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互联网专线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洪山中学2024)
一、合同编号: HBWHBZ2024115180
二、合同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 420111-2024-0188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洪山中学教育城域网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市洪山中学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
联系方式:13072793910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1号
联系方式:13971076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洪山中学教育城域网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108
合同金额: 0.00031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4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洪山中学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1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年城域网合同.pdf
2024年城域网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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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ChinaMobile1HHWHBZ202411518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甲方集团客户信息集团名称集团编码集团机构类型集团地址武汉市洪山中学3270312279政府部门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集团证件类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滕卫红集团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证件号码乙方信息乙方法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李毅客户经理联系电话蔡露13971076802合同信息合同类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总金额(元)标准电子化合同武汉市洪山中学教育城域网协HBWHBZ202411518031080议缴费周期(月)合同有效期(月)签署日期合同生效日期012订购产品内容序号产品名称资费备注数量1互联网专线100M,1590元/月,19080元/年续签12传输专线1024M,1000元/月,12000元/年续签1甲方账户账户联行号地址电话3202006709200497581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027-87636858户名开户行税号武汉市洪山中学工行洪山支行124201114416275625乙方账户账户联行号地址电话8888013800005979308100005027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1号027-51008387税号户名开户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91420100717918134N司武汉分公司行营业部1/13协议版本:V3202109071022集团服务热线:10086-8中国移动ChinaMobleHWHBZ2024115180产品信息HWHBZ2024115180互联网专线协议要素产品类型业务保障等级数量(条)组网方式精品光专线普通1PTNIPv6地址数量带宽)Z端地址1Pv4地址数量100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11免费体验(天)传输专线数据专线业务信息带宽A端地址带宽单位是否跨地市洪山区教育局大楼1024M否:免费体验(天)Z端地址业务保障等级组网方式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APON产品信息互联网专线协议要素产品类型数量(条)业务保障等级组网方式精品光专线普通1PTN带宽)Z端地址IPv6地址数量1Pv4地址数量100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11免费体验(天)传输专线数据专线业务信息带宽带宽单位A端地址是否跨地市1024M否洪山区教育局大楼Z端地址业务保障等级:免费体验(天)组网方式洪山区珞珈山路13号APON甲方(公章)乙方准御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名日期:日期:24.7.52002/13协议版本:V3202109071022集团服务热线:10086-8中国移动ChinMobile互联网专线业务协议于甲方报开通互联网技业务,乙方意并有能力甲方投代互取网线用及相关服务,甲乙双方本本平等自是的购,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第一条定义11联网专技业务:是中国称功为客户投供各科迷车的专用路,直技技技取网,以安现方使的商速取网上网1.27限网投业务按上下行分为品光专线01:1建光专技(2)、超优光线(10),本物议的的定连的为下服务。此协议使用范围:互联网专线业务,本协议中甲方不适用于个人用户。行速率,上行速率按下行带宽进行折算取整(不在本协议及业务受理单中体现)1.3“业务资费”:是指互联网专线业务费用,包括【互联网专线月租费、IP地址使用费及一次性调测费用】1.4“增值服务费”是指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为满足甲方特殊要求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迁费用、网络防护等】1.5互联网专线业务适用增值税率6%。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服有有权在本协设的定范围内享有互联网专线业务现定的相关服务。甲方承诺在业务期限及本协议约定有效期内持续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2.2中方应派专人负责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作:接入设备及免费提供机房内安场地、配套设施(如机架、电源、空调、照明等)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丽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提供涉及入网实施工作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中务应为乙方接入线路及设各提供安全保,并为乙方进行线路接入及设备维护提供必要的办助和配合,甲方应保证线起止接入地点物业全面配合乙方工程实、安装和调测等工作。如因甲方未做好上述入网前的准备工作,导致乙方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的,该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对于因甲方原因造成照成的接入或维护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2.3甲方应以(业务受理单)的形式向乙方书面提供互联网专线开通的准确的起止接入地点、接入方式、线路带宽、数量、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若甲方自带IP地址入网,须同步提供所使用的IP地址,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识,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提供的专线接入地点错误导致工期延议的,开通时间应相应地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2.4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2.5甲方不得通过带宽汇聚等手段进行CON分发和转租转售,严禁IP地址转租,否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2.6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的互联网专线,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互联网专线的使用权或改变专线租用性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2.7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的管理规定,具备互联网接入的合法资质,其租用互联网专线若提供对外网站接入服务,则需向乙方单独提供网站必需具备相关许可或备案手续,并确保连接到租用互联网专线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且具备适合于本协议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2.8在乙方根据业务要求而实施相关建设工程时,甲方应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对于安装相应光纤、设备等所需要的甲方红线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甲方需要自行提供,且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乙方安装的互联网专线、设施、设备。2.9为保证业务可用性,甲方若选择自带IP地址入网方式,甲方所租用带宽须不小于100M,IP地址数量不少于1个C,子网掩码不大于24,自带IP地址入网须遵守乙方相关管理规定。甲方如变更IP地址、网络策略等相关信息,须在变更前10个工作日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出具CNNIC或APNIC等IP地址管理机构向其分配该IP地址的相关证明文件,以避免由此引起的业务中断。2.10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持续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A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托3.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照《业务受理单》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租用专线的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互联网专线。因下列情况产生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线路条件,需要进行特殊线路施工或甲方所在地理位置超出提供专线的有效距离:(2)甲方(客户端)不具备网络接入所要求的终端接入设备,需要进行设备的更换:(3)因无法预见的市政施工、市政审批等原因导致的线路开通受阻:(4)由于法定节假日或遇重大活动时,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进行的封网:(5)在甲方选择自带IP地址入网方式时,因甲方(客户侧)网络调整而需要重新向乙方提交互联网专线开通申请的:(6)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以及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开通的情况。3.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租用,以及各类互联网专线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对于出租的互联网专线,乙方应依据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3如乙方需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乙方在接到投诉或发现甲方有危害互联网安全的行为时,有权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立即针对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直到确认甲方已完成有效整改后,甲方可恢复本协议的协议版本:V32021090710223/13集团服务热线:10086-8中国移动ChinaMobileHRWHR/2024115180履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4在方标的网务容网线开线中,2为的的的的为为报供业务投术文。四容及新专找线路等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25乙方价价的务应是工价设有的(价服务务格)及(项网入服务务),保甲方用通价业务安全通,方承诺的具体服务等级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3.6乙方为中方提供要客户保路机制,支持7X24小时时中告,井在承道时限进行作复,乙方安行一点中告、全程服务责故的全程处理,甲方应积校子以协助配合。甲方可通过客户经理进行技中中,也可以通过方服务热线100-81行业务故障申报。乙方提供的专线资源要有相应的安全保精施,保甲方的网路安全德定运行和信息资源的安全。但因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网。3.7国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专线施工、割接等可能影响互联网专线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络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3.8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并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但乙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开通验收.1在方施工完后,甲乙双方按乙方标准程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业务验收有特要求,应在本协议签署前提出书面意见,井42业务验收应在乙方施工完华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共同书面确认,签署(互联网专线验收报告)(见本协议附件)。与乙方协商一致,开通验收时,以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进行验收。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则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对验收未提出书面意见也未确认开通的,则视为验收已通过且甲方已同意开通业务。第五条计费和结算5.1乙方按照互联网专线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互联网专线业务的各项费用。5.2互联网专线业务的一次性费用(如有)在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支付。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从专线接入业务开通之日起(以乙方反馈甲方的《互联网专线验收报告)为准),乙方正式向甲方开始收费。5.4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5.5账单: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5.6合同中所有已明确的单价金额或总价金额均为含税价款,税率标准依据国家规定的产品所提供的不同业务服务类型而定。第六条违约责任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子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2因甲方原因导致互联网专线未能开通或已具备开通条件但甲方拒不确认开通的,乙方按照互联网专线网络资源实际分配时间开始收取互联网专线月租费。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一致即自行终止专线租用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本协议实施所进行的相关投资、线路建设支出等。6.3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直至甲方把所欠款项付清。6.4甲方任何一个月的互联网专线业务费用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互联网专线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前期收取的项目预付款以及设备款不退回甲方,并有权继续追索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以及本项目乙方所花费的成本,如通信线路建设成本、硬件设备成本、系统集成成本等,由此导致的责任与后果由甲方承担。6.5乙方在租用期间负责专线的维护工作。甲方在使用时如发现故障(非甲方终端设备故障)可向乙方申告。如互联网专线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网络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租费金额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互联网专线月租费×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月租费中减免。6.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索赔的赔偿总额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第七条保密条款7.1“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等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及履行过程中有关的其他信息。7.2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7.3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7.4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7.5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4/13集团服务热线:10086-8协议版本:Y3202109071022集团服务热线:10086-8中国移动ChinaMobile),有的的的的不限关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HBHRZ2024115180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采的的的的的的的资有标的的行价的的有有有有的的的,8.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此达成服件对本的权投标限本物议而无承扣违的责任。(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3)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8.4知四乙方以免,难以的技术或网故第三方原园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方的,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第九条争议解决9.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第十条通知与送达10.1根本议需要发的全配通知,均须取书形式:以专人送送,特快专道传真或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具体的收件人。10.2.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技按收方在本议中所列的热址发,的的方中在何一方的地社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0.3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参照《业务受理单》中填报资料信息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1本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农签字并加盖公或合同专用用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号时间不一政,自较的签署日起生效。1.22方间息乙方可0据国家政。市场变化对本议定的各项业务服务价格进行调:方应在价格调整前1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如双方协商一致,则按照新价格执行,如甲方不同意新资费政策,甲乙双方均可提前终止协议。1.3本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设,合同自动建续1年,双方成任何一方,铁在本合同期满后结结本合同,应于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1.4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根据乙双方实际需求,本协议一式2份,共中甲方执上份,乙方执上份(甲乙双方至少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他12.1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2.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12.3本协议有以下附件:附件一: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附件二: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政附件三:IP地址资源核配协议合协议版本:V32021090710225/13集团服务热线:10086-8中国移动件一:网络服务等级协议(SLA)粮据《中国移动集团客户网络服务等缀协议(SLA)规范》及本协议约定条件:业务保障等级营通线万网专线8省内故障处理时限承诺2路省处4(注:以上业务恢复时间不包含因客户医发互等害产生的教专务机借指料承读专线类别五联网专线景指标肉包去包率贰方从售户N整步1000李包,美集的#包与所有有的比值专线类别五联网专线P包平询转输时从喜户编少1个包,有P包转透时轻的营米平的值餐程零需间标源i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专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