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围加固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4)



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

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5122MB2C447532401081359

项目业主:

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5122MB2C447532401081359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1月1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8日

服务内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新丰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堤围加固、堤顶道路建设5.113km,中型桥梁2座、穿堤涵闸2座和穿堤涵管6座。堤路为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即堤顶宽度)为18.0m,局部位置19m。项目拟建设工期为12个月,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394.52万元。目前已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拟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委托第三方对本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送审金额为38.89万元。

合同附件

(合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新丰段).pdf

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07-13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工程名称:程工程地点潮州市饶平县合同编号:ZXCD-20240115-03委托人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托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8日工程地点潮州市饶平县合同编号:ZXCD-20240115-03委托人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托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01月18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书合同编号:ZXCD-20240115-03委托单位(甲方):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托单位(乙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项目:饶平县黄冈河上游新丰段堤围加固提升工程合同工作内容: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用结算审核签订时间:2024年01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书,具体如下,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审核的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规范及其他要求。二、要求及成果提交1、乙方应根据相关规范、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本合同工作。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向甲方交付有关成果及资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3、如受非乙方责任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合同工作有延误的,上述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应顺延。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指派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事项。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相关基础资料。3、甲方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方式支付费用。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根据国家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本合同工作,并对提交的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2、乙方进行本合同工作期间对乙方人员、设备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3、按合同约定如期提交有关成果;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就本合同工作内容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4、在本合同工作内容范围内,乙方应无偿负责按照有关审查意见(若有)等修改和完善有关资料成果。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规程规范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工程是政府投资项目,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如下支付:1、合同价款参考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附录10(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参考表)计算,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2、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成果资料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合同价款。六、违约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有关协议。七、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应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如发生如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八、争议解决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出现的一切争议及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仍有分歧,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在裁决期间,除合同中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之其他条款。九、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待甲、乙双方履行完成各自权利义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饶平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乙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社会统一信用(签章)(签章)代码或纳税人社会统一91410102769493625H识别号:信用代码:户名:户名: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户行: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账号:60404331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4-88817053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联系地址:联系地址:705号之三(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签章)社会统一信用(签章)代码或纳税人社会统一91410102769493625H识别号:信用代码:户名:户名: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户行: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账号:60404331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4-88817053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联系地址:联系地址:705号之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堤围加固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