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检岗位警务服 安检岗位警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



一、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138470101

二、合同名称: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YNZC2024-C3-03115-YNXZ-0023
四、项目名称: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联系方式:0871-64096027
供应商(乙方):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中心社区宝海路121号(宝海新苑D幢)
联系方式:156878589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35978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和诉讼区域办理诉讼事务的来访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开展引导和安全检查工作

2.合同金额(元):35978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安检服务合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pdf
定稿-安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关上中心社区宝海路121号(宝海新苑D栋)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检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安检服务内容1.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服务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安检服务,并按照甲方要求的管理模式对安检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安检服务责任。2.安检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协助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承担对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人身及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对特定人员或特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维护安检工作秩序;配合开展其他安全检查相关工作事项。第二条:安检服务地点及时间1.服务地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点及第二办公区安检点。2.服务期限:2024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4日。3.服务承诺:符合国家现行防暴安检服务标准,满足甲方服务要求。4.乙方为甲方提供安检服务,每周服务不低于5天,每天工作时长不低于8小时,人员不少于6人,每周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完成安检服务工作,每年除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全勤提供服务,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第三条:甲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配合和支持乙方履行安检服务职责。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安检服务费。3.甲方根据合同条款、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适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安全和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向乙方反馈院内职工的意见,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4.监督检查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日常服务进行监督。5.协助乙方履行本合同。6.甲方有权对乙方上岗相关资格证书进行查验,若发现存在无证上岗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8.协助乙方做好综合社会化服务工作。第四条:乙方责任及权利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2.乙方为甲方提供安检服务,每周服务不低于5天,每天工作时长不低于8小时,人员不少于5人,每周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开展安检服务工作,每年除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全勤提供服务,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若抽查发现与岗位配置不符的,甲方将按照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扣减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承担总价款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3.乙方所执行的安检服务必须满足安全、防爆安检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相关劳动法规。4.如遇特殊或重大事件需增加安检服务的,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准备,并提前将增加的服务配置计划提交给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5.指派安检服务应严格履行公司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6.安检服务内部日常管理由乙方管理,服务情况由甲方管理。若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经甲方审定。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甲方满意为服务宗旨,开展各项工作。8.乙方指派的安检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时,乙方应主动予以更换。9.对于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10、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11.乙方开展安检服务工作应具备相关法定从业资质、资格,了解并熟悉从事安检服务所应涉及的相应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时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12.乙方为安检服务岗位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13.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处罚,一旦发现乙方有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在发生提供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安检服务情况时,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整改要求整改。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所派人员因公殉职、伤残时,乙方自行按照其与所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进行处理。如确需甲方进行配合,经乙方申请后,甲方酌情确定。15.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责任、义务后,享有按合同约定获取款项的权利。第五条:合同价款明细及支付方式1.安检服务费总价为:359784.00元(大写:叁拾伍万玖仟柒佰捌拾肆元整);2.安检服务费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安检服务费给己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须提前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3.日常考核方式:每月初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安检员工作考核表及岗位考勤表,甲方考核后,如存在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将相应的违约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3050190503609000055;开户行:建行昆明市城北支行)。第六条:合同合同组成文件: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2.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安检服务岗位人员配置数提出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上一个月投入的实际安检服务岗位应得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4.因乙方原因或乙方安检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乙方提供的安检服务不符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服务要求或经甲方指正后仍未满足甲方安检服务需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乙方伪造、变造或使用不真实的合同文件、资料、支付申请、有关人员签字、签章或其任一组成部分的,乙方自愿双倍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交付当期应付合同款项5%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因此解除合同或采取其他方式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7.乙方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或安检服务岗位人员配置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在甲方书面告诫5日内仍拒不纠正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8.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按照约定在1个自然年内对乙方的考核扣款金额累计达到该自然年度应支付总金额的5%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9.乙方提供的安检服务不符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服务的条件或经甲方巡视及抽查后安检服务岗位人员不符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服务拟派条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的安检服务岗位人员。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调换或补足,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内由于乙方履职不尽责而发生财产被盗、第三方侵权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照价赔偿(若甲方购买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赔偿,未购买保险的由乙方全额赔偿)。11.因乙方安检服务岗位人员的职务行为违法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乙方签订合同的程序未经合法授权或授权、盖章、委托不合法、不真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3.以上违约情况由甲方认定,认定结论须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对认定结论持异议,可依据第九条约定处理,争议事由处理完毕之前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八条:保密条款甲方要求乙方承担下列内容的保密义务:1.甲方建筑物的内部结构、具体布局、设备设施的数量及运行情况;2.甲方建筑物的具体用途,包括并不限于大楼办公室、法庭、会议室、档案馆以及其他用房的布局、位置及通道走向等情况;3.甲方人员的工作作息及出入审判执行区域时间等;4.甲方人员使用的交通工具信息等;5.可能被乙方知晓的甲方人员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情况;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和知晓的工作信息、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等。7.甲方向乙方明示的其他认为不能公开的内容。乙方保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合同期内、外均不能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乙方如违反上述保密约定,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向乙方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廉政条款1.甲方的责任甲方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得参加乙方和利益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2.乙方的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违规行为后果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合同廉政条款的,一经发现双方合同立即终止,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廉政规定及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包括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当经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双方如发生争议,则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2.甲方追究乙方安检服务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0000.00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及金额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或甲方有权在下月应支付服务费里扣除。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的安检服务费。第十二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2.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3.本合同履行中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甲乙双方已充分协商并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已向对方进行了充分地解释与阐述,本合同是双方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法律含义的情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第十三条:构成本合同的其它资料《成交通知书》以上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4-C3-03115-YNXZ-0023采购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07月温馨提示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的政府采购项目,请各投标人熟悉“政采云\"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可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计算机)的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采云”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活动。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项目提供的关于“政采云\"及“CA\"的相关办理及操作流程以免影响投标。3.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二、磋商依据及方法三、磋商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获取事项详见本公告),并于2024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预算金额: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4、★最高限价:360000.00元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元)磋商最高限价(元)1(C05990000)其他社会服务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1360000.00360000.00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第二办公区。8、本次竞争性磋商只设一个标段。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1)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2)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须附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书面声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截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z.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z.html。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第二办公区。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名称: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电话:0871-64096027,心B座5楼5-5联系方式:魏工、曹工(13888827595、1390871875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1-6409602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玺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5楼5-5联系方式:魏工、曹工(13888827595、13908718759)3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4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60000.00元6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预算金额”的内容。7采购需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的内容。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1个标段。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期限”的内容。10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14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收到问题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澄清。15分包不允许。16偏离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质量要求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17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18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9报价方式包干总价报价。该报价是投标人综合考虑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培训学习、个人保险、生活补贴、劳保用品费用、着装等相关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采购清单给出最高限价总报价。20磋商报价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其报价最高拦标价不得高于360000.00元。21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22保证金的退还/2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出现不廉洁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5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采用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6响应文件的提交及有关内容壹份。2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8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9推荐成交候选人(1)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以上情形的,磋商小组可推荐2名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履约担保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自行商定30.2采购结果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3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0.4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30.5同义词解释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招标”和“投标”应当分别按“采购”和“磋商”进行理解。30.6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间及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日历天内办理完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相应手续。二、供应商需确保其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若供应商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挂靠等行为,一经发现,则按以下处理:1.在评审阶段发现的,认定为无效响应;2.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发现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在合同签订后履约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承担因此解除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三、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标段划分、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发生的费用自理。1.5.2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合同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6保密参与磋商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商务部分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三、供应商申请书致:(采购人名称)经我方仔细研究本项目的全部内容,以本书作为(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承诺。我方承诺如下: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愿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要求完成本项目,并承担相关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积极配合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5.如我方成交,我方将:(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于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承诺将承担售后或后续服务责任(如有)。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补充(如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序号内容供应商填写1总报价元2服务时间3服务地点4服务质量承诺5说明供应商: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表需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五、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安检岗位警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监狱企业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八、业绩情况序号采购人合同标的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注:1、本表后须提供以上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工作内容的合同主要页,未提供相关业绩资料的不得分。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九、合理化增值服务(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自拟)技术部分格式(一)服务方案(请供应商按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二)人员配备情况方案(请供应商按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方案(请供应商按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四)违约处罚措施及承诺方案(请供应商按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五)特殊情况应急方案(请供应商按要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自行编制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检岗位警务服 安检岗位警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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