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2024)



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2401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350601]EYD[CS]2024006

二、合同名称:2401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601]EYD[CS]2024006

四、项目名称:2401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府大院内51幢
联系方式:18859662683
供应商(乙方):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江滨东路7-1号碧湖主展馆4楼
联系方式:189059639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401项目
1(年)
¥906,000.00
¥906,000.00


合同金额: 906,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零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03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信息中心辖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
2024年07月15日

合同编号:[350601]EYD[CS]2024006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住所地: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府大院内51幢联系人:黄喆联系电话:18859662683传真:/电子邮箱:610060652@qq.com乙方: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江滨东路7-1号碧湖主展馆4楼联系人:陈俊杰联系电话:18905963957传真:电子邮箱:/根据项目编号为[350601]EYD[CS]2024006的2401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06,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21040000品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标的2401项目服务时间(单位)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服务范围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服务要求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服务标准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陆仟元整(¥906,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玖拾万零陆仟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1)物业区内的房屋(办公楼、地下室、临时管理房、车库、机房、及附属设施等)及室外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管理。(2)物业区内及周边范围区(辖区大门外周边及一、三号口部与二号口部之间道路范围)和公用人防工程设施环境卫生。(3)物业区域内交通、治安、消防的管理。(4)物业区域大门值班、监控及巡逻管理。(5)指挥中心业务区域室内清洁等附加工作。(6)物业区内风、水、电和消防等设备设施维保服务。(7)公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巡查保洁服务。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为了切实做好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场所物业服务与绿化管养工作,加强和规范对物业服务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使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创建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办法。2、本考核办法共分为五大项,分别是:秩序维护40分、环境卫生15分、绿化管养15分、设备维护管理25分、节日服务类5分,合计100分。3、甲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人员必须由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信息中心及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参加组成,考核结果以考核人员打卡记录和现场到位情况为准,按照比例得出月综合考核分,并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乙方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季度实际应发的物业服务费。4、每季度乙方实际应领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元×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百分比档次。5、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百分比档次(1)月综合考核分为90分(含90分)以上支付至月承包费的100%;(2)月综合考核分为80分-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以上支付至月承包费的90%,扣罚剩余10%;-第2页-(3)乙方当月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未含80分)的,不再续签次年的服务合同,并扣罚当月物业服务费。(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该物业服务合同,且乙方要无偿持续无偿服务至甲方招标选择新的物业公司进场,并做好交接工作。甲方将视情形扣罚该物业服务费的1-3倍金额,作为补偿该项目的费用。A、连续3个月月综合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B、合同期内累计5次月综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未包含80分)的;C、单次考核分数(包括日常考核和月考核)低于70分(未包含70分)的。D、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的月平均考核低于85分(未包含85分)。E、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未能按甲方的项目人员组成要求履约的。6、除每月组织考评外,甲方有权另行对乙方施行下列情形的直接经济扣罚:(1)、外来访客需经甲方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门卫维序员负责询问并履行登记手续。发现有来访者无登记进入的,每次扣物业服务金2000元。(2)、严格按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标准执行,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经甲方提出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每次扣物业服务金500元。(3)、甲方临时交待的,属于合同范畴内工作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当认真完成,发现扯皮推诿的,每次扣物业服务金200元。(4)、出现成交供应商不作为而引发盗窃、火灾或其他安全方面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和性质,每次扣物业服务金2000元或以上。(5)、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在工作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行为,每人次扣物业服务金5000元。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办。(6)、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睡岗、漏岗、窜岗、溜岗或不按遵守管理制度规定的,未造成损失的,每人次扣物业服务金500元;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7)、合同规定的物业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未达到服务标准的,甲方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为违约,甲方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年物业服务费5-10%,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或泄密事故,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岗人数未能按投标人员清单如数到岗,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分配及要求”条款执行,且当月物业服务费仅按实际到岗人员结算。(9)、成交供应商年度期间累加达到3次督查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应的经济责任。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401项目4.2服务范围: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场所室外场所(含位于市政府大院内的办公楼)、临时管理房、车库、机房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公用人防工程设施等。含指挥中心业务区域室内清洁等附加工作-第3页-4.3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信息中心辖区4.4服务完成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5.2服务内容: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服务人员组成:序号项目人员配置人数要求备注1指挥中心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日常协调及管理工作。1指挥中心保安队长≥1人负责辖区日常秩序维护管理(包含安全防范器械,如:对讲机、探照灯等费用)1指挥中心维序人员≥5人负责日常秩序维护工作(包含安全防范器械,如:对讲机、探照灯等费用)1指挥中心保洁人员≥2人负责辖区日常保洁工作(包含保洁耗材及工具费用)1指挥中心绿化人员≥1人负责日常绿化浇水、杀虫、施肥、打草、树木造型修剪等工作(包含保养护耗材及工具费用)1指挥中心维保班长≥1人负责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使该设备能正常运行,配合其他业务活动。1指挥中心维保人员≥2人负责设备检查、维护、保养,使该设备能正常运行,配合其他业务活动。2国动办办公楼及周边地下场所保洁人员≥1人负责辖区日常保洁工作(包含保洁耗材及工具费用)-第4页-3公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巡查人员≥1人负责辖区日常巡查工作3公用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绿化、保洁人员≥1人负责辖区日常保洁工作(包含保洁耗材及工具费用)合计合计合计≥16人(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理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乙方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黄喆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859662683,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4年07月04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第5页-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林小萍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0596007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等要求开展物业管理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6,500.002024-10-31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中标人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2226,500.002025-01-31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中标人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3226,500.002025-04-30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中标人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4226,500.002025-07-31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月综合考核分所对应的档次每季度发放实际应发物业服务费,中标人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数额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该项目计划采购1年续签2年,1年1签(采购有效期3年),续签1年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下年度预算经费有保障的情况下;(2)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服务期内无发生重大失误且月综合考核分均不低于80分的情况下;(3)合同价格(或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月度考核有低于80分的情况,则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再续签合同。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派驻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前科,并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保密协议,方能上岗工作。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第7页-(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1‰(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按采购内容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2份;副本0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第8页-甲方(采购人):漳州市国防动员指挥中心(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朱沿,法定(授权)代表人:张钦国纳税人识别号:12350600F32529581J,纳税人识别号:913506233153115325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分行龙江支行账号:35050166243300000933,账号:1409020109600221556签订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8日-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