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采购合同公告(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2024)



一、采购人名称: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01101000013578284
五、合同编号:11N01056375520247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代理记账、涉税申报、财务咨询等服务
详见附件

1.0
187181.16
187181.1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木哈拜提·买买提
联系电话:13909979397
传真:/
地址: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记账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6375520247801).pdf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编号:11N01056375520247801采购单位(甲方):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瓦提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代理记账、涉税申报、财务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代理记账,品牌:,服务方式:代理服务,服务周期:面谈,会计师等级:均可1次187181.16187181.16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87181.16187181.16187181.16187181.16187181.16187181.16187181.16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壹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陆分二、甲乙双方的义务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外派人员提供便利的工作场所、工作资料,对农经工作进项指派和验收,负责外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安排,并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及时与乙方沟通,考核工作人员的业绩,实行绩效考核制度。2.外派人员因在甲方指定地点工作,甲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外派人员的工作安全,因工作产生劳动纠纷、工伤赔付等,由甲方支付乙方进行赔付。3.为不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服务费应按时支付乙方,派出人员遵守甲方工作时间。4.外派人员不能达到甲方用人标准,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已方工作人员工作未达标方面。乙方的基本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对派出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2.派出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抗拒、诋毁乙方的行为,不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有权终止派出人员工作,于甲方协商更换人员。3.派出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咨询意见,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相关工作资料。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1/2五、生效法院依法解决。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定终止情形的,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2.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修改或终止协议,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或出现其它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四、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3.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壹周内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开始实施技术咨询服务。2.乙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三、服务期限及收费标准1.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2.乙方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票。3.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壹周内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开始实施技术咨询服务。四、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修改或终止协议,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或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情形的,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五、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六、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甲方(公章):塔木托格拉克镇人民政府,乙方(公章):阿瓦提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中心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阿瓦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北路支行账号:,账号:858130012010105111710签订日期:2024年7月16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16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代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