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 12N0075786492024401
二、合同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 NNZC2024-C3-030200-GXDH(重)
四、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8号
联系方式:0771-5551580
供应商(乙方):广西南宁昇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起路5号9楼905室
联系方式:0771-56115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关于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的采购(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16辆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每年74.88万元,三年服务费用合计224.64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行)。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2245500.00
合同金额: 224.5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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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勤务用车三年期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