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 煤矿自 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能源局2024)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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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2024-07835
二、合同名称: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07835号
四、项目名称: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方式:04778599540
供应商(乙方):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
联系方式:180688340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
1(批)
¥135,000.00
¥135,000.00
合同金额: 1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履约地点:鄂尔多斯市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等7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合同.pdf
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7座煤矿智能化自主验收报告的评审合同.pdf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4年07月15日
附件: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等7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合同.pdf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等7座煤矿智能化自主验收报告的评审合同.pdf
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乙方(受托方):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4年3月18日签定地点:鄂尔多斯市1填写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三、技术合同的种类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37881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二、项目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三、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本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等条件在满足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甲、乙方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一)甲方职责: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3、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经费。(二)乙方职责:1、负责提交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戛AP鱼3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技术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完成各矿评审验收工作(矿方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提交评审报告,其中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如超过约定时限乙方仍未提交报告,经甲方合理期限催告后仍不能提交,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如有)。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取得相关批复手续或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并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合同价款;4、在甲方使用或在审批程序中需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等工作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5、乙方应在本服务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全部移交给甲方;6、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研、踏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7、甲方使用乙方评审成果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于24小时内做出答复。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烫3六、风险责任的承担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本项目无法进行下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提交的技术成果达到了合同技术指标要求。九、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法本项目总经费为拾叁万伍仟元(135000元)人民币,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款。鉴于甲方为财政拨款单位,因财政拨款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十三、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除保密条款外,其余自动失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7委托方L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章)地址:康巴什区能源大厦电话:0477-8599546开户银行及帐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2024年3月18日乙方7受托方C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电话:025-85046335开户银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浦东路支行3200159573805250232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光波2024年3月18日3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乙方(受托方):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4年1月22日签定地点:鄂尔多斯市1填写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三、技术合同的种类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XDYFA861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二、项目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三、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本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等条件在满足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甲、乙方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一)甲方职责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3、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经费。(二)乙方职责1、负责提交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床>一K田西003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技术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完成各矿评审验收工作(矿方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提交验收报告,其中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如超过约定时限乙方仍未提交报告,经甲方合理期限催告后仍不能提交,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如有)。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取得相关批复手续或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并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合同价款;4、在甲方使用或在审批程序中需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等工作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7公5、乙方应在本服务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全部移交给甲方;6、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研、踏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7、甲方使用乙方评审成果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小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六、风险责任的承担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本项目无法进行下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溪!3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提交的技术成果达到了合同技术指标要求。九、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法本项目总经费为拾叁万元(130000元)人民币,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款。鉴于甲方为财政拨款单位,因财政拨款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十三、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除保密条款外,其余自动失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1委托方C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章)地址:康巴什区能源大厦电话:0477-85995461开户银行及帐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2024年1月22日乙方7受托方V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21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6电话:025-85046335开户银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浦东路支行3200159573805250232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程程波2024年1月22日3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乙方(受托方):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4年3月18日签定地点:鄂尔多斯市1填写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三、技术合同的种类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37881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二、项目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三、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本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等条件在满足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甲、乙方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一)甲方职责: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3、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经费。(二)乙方职责:1、负责提交准格尔旗神陶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营沙壕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电力满都拉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戛AP鱼3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弓家塔布尔洞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崔二圪咀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聚祥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阳塔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准格尔旗公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沟煤矿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技术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完成各矿评审验收工作(矿方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提交评审报告,其中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如超过约定时限乙方仍未提交报告,经甲方合理期限催告后仍不能提交,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如有)。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取得相关批复手续或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并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合同价款;4、在甲方使用或在审批程序中需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等工作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5、乙方应在本服务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全部移交给甲方;6、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研、踏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7、甲方使用乙方评审成果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于24小时内做出答复。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烫3六、风险责任的承担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本项目无法进行下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提交的技术成果达到了合同技术指标要求。九、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法本项目总经费为拾叁万伍仟元(135000元)人民币,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款。鉴于甲方为财政拨款单位,因财政拨款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十三、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除保密条款外,其余自动失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7委托方L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章)地址:康巴什区能源大厦电话:0477-8599546开户银行及帐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2024年3月18日乙方7受托方C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电话:025-85046335开户银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浦东路支行3200159573805250232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光波2024年3月18日3技术合同书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乙方(受托方):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定时间:2024年1月22日签定地点:鄂尔多斯市1填写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二、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三、技术合同的种类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XDYFA861一、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审。二、项目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三、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本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等条件在满足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四、甲、乙方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一)甲方职责1、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2、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3、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经费。(二)乙方职责1、负责提交鄂尔多斯市永顺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露天煤矿验收报告、杭锦旗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床>一K田西003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麻黄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长城五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建元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智能化井工煤矿验收报告。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技术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在完成各矿评审验收工作(矿方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提交验收报告,其中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如超过约定时限乙方仍未提交报告,经甲方合理期限催告后仍不能提交,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如有)。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取得相关批复手续或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并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合同价款;4、在甲方使用或在审批程序中需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等工作的,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7公5、乙方应在本服务结束后,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在提交成果文件的同时全部移交给甲方;6、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研、踏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7、甲方使用乙方评审成果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小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六、风险责任的承担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本项目无法进行下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溪!3七、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本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为第二完成单位。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提交的技术成果达到了合同技术指标要求。九、价款、报酬及其支付方法本项目总经费为拾叁万元(130000元)人民币,乙方提交上述文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款。鉴于甲方为财政拨款单位,因财政拨款导致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责任。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行业的有关标准执行。十三、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除保密条款外,其余自动失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1委托方C单位名称: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公章)地址:康巴什区能源大厦电话:0477-85995461开户银行及帐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2024年1月22日乙方7受托方V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21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路20号6电话:025-85046335开户银行及帐号:建行南京浦东路支行3200159573805250232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程程波2024年1月22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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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煤矿 煤矿自 煤矿自主验收报告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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