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7-12

一、合同编号:HBSY2024-011-3 二、合同名称: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 三、项目编码:HB2024044340010001 四、项目名称: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北街69号 联系方式:李晓亮 供应商:保定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江城西路江城西村保定外环路东侧 联系方式:陈海霞0312-3237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 规格型号: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 合同金额:1.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签订框架协议两年起 征集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7-10 八、合同公告2024-07-12 九、其他补充事宜:中标单位:保定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95.00%

 

北汽

 

  发布时间:
2024-07-12      采购人: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编号:HBSY2024-011甲方: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乙方:保定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框架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项目名称)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框架协议。具体需求,甲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委托合同,确认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一、协议事项1、项目名称: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2、项目编号:HBSY2024-0113、采购需求:阜平县党政机关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二、服务内容征集文件规定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租车单位与乙方签订的租车协议为准)三、服务标准合格四、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框架协议起两年。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止。五、服务费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费用结算:供应商严格按照中标价格及中标费率(详见中标通知书)测算租车费用并出具发票,租车单位据实结算。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阜平县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自行确定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协商签订租车协议。七、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征集人指定地点。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甲方负责将乙方单位信息接入到《河北省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平台》社会化租赁端口。3、甲方对乙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点公司资格。4、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违反平台管理规定的责令其立即改正,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5、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一次考核,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一次扣5分,收到一次投诉经核实确认的扣10分。6、考核结果90(含)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7、考核结果为“合格”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改进服务内容,“不合格”的取消公务用车平台租赁公司资格。8、如乙方被取消定点公司资格的,三年内不得进入甲方平台。9、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接受甲方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监管。2、乙方对甲方公务用车监督服务服务平台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进行“三化”管理,即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加装北斗定位系统,并且纳入平台监管。3、乙方应自行对本公司驾驶员进行职业规范、安全及保密教育,并将培训记录备案。4、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如遇大型公务活动用车,必须提交车辆检测报告。5、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要干净整洁,驾驶员文明礼貌、穿戴整齐、举止得当,确保提供优质服务。6、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7、乙方不得提供未按时经交通管理部门审验的车辆。8、乙方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和驾驶员时,必须向甲方申请备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加或减少。9、乙方车辆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到达等候发车。10、乙方要建立完整详细的租赁台账。11、乙方不得擅自关闭、拆除、破坏定位设备。12、乙方需遵守甲方的工作保密要求,在公车管理服务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接触到的任何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因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工作要求,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13、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14、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成交合同的;2、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3、应该主动回避而未向财政部门提出的;4、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咨询方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入围供应商与项目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行为经查实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征集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20%支付违约金。7、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成交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8、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的;9、因自身原因一年中有2次不接受或承担委托项目的;10、未按照框架协议和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11、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1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二)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可以按照原方式继续征集。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单位: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户银行:农行阜平支行中兴分理处账号:50541601040007156地址:县城北街政府大院联系电话:0312-7228370乙方:保定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单位:保定北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帅府支行账号:60101172010044411地址:保定市竞秀区江城西路江城西村保定外环路东侧联系电话:15830890258签订日期:2024年7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车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