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圩镇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2024)



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服务)

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6230072747412404091372

项目业主:

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服务)

合同编号:

4416230072747412404091372

合同总金额:

¥17,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按选取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完成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及相关服务等。

合同附件

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审查合同.pdf

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07-15

合同编号:HW-sz-hys24(z)-006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工程名称: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河源市连平县送审单位: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审查机构: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机构等级:房建一类(含超限)、市政一类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2日工程名称: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工程地点河源市连平县送审单位: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审查机构: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机构等级:房建一类(含超限)、市政一类签订日期:2024年04月22日第1页共7页送审单位(甲方):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审查机构(乙方):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3惠市住建函【2019】254号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2.1工程名称: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2.2设计单位:汉图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乙级2.3勘察单位: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甲级2.4本合同审查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项目内容宜居圩镇建设。第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3.1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为:地质勘查报告,结构、给排水、电气、绿化、园建等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不含基坑支护审查,不含初步设计审查。3.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设计;第2页共7页3.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4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3.6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3.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第四条服务工作时间及成果乙方在收齐甲方送审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意见告知书,甲方事收到审查意见告知书后,应责成勘察设计单位逐条回复乙方的审查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其施工图;甲方及时将勘察设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及其修改、变更、甚至是重新出版的图文资料送乙方复审,乙方结合甲方再送的回复意见及其图文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A.给经复审的合格者出具审查合格书;B.给经复审的不合格者再次提出审查意见,直至审查合格为止(甲方与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完善等过程,均不计在审查时限内)。审查合格的项目,乙方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盖章并签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甲方根据使用需求份数自行在系统下载打印使用乙方已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签章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本工程施工图审查费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为基准计费,其中工程设计费元,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6.5%,勘第3页共7页察审查费按总进尺5元/米计取,(最终以实际送审勘察进尺乘以折合单价计取结算金额)本工程审查收费暂定为人民币¥17000.00元(含税),大写:壹万柒仟元整。5.2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付款办法:5.2.1在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在“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盖章并签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本项目预算通过财政预审后,乙方填写拨款申请表,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资料1个月内支付60%审查费用。(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5.2.2在乙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盖章并签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前,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剩余全部审查费用(最终以实际送审建筑面积乘以折合单价计取结算金额)。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因甲方提交错误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6.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乙方需返工时,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6.2乙方责任6.2.1乙方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对违反国家及地方规范引起的设计质量按“住建部13号令”要求承担相应审查责任,但第4页共7页不代替设计单位应承担的其它设计质量责任。6.2.2乙方应保护甲方(或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等,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或设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或设计单位)有权向乙方索赔。6.2.3乙方应对甲方项目的设计审查疑问及时作出准确的解答,避免审查过程中因执行的设计标准不统一造成较大的设计反复。6.2.4在本项目送审图纸符合国家规范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盖章并签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审查费用的80%;已经开始审查工作的,根据实际已经审查工作量占全部审查工作量的百分比收取审查费用。7.2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审查费用,对于甲方未按时交纳审查费用的审查项目,乙方有权停止审查工作,待甲方交纳相关费用后再行审查,审查时间顺延,但甲方因财政资金下达拨付时间导致延误的除外。7.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审查合格书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签发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用的1‰。7.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用的20%作为赔偿,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第八条争议的解决甲方或设计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审查合格书如有重大不同意见时,应首第5页共7页J先与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或设计单位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复查申请,由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复查并做出复查结论,复查费用由与专家复查结论持不同意见的一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对复查结论仍有分歧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提交连平县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其他事项9.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9.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9.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规定向河源市建设局科教科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审查机构东惠湾程咨询有限公司送审单位: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地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内实验楼2-8税号:电话:0752-222681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横江三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44050171221100000543签定日期:0044月2日年:2624年4月2日签定日期:第6页共7页d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Y2404200264广东惠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委托,三角镇宜居圩镇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审查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623007274741240409137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圆整(¥17,000.00元)。服务时限为:按照合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4月20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宜居圩镇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