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发展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2024)
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项目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839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8394-XM001
四、项目名称: 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 55525951
供应商(乙方): 北京奇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5.1536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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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项目服务协议.pdf
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乙方:北京奇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为开展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项目,经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722-2024FE01268JGB确定乙方作为本项目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服务项目和内容1.项目名称: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2.项目内容:(1)项目调研:乙方对京郊文旅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甲方要求的其他群体的现状进行调研,调研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被调查人群基本信息、从业时间、从业中遇到的问题、需要提升的技能方向、意向课程内容以及其他信息内容,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调研过程,并根据调研内容和情况编撰调研报告。(2)方案设计、实施:乙方根据调研情况及调研报告内容,拟定组织开展京郊文旅管理和从业人员课程设置和学习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名称、拟聘请讲师基本信息、课程内容、课程计划表、预计达到的提升效果、行业从业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等。管理人员课程以“文旅业态融合发展”为主题、从业人员课程以“文旅服务品质升级”为主题,课程设置和学习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遵照实施。3.服务标准和要求(1)乙方应指派专业团队,进行全面深人的调研,以图片、文字等形式记录调研过程并编撰调研报告。(2)乙方应具有丰富的线上线下教培经验,结合调研结果合理设置各类课程,根据各区、各产业、不同业态学员的不同需求,设置针对性更强的课程内容,采取多种模式,因材施教、因需施教。(3)乙方实施该项目应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实施并完成京郊文旅管理和从业人员课程设置与学习方案:①培养对象:京郊文旅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②提升人数:不少于900人③提升天数:不少于6天;④提升人员参与度:不低于90%;⑤提升合格率:不低于85%。行业从业人员满意度:不低于85%。(4)团队要求:乙方应组织专业团队,准确理解、把握本项目的工作思路、定位与核心内容,编制科学合理、内容丰富的实施方案,设置新颖适用,形式多样的的课程,制定较为完善的保障措施,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负责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组织能力。②服务团队:团队人员配置结构科学合理,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团队成员经验丰富、执行能力强,能够满足项目需求;③师资配置完整,水平较高,充分了解业内前沿形势,文旅行业教学经验、案例丰富。(5)乙方应对本项目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全面,具有完善防控流程,处突能力较强,防范意识较高,风险把控能力较强。(6)乙方在本协议项目内容全部实施完毕后,应据实编写并向甲方提交项目结项报告,项目结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前期调研情况及总结、课程方案、课程表、师资配置表、学员学习数据、行业从业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并协助甲方办理结项验收。4.禁止性规定:乙方应提前对项目中产生相关资料进行内容审查,确保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政策等内容。5.服务成果提交与验收(1)成果提交:乙方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本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2份),及本项目所产生的总结报告、全部素材及调研报告、课程安排、课件PPT、学员参与度、考核数据、意见反馈数据等,以U盘或移动硬盘做为存储介质(2份)将上述成果文件提交甲方。(2)成果验收:甲方在收到全部服务成果文件的合理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结项验收。如未达到验收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甲方验收。第二条合同价款、付款1.甲方应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1751536.00),(下称合同价款,含税),为乙方履约的全部费用,如有任何超支或漏项,乙方自行承担。2.付款方式与结算:(1)第一次付款50%,即人民币捌拾柒万伍仟柒佰陆拾捌元整(¥875768.00),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付乙方;(2)第二次付款50%,即人民币捌拾柒万伍仟柒佰陆拾捌元整(¥875768.00),于项目成果完成,且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支付。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导致的甲方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方单位名称:北京奇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平安大街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1001029300059261335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合同价款。4t2.甲方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指导,提供已有的相关资料信息,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协调与协助。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4.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5.乙方负责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规范、标准、方式提交服务成果,履行相关服务,并按照甲方意见和要求对服务成果进行修正、补充、整改,专保证服务成果按约定的标准、日期通过甲方验收。6.乙方应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紧急情况,乙方应及时处置并向甲方报告。47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完成后绩效评价、专项检查等相关事宜。8.乙方应保留本项目合同签订及实施全程相关的业务、财务档案记录,对其真实性负责,以便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做好相应保密工作。9.乙方应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和保证。第四条知识产权1.本项目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接受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2.乙方应落实甲方与本项目相关人员之间应签署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及各项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协议、授权书等文件,并作为服务成果的组成部分提交甲方。3.乙方有义务确保项目实施及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拥有和使用服务成果不受任何第三人提起侵权追索、索赔、争议及免受损失或损害。如有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21.本合同签订前后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对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以及对涉及项目相关人员之隐私、保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非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得使用,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允许其使用。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以及对涉及项目相关人员之隐私、保密信息等,乙方保证仅允许为本合同之目的有必要知悉且已与乙方签订了书面保密承诺的乙方人员知悉,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由乙方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按照本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履约的违约金。2.乙方提交服务成果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内容未达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等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纠正,因此导致交付延期的,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承担延期履约违约金。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在甲方要求乙方纠正错误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合同依据本合同上述第3款解除后,乙方应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停止一切履约行为,甲方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按甲方可以接受的乙方完成的项目工作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对于未履行的或履行未达服务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并不予结算付款。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合同终止、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履行完毕;(2)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因乙方严重违约,甲方解除合同;(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2.与本协议相关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微信、短信息等方式发送至本协议尾部列明的双方各自的相应的地址或电子设备,如以快递方式发送,最晚送达日期以交给快递公司的投邮回执之日起三日内视为送达,如以电子邮件、微信、短消息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则以数据电文发送系统显示发送成功之日的次日视为送达。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4.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5.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6.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提到的附件(如有)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乙方:北京奇翼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留庄路1号院地址:通州合生滨江帝景125-1-1502联系人:董金子联系人:孙乐电话:55525951电话:13011206858电邮:电邮:13011206858@126.com签订日期:2024年7月1S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才发展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