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 评审咨询服务 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 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 财政采购合同公告(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 NMGKCHT-152503-202407000206
二、合同名称: 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ECJJFW-202407152503000075
四、项目名称: 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二次竞价项目(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关于教学楼及学生浴室地下管网改扩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综合大楼317室
联系方式:0479-825226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中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哲里木路东方文苑A座2001室
联系方式:151486092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评审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878.4500元
合同金额: 0.58784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锡林郭勒盟本级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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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二次竞价采购合同甲方: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乙方:内蒙古中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2503-202407000206合同金额(元):5878.45人民币大写:伍仟捌佰柒拾捌元肆角伍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投入,须有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全过程把控,对评审报告实行终身负责。提供专业工程定额。提供专业工程审核算量计价软件。供应商响应内容: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投入,须有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全过程把控,对评审报告实行终身负责。提供专业工程定额。提供专业工程审核算量计价软件。(2)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1、入围供应商须按征集文件要求承诺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具备固定工作场所和相关办公设备)征集人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入围供应商进行核实(核实工作场所及设备的租赁、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达到征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的,将其清退出框架协议,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征集人对入围后的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供应商入围后,须将投入人员名单(含管理及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须与本项目响应文件拟投入人员完全相同,并附上通讯方式及个人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征集人登记备案。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发生的人员变动情况,须经征集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征集人将不定期的对入围供应商投入的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入围供应商委派的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专业-第1页-技术人员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不一致(承诺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数和人员资质不可更改,增加其他专业技术辅助人员不限,但不增加服务报酬),给予入围供应商作通报处理,累计达2次的,将其清退出框架协议。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1、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锡林郭勒盟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锡署办发〔2012〕8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2、因受托方提供的评审报告不准确,对委托方和项目单位及其他相关主体造成的损失,应由受托方承担赔偿责任。受托方提交的评审报告(含附件)中,工程造价在同一口径下误差不得超过3%(含3%);经委托方复核属于受托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误差,项目评审初审工作完成后,复审质量差错率超过2%(差错率=复、终审审(增)减额/初审审(增)减额),视为不合格,框架协议合同自动解除。3、受托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除由锡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取消其审查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受托方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协助锡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开展(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服务工作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关于教学楼及学生浴室地下管网改扩建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评审服务,报审预算8,361,941元,具体详见附件。2.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第2页-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综合大楼317室。三、验收标准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出具终审报告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五、违约责任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锡林郭勒盟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甲方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479-8252268单位地址:锡林浩特市财政综合大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内蒙古中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52472438496乙方联系人:闫永欣联系电话:15148609254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银行行号:104191016142-第4页--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 评审咨询服务 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 财政预算绩效评审服务中心评审咨询服务 财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