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 适老洗漱用具储存柜采购合同公告(海东市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502138120241404
二、合同名称: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金一公招(货物)2024-004
四、项目名称: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东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12号
联系方式:0972-8681499
供应商(乙方):陕西博睿雅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翠华路808号科泰大厦1801室
联系方式:138919106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房间用储物柜 数量:110.00 单价(元):3192.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名称:适老洗漱用具储存柜 数量:320.00 单价(元):6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名称:养老房间衣柜 数量:110.00 单价(元):39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名称:物品集中储存柜 数量:320.00 单价(元):3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1217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以甲方指定日期为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包6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金一公招(货物)2024-004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包六采购合同编号:QHJYGZ(HW)-2024-004合同金额(人民币):1121720.00元(盖章)采购人(甲方):海东市民政局中标人(乙方):陕西博睿雅实业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4年5月27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海东市民政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陕西博睿雅实业有限公司甲、乙方根据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金二公招(货物)2024-004,包号:包六)的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海东市民政局、青海金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投标报价供货单(分项报价表);3.技术条款偏离表;4.其他相关承诺;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如有)。单位:元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物品集中储存柜400mm*500mm*600mm320个380121600免费质保期3年2养老房间衣柜1800mm*3000mm*600mm110个3980437800免费质保期3年3适老洗漱用具储存柜240mm*400mm*400mm320个660211200免费质保期3年4房问用储物柜1800mm*1200mm*500mm110个3192351120免费质保期3年合计合计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112172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112172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112172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112172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1121720.00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21720.00元(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壹仟柒佰贰拾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以甲方指定日期为准)。交货地点:海东市养老示范基地。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即¥336516.00元(大写:叁拾叁万陆仟伍佰壹拾陆元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729118.00元(大写:柒拾贰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整);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56086.00元(大写:伍万陆仟零捌拾陆元整),待质保期满3年后,设备无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交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质保期及免费服务期:3年。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1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一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海东市民政局乙方(盖章):陕西博睿雅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吴霞不联系电话:0972-861291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子城支行账号:61001923800052515862联系电话:18009717999签约时间:204年6月19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牛用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日期:02年6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养老示范基地设施设备 适老洗漱用具储存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