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拖车服务外包 拖车外包服务 二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采购合同公告(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3-KSXY-T2024-0003002
二、合同名称: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 年度)项目综保区拖车外包服务合同变更公告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3-KSXY-T2024-0003
四、项目名称: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 年度)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369号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15206261006
供应商(乙方):昆山鑫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张浦镇海虹路250号
联系方式:150626643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负责综保区范围内拖车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巡查车辆拖车服务:2、重要活动以及重要参观考察线路道路通畅保障:遇到重要活动及重要参观考察时需提前对活动路线进行道路考察,保证道路通畅。3、其他配套服务:提供停车场(拖车指定停车场)24小时看护及非工作时间拖车咨询服务及2人轮流值班保安人员。
联系方式:1506266435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6 16:48:03
九、其他补充事宜: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原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在规定的时间调试、交付使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全额销售发票, 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变更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其余费用每3个月按实结算一次。; 变更原因: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将原系统内自动生成的合同更正为采购文件内要求版本; 变更日期: 2024-07-10

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年度)项目合同.pdf

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年度)项目合同通Y进+11二〇二四年七月第1页共5页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昆山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联系人:钱佳程联系电话:0512-57353565乙方:昆山鑫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园联系电话:15062664359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年度)项目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三、项目名称:综保区拖车服务外包(2024年度)项目四、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7第2页共5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折扣1架小轮拖车4420.00辆200.0070%2不架小轮拖车1950.00辆180.0070%3二轮摩托车132.00辆60.0070%4二轮电动自行车126.00辆30.0070%5三轮摩托车(电动车)123.00辆100.0070%6重要活动以及重要参观考察线路道路通畅保障5.00项5000.0070%7其他配套服务3.00项72000.0070%五、合同金额: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中标折扣:百分之七十(70.00%)。根据完成工作量,按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单价=预算单价×折扣率。工作量必须由甲方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否则不予认可。六、合同总价范围:1、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通讯、服装、节假日加班、机械设备、停车场看护(含岗亭、道闸设置)、拖车咨询、运输、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服务期限:壹年(或累计金额满150万元)若项目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则采购服务合同自动终止:①服务期满;②服务期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其采购服务合同自动终止。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七、服务内容:1、巡查车辆拖车服务:1)将综保区范围内严管路段、有关停车场周边以及其他路段违规停放或影响交通通行的车辆安全拖运到指定停车场。2)将暂扣的车辆进行登记,登记时必须写明日期、车辆名称、车辆牌号、事由、车主等详细状况,并由暂扣部门(人)在手续单上签字。3)对暂扣车辆要核对车况并登记台账,协助综合执法局人员张贴告知单。第3页共5页dl14)暂扣车辆集中拖离装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按停车场规定办理相关停放手续,由停车场接收方签字确认。5)放行车辆时,停车场工作人员要将被放行车辆移至车辆放行区后,办理车辆移交手续,不得让取车人自行到车场内部取车。6)如在拖离运输及保管过程中车辆有毁损、灭失、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遭到人为破坏等情况,响应人需承担赔偿责任。7)响应人必须保证开设24小时不间断服务电话。2、重要活动以及重要参观考察线路道路通畅保障:遇到重要活动及重要参观考察时需提前对活动路线进行道路考察,保证道路通畅。3、其他配套服务:提供停车场(拖车指定停车场)24小时看护及非工作时间拖车咨询服务及2人轮流值班保安人员。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其余费用每3个月按实结算一次。九、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十、权利及义务1)车辆在违规停车,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中标人应及时派人(常驻驻点人员)立即责令驶离。停车辆在保管过程中丢失、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章、遭到人为破坏等情况,成交人须按照有关标准对车辆所有人损失进行赔偿。2)从业人员或其它人员盗取车辆、或车内汽油、柴油等燃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3)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或实施行为之一的,经甲方确认后,可解除服务合同。1、私自对保管车辆偷卖变卖情形的;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难以履行合同的;3、强行修理被拖车辆的;4、未经采购人允许而私放暂停车辆。十一、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第4页共5页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服务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3、违约扣款:3.1、乙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服务约定(如未按规定配置固定车辆及人员的;停车场管理人员脱岗等),每次处扣除服务费用2,000元,并立即整改;3.2、乙方接到甲方的拖车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相应的地点开展拖车工作。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拖延等原因,每次扣除服务费用3000元;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除服务费用10000元;3.3、以上行为当累计三次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甲方违反本合同要求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项目需要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因财政资金拨款延误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暂停服务的理由十二、特别条款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停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装义签约日期:2024.福签约日期:207a金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账户:10531401040038940457合同签订地:备案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拖车服务外包 拖车外包服务 二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