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车辆 皮卡车采购合同公告(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JBJY-TP-2024029
二、合同名称: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JBJY-TP-2024029
四、项目名称: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龙山路富强巷1号
联系方式:13429790041
供应商(乙方):靖边县百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靖边县林荫路法院南200米
联系方式:13402994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皮卡车
7(辆)
¥89,871.43
¥629,100.00
风骏7、RD60
合同金额: 629,1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10日
履约地点:靖边县百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门店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合同.pdf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4年07月15日
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BJY-TP-2024029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作业车辆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乙方(成交人):靖边县百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编号:JBJY-TP-2024029的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本合同书格式以及相关条款(二)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成交人响应文件(五)谈判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29100万元,大写: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五、付款途径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1页共4页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采购合同国库集中支付口甲方支付口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口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62.91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即人民币62.91万元,大写:陆拾贰万玖仟壹佰元整。七、交货安装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靖边县百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2八、质量N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厂家派送至乙方销售门店方式。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2页共4页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采购合同异议后,应当在5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三、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四、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7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1%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10824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3页共4页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采购合同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靖边县财政部门工份。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因不可抗力(如不合格、停产、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影响交货时间的另行协议解决。甲方:靖边城市管理法大队乙方:靖边县百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大或其授权代表X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71联系电话:13402994312联系电话:13892681.签订日期:20245.7签订日期:20245.7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4页共4页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管理执法车辆 皮卡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