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苍溪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08242024000032-1

二、合同名称: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32

四、项目名称: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溪县人民医院
地址:苍溪县云峰镇赵公坝路2号
联系方式:13981206909
供应商(乙方):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A座29楼
联系方式:19982736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苍溪县人民医院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
1(年)
¥6,280,000.00
¥6,280,000.00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

合同金额: 6,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苍溪县人民医院
2024年07月12日

苍溪县人民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及临床支持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32履约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赵公坝新院区和兴贤街老院区)签订日期:2024年7月12日签订地点:苍溪县人民医院采购人(甲方):苍溪县人民医院地址: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赵公坝路2号供应商(乙方):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A座29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4000032)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3年。经考核合格,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乙方工作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护理辅助、消毒供应、财务助理、行政事务助理、救护车驾驶、特种设备操作与管理、水电管理与维修,以及中央运送、医疗环境维护及消毒、布类收集、医疗废物收集、信息录入、医保管理、收费结算、导医咨询、重症照料、—1—病房整理等18个类别的岗位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医院实际运行情况增减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三、乙方派往到甲方从事服务人员与甲、乙双方的关系1、乙方派往到甲方从事服务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雇佣或劳动合同关系。2、乙方派往到甲方从事服务的人员,系受乙方雇佣,与乙方具有劳动(劳务)合同关系。3、乙方应与所有派往到甲方从事服务的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对乙方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派往到甲方从事工作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四、服务人员岗位配置分类及人数乙方派往到甲方从事环境清洁消毒、护理辅助等18个岗170人(甲方根据医院实际运行情况有权对岗位和服务人员及人数进行调整),提供日常服务工作。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时间、方式1、服务费总额:如乙方派往到甲方从事环境清洁消毒、护理辅助等18个岗170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628万元(大写:陆佰贰拾捌万整);如甲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需对岗位和服务人员及人数进行调整,以及医院建修或局部楼层修缮、改扩建等原因,导致该服务范围减少或增加的,经甲方按程序审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减少或增加相应服务人员,该调整费用将按实际减少或增加开始日予以计算费用(新增岗位待遇参照类似岗位执行)。2-2、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服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以转帐的方式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实际服务费用。3、乙方服务人员社保费用,先由乙方预缴,凭缴费单次月由甲方据实支付(提供承诺函)。甲方在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应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免费提供服务工作人员用水、用电。2)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投标文件和《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内容及验收结果运用》,对乙方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如有问题并及时通知乙方整改。甲方考核奖励和扣罚均应凭证据先现场告知当事人,后补书面通知交于乙方,不得随意扣罚考核分。3)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不得针对服务人员个人承诺支付属于乙方的本合同各种服务收入。4)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值班用房及放置设备及各类用具、耗材的房间。5)甲方如需临时或突然增加的服务工作,必须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不属于乙方服务范围的工作;乙方决不能聘用不合格条件的服务人员。6)甲方在总务科设置项目监管专员,负责日常到各科室进行工作质量巡查,对发现问题以作书面形式给中标人发出整改函,乙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3—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严禁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内容及验收结果的标准》执行服务业务及开展相关工作,接受考核监督,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2)负责对所属服务人员依法进行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保证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工作的质量,提供优质服务。3)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在服务期间若因乙方的过失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其他财物,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4)乙方服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大声喧哗,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乙方服务人员与病员及其他人员发生口角、打骂事件。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总体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工作,并且在节假日也保证有服务人员从事日常服务工作。6)乙方应负责员工的劳动保障。乙方服务人员在上班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疾病、工伤等,概与甲方无关。7)乙方员工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禁止进入的办公区域,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有甲方人员在场。8)乙方有义务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并可结合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服务方案。9)若遇医院有大型检查或其它活动,乙方每次应全力配合,按标准做好迎检、验收工作。—4—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或未履行本合同条款,均有权向对方发出整改通知书,到期未能整改,除执行本合同约定条款并支付违约金外,还可以终止合同并依法索赔。2、违约金:合同服务费总额的5%,即31.4万元。八、不可抗力1、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内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完成项目,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3、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作出顺延本合同完成期限的决定。九、保密责任1、为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2、乙方应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严守秘密,维护甲方形象。3、保密责任至少为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十、合同的提前终止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意见。2、合同提前终止:在出现严重违约和不可抗力情况下甲乙双方均可提前30天依法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时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5—十一、争议的解决由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异议或索赔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在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协商。如果在发出该书面要求之日后三十(30)日内未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机关仲裁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件及招投标文件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和附件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的意义。2、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三、其它1、超出乙方服务范围的服务工作,如甲方内设科室调整搬迁以及大型、超重的设备设施搬运不在服务范围的项目,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若选择乙方提供服务的,由甲乙双方采取“一事一商”的形式,协商服务办法和收费标准,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生效。2、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十四、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应是书面的,由双方签署。本合同由双—6—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在四川苍溪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甲方:苍溪县人民医院乙方:四川艾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地点:,签约时间:—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清洁消毒与临床支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