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网建设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2024)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WQCG2024-082)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0095号

二、合同名称 :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WQCG2024-082

四、项目名称 :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

联 系 方 式 :022-29331221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

联 系 方 式 :022-232874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8(万元)

合同金额: 50.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2001635400050004852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建行天津河西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401205170W

企业办公电话:022-2328746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WQ-082合同.pdf

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机关
2024年07月15日

合同编号:R-GH2C2024-0093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委托方(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受托方(乙方):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签订地点天津市1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法定代表人:王立冬项目联系人:张佳慧联系电话:022-29341218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受托方(乙方):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法定代表人:屈永强项目联系人:张小兵的项目负责人:王娣联系电话:022-23287460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01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愿望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编制规划相关技术规范,完成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同时配合甲方完成前期手续报批等工作。2、技术服务的内容:编制完成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报告。3、技术服务的方式:2024年6月30日前交付报告文本6份,全部文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天津市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永久。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和数据,并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以及时效性负责。2.提供工作条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编制规划做好对接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乙方要求。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本合同价款确定方式:固定总价合同;2、合同价款:¥508000元(人民币伍拾万捌仟元整),其中不含税总价为¥479245.28元,增值税税款为¥28754.72元,增值税税率6%。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开据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乙方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验收且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508000元(人民币伍拾万捌仟元整)。4、付款方式可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甲方: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3纳税人识别号:11120222000197018M地址、电话: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8号乙方: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401205170W地址、电话: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23251692开户行及帐号:建行天津河西支行、12001635400050004852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报告图表及电子版成果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及接触报告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至上述信息以合法方式被公开前;4.泄密责任:赔偿给乙方基于泄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本合同形成之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目的所使用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及接触报告的全部人员;3.保密期限:至上述信息以合法方式被公开前;4.泄密责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书面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1.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的;2.甲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定执行的。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交付纸质版报告6份;全部文本的电子版文件1份。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项目报告通过专家审查会及甲方验收合4格。第八条知识产权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乙方对该部分技术成果的使用亦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内容。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和数据不准确、不完善、不真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技术服务出现错误或不能通过审批的,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2.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采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方案报告未能通过审批,应无偿返工直至通过审批。4.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任何时点,由于非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就累计至今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佳慧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张小兵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监督本合同的执行;2.协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采取必要措施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52.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后止。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如依其性质应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以下无正文)开B6(此页为武清区水网建设规划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2024年上月10日乙方: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2024年5月10日福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网建设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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