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 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复查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9046120247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标项1(1)合同
三、项目编号:ZHDL2024-STHJT-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地 址:学院路117号
联系方式:0571-28992126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06号
联系方式:0571-899218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复查
数量:89.00
单价(元):99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8855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低碳中心 浙江省复查合同2024.pdf
A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方)乙方: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受托方)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仅代表乙方承接甲方服务期内(2024年5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复查服务,具体内容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确定。一、合同内容完成89家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报告的复查工作,在系统完成对应的填报任务,并出具复查报告。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将资料交给乙方,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适合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第三方复查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及评估。4、对不合格的复查报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时整改。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复查工作,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根据采购时间和工作要求,乙方提出完整的书面复查结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定。现场复查比例不低于20%。2、乙方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在接到甲方的第三方复查服务通知后及时接收资料及安排相关复查人员。复查人员应具备与核查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复查任务,乙方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替换人员资质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3、乙方不得将甲方组织的复查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接受委托任务安排的,应向甲方报告并经同意,否则视作该乙方自动放弃复查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复查人员在办理复查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复查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复查结果,客观评价核查事项。5、乙方不得泄露与复查服务有关的保密数据资料,复查报告只向甲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复查过程取得的核查资料、企业信息应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露。6、乙方在完成年度工作后,根据甲方要求,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针对申请复议的重点排放单位,由复查机构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7、因乙方原因导致复查结果有严重错误,并造成被复查企业和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乙方如因其他原因被中止或终止参与复查,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核查项目的后续工作。9、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复查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违约。因乙方原因,复查报告提交超过约定的复查时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扣减该单项工程5%的复查费,以该单项复查费用总额为上限。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复查工作延期,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复查时限。10、乙方应确保项目复查工作质量,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复查工作。11、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复查、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甲方在服务期间发现复查服务单位存在廉政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付款方式合同金额:总价885550元,单价9950元;数量:89家。支付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乙方按要求提交复查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给乙方。(3)以上价款用人民币结算。(4)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违约责任1、项目委托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项目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项目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提出要求项目委托方支付复查费用,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可以提出中止合同,项目委托方赔偿相应损失。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3、乙方或其派遣的复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乙方直接责任人员今后不得在甲方业务范围内从事复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没有按照复查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导致复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2将其受聘的第三方复查服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承担;3.3参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原投标申报主要复查人员不满足项目要求,已不具备第三方复查服务条件的;3.4在一个年度内同一家企业累计两次以上复查报告被甲方或项目委托方退回的,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查工作的;3.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合格;4、乙方在复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单位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复查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重大违约等情况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复查费用,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六、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终止1、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承接的项目完成时终止。2、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七、协议的文本及生效。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2、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以“2024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机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小(签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成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保椒支行帐号:帐号:120202270990032109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 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复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