方备案。3.将承租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拒不整改、群众举报反映转租、转借、调换、空置、改变房屋内布局、改变房屋规划用途等违规的行为纳入巡查重点,发现问题立即制止,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第4页共13页时上报,调查取证,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谈话记录。在相关情况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4.受理、记录、核查各种投诉举报。并利用智慧住保系统定期进行大数据比对,汇总报告并协助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在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5.对未配租房屋巡查发现违规占用、需要维修等情况的立即予以处理。每季度对房屋违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季度巡查情况汇总报告》报送甲方备案。(五)维修养护。201.报修乙方负责接待承租户日常报修申请,接到住户报修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核对公租房房屋台帐,该户是否为台帐内住户,核实住户是否有违规行为及欠租欠缴,是否为保修期内维修项目;(2)派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现场核实确认住户报修内容是否属于报修范围,对报修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填写《公租房维修项目申报核实表》,包括承租户姓名、时间、地点、项目、原因及紧急程度等。2.组织施工由乙方组织工作专班,开展市场询价和考察维修工程公司资质、业绩、口碑、服务质量、保修情况等,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专业同维修工程公司。由甲方采购监理、第三方审计机构等,分别对工程090质量和拦标价、结算价进行监理、审计。第5页共13页公租房维修实行工程造价预算管理。乙方制定维修方案和预算,填写《公租房维修项目审批表》,报甲方审批,再对维修工程按照维修方案和预算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施工。(1)在维修范围内的,乙方应组织施工方根据实际情况报施工方案、工程量及资金预算,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4(2)属于有关单位承担的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负责维修;(3)涉及水管破裂、电梯故障等应急维修工程,乙方可先行处置,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审核、审批程序;(4)不在维修范围的告知相关承租人,由承租人自行维修;(5)做好公租房小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外的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包括方案拟定、组织实施等。乙方对维修进度进行跟踪,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3.回访及验收维修工程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房屋修缮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保障对象的正常使用。(1)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应于施工完成当天到运营公司前台通知完工情况,并将施工单及维修前后照片数据交给修缮管理部人员。工作人员应到现场进行确认,并让住户在《公租房维修工程回访表》签字认可(如是同住人签字确认应备注清楚关系);(2)对监理在监理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签字;(3)维修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应邀请申请人参加,验收合格的填写《公租房维修工程验收表》。凡验收不合格的,应责成施工单位返修,不得交付使用;第6页共13页(4)维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的内容和期限,应当在工程合同中载明。应根据住户回访情况在跟踪表中对本次维修打分。如施工单位出现五次及以上验收不合格返修情况的,乙方应另行选择维修工程公司。(六)物业服务监督。1.代表产权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告知承租户在租赁期内履行缴纳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的义务,包括物业房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房屋居住安全隐患,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物业、相关部门或单位并督促其进100行处理。3.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定期整理安全工作资料并形成记录档案。4.开展对租户的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工作,每半年不少于2次。5.与物业、公安、消防和社区保持密切联系,开展联防活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设置公租房消防安全标志。(七)社会综合服务。1.开展住房保障政策法规、应急避灾和规范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工作。制定公租房小区预防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若有突发事件发生,20分钟内报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2.每半年在小区开展一次以消防演练或避灾培训等内容为主题的活动,与公安或街道等单位针对治安、卫生、安全等事宜在小区开展联动管理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党员、志愿者的3带头带动作用如医疗进小区、家电维修、电影放映、志愿者活动、第7页共13页便民惠民活动等。3.开展社会调查、绩效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组织召开租户代表参加的联席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征询各项服务改进意见和建议。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处理信访投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各类慰问走访、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应急事件处理。司(八)负责房屋承接查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整改。1.负责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信息反馈。对小区共有部位及公租房专有部位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交甲Q方、产权单位、施工单位。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整改进度。3.整改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4.负责受理承租户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报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整改和维修协调管理工作。5.对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房房源,配合甲方做好房屋质量和基本入住装修的查验,并对基本入住装修实施现场监管。上述运营管理事项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出现乙方转包或分包等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当季基本运营管理服务费。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完成各项购买服务管理事项。(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承接的基础管理、入住和退出管理、租金收缴、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监督、社会综第8页共13页合服务等服务管理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考核。(三)由甲方开展每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向乙方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四)乙方在考核期间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季度的考评资格,并单方解除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五)年终甲方组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保障对象满意度和绩效目标独立评价,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作为结算服务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六)甲方提供高新嘉园1号楼二层作为乙方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办公地点,乙方只有使用权。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严格按照公租房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运营管理服务事项。(二)做好宣传、突发事件及其他管理工作事项。(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按要求提供资料。(四)定期整理并移交公租房使用管理档案。(五)对考核标准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按照规定渠道对考核结果及费用支付提出异议。(六)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考核后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七)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公租房使用管理的其他工作。第六条运营管理费用标准及支付(一)运营管理费标准:公租房的运营管理费标准为65.68元/月/套;空置公租房为每套0元/月/套;房屋入住与空置状态按每月A最后一天的房屋状态进行判定。第9页共13页(二)运营管理费用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力资源成本、办公成本、宣传活动及税金39.39元/月/套;2.维修费19.29元/月/套;3.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预留7元/月/套分档支付运营管理服务绩效考核费用。(三)甲方按考核结果分季度向乙方支付基本运营管理费;维修费根据《孝感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及经费拨付实施细则》(孝房管文〔2019〕3号)据实结算,按第三方审计机构结算审计报告,每半年结算一次,但不突破19.29元/月/套的标准。(四)按照《孝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孝房管文(2019)2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季度考评的分值为100分,按考评标准予以相应加分、减分。当季度考核结果80分以上(含80分)的,甲方按季度支付基本运营管理费用。如考核结果80分以下的,按考核得分率进行扣减,当季考核结果在60分(含)以下的,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基本运营管理服务费。(五)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湖北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办法(试行)》(鄂建文(2018)61号),对保障对象满意度和绩效目标独立评价,对评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按每套5元/月结算;对评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每套6元/月结算;对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按每套7元/月结算。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运营管理费,因物业使用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物业使用人结算、追收,与甲方无关。第七条合合同续签与终止(一)若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对乙方全年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上(含80分),甲方按招标合同采购服务时限续签运第10页共13页营管理服务合同。1.同一个项目在一年内两次考评结果低于60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该项目负责人,乙方应按要求在下一次考评前更换完成。2.同一个项目在一年内三次考评结果低于60分的,甲方可与运营管理单位解除该项目运营管理合同。(二)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公租房相关政策变化,甲方调整运营管理标准且乙方不符合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的移交N甲方在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解除前应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乙方。L(一)因乙方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在甲方确定新的运营管理单位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与新选聘运营管理单位的移交工作。在此过渡期间甲方按考核的实际分值支付运营管理费用,该期间的运营管理费用按实际期限计算,实际期限中不足1日的,不予计算。(二)因合同到期终止的,在甲方确定新运营管理单位前,乙方应继续做好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与新选聘运营管理单位的移交工作,在此过渡期间甲方按考核的实际分值支付运营管理费用,该期间的运营管理费用按实际期限计算,实际期限中不足1日的,不予计算。(三)新选聘运营管理单位正式入场进行管理后,乙方与甲方的运营管理合同终止。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致使乙方难以履行运营管理服务事项的,乙方第11页共13页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尽快解决并要求甲方按照运营管理费基本标准及履行时间具实结算当季度实际产生的运营管理费用。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一个季度基本运营费用5%的违约金。(一)运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同一个项目在一年内三次季度考核结果低于60分(不含60分)。(二)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者拒绝工作人员开展考评工作的。(三)乙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变化直接影响到运营管理事项的继续履行。(四)违反《孝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孝房管文(2019)2号)等相关政策规定且拒不整改的。(五)本合同终止后,逾期或不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成书面一致前,仍按本合同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一)将《孝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孝房管文(2019)2号)、《孝感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管理及经费拨付实施细则》(孝房管文(2019)3号)、《孝感市公租房小区管理服务提质行动实施方案》((2024)180号)作为合同附件,如相关政策、文件有修改或另行出台新的政策、文件的,本合同条第12页共13页款与修改或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不一致或有冲突的,双方同意按照修改或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为准。(二)本合同终止失效的,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此失效。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孝感市致远保障性住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户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阳光女子支行税号:91420900MA496MOF8N账号:15050250000000278(基本运营)账号:15050230000000279(维修维护)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金王务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2024.3.20日期:202Y.3.20第13页共13页#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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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公用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 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