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采购合同公告(大冶市金牛镇福利院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劳务派遣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冶招【2021】025号
四、项目名称:大冶市金牛镇福利院劳务派遣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大冶市金牛镇福利院
2、地址:大冶市金牛镇大金路黄泥村路段
3、联系方式:18672216510
4、供应商(乙方):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大冶市罗桥街道办事处七里路19号金贸大厦2栋1001室
6、联系方式:135977149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劳务派遣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483496.32
5、合同金额:48.34963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福利院劳务派遣.pdf
#idc error#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甲方(用工单位)组织代码号:乙方(派遣单位):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91420281MA498RKE1E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派遣与费用第一条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工作。人到甲方从事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一)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二)劳务管理费。第五条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五险及管理费到乙方账户(见附表)。(开户行:工行黄石大冶支行营业室,账户:1803021809100082476)其他事项:第二章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六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一)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二)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三)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四)甲方须教育派遣员工注意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工伤、死亡或其它安全事故,2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甲方必须严格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执行,属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乙方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属于用工单位支付的部分由甲方负担。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九)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十)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十一)甲方应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安全工作环境、劳动保护、劳保用品及劳动措施。第七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30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3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4)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卖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第三章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第八条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三)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四)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五)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六)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七)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八)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九)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十一)按照《工会法》有关要求,乙方成立工会小组,将派遣到甲方工作人员纳入工会会员。(十二)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十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4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第九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第四章费用及结算第十条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第十一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第十二条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第十三条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第十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工作人员,工会福利待遇各项费用由甲方拨付到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保障工会小组成员福利待遇。第五章协议终止第十五条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一)本协议期满;(二)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三)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四)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五)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5大冶市兴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执行。第六章争议处理第十六条甲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第七章其他条款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第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十条本协议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富出甲方乙方:3代表签章:代表签章:年月月日年月正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