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费采购合同公告(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2024)


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燃油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712

二、合同名称:燃油费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WS03757号

四、项目名称:燃油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7582027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
联系方式:0471-6490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92
1(批)
¥215.00
¥215.00

合同金额: 21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3日
履约地点:乌审旗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燃油215ocx.docx
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2024年07月12日

11采购合同甲方: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车辆燃油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一、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定购总金额为:215.00元车用燃油。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到乙方指定加油站添加燃油,甲方一次性将货款付给乙方。二、产品质量及违约责任1.对采购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及时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采购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3.经双方共同验收,采购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乙方逾期交付采购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货真价实,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效。效。2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三、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两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甲方: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章)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乌审旗林荫路加油站(章)签订时间2024年7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油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