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综合事务服务 综合事务服务合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CQS24C00581-01
二、合同名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4C00581
四、项目名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江北区
联系方式:63158177
供应商(乙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
联系方式:631581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250000.0000
合同金额:¥22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5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4C00581-机关综合事务服务合同.pdf

B2024Y1103179号渝规资合同项目采购合同(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甲方(需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供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2024年7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于2024年7月5日,根据采购结果,确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1.2政策依据项目招标文件第二条项目名称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3.1项目工作内容:(1)负责局机关重要会议、公务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2)完成局机关办公及配套用房等区域的调配、维修维护等日常保障工作。-1-(3)完成局机关公务用车调拨和派遣等保障工作,做好局属单位车辆业务指导服务工作。(4)完成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事务性工作。(5)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组织实施、资料收集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局系统政府采购业务指导服务工作。(6)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信息化资产除外)的购置、实物管理、统计盘点以及资产盘活等事务性工作。(7)负责局机关社保医保申报事务性工作。3.2项目工作范围包含涉及本项目工作内容中的所有服务保障工作。3.3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综合事务服务工作具有特殊性、政策性和复杂性,其工作的保密和安全要求是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事项。乙方应在落实保密和安全要求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高和改善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乙方需提交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的工作总结作为项目工作成果。3.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250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元整)该金额为本合同项下包干费用,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期间不再承担任何为本合同所支出的费用。-2-4.2付款方式4.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合同总价款75%额度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即支付项目资金16875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4.2.2按照工作要求,2024年12月10日前,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成果并开具剩余未支付价款额度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25%,即支付项目资金5625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4.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重庆银行人和街支行开户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开户账号:550101040000978联系人及电话:肖琳63158189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组织验收,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1.2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3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1.4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3-扣除该部分费用,尚未支付费用不足以涵盖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6.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6.6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设计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未支付款项并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6.7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本合同项下甲方支付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通知与送达7.1甲乙双方均确认各自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合同尾部载明内容为准,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可选用任意方式向相对人进行送达。7.2本合同乙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及时通知相对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相对方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确定、证明、请求等各种形式)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7.3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日-6-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或其他任何非因送达方原因导致送达失败的的,自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填写正确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受系统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送达的,自发送方成功发送至天市规被发送人电子载体时即为送达。7.4本合同约定地址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司法文书的送达。本重通知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者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550春00始终有效。第八条其它8.1本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谈判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澄清函、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售后质保方案以及各项与本采购项目相关,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2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8.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8.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8.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7-一致意见,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8.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8.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以下无正文)-8-(本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盖章)甲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339号高法联系人:徐睿联系人:联系方式:1398247765联系方式:17了23960101单位法人或地人())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就n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年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5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事务服务 综合事务服务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