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采购合同公告(从江县人民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52263325603450350777072024003201

二、合同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STC-2024-0037
四、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从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丙妹镇俞家湾路142号
联系方式:13595588588
供应商(乙方):贵州韬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
联系方式:186851778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数量:2.00 单价(元):365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731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供车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救护车采购合同.pdf

从江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救护车(监护型)项目编号:HSTC-2024-0037合同编号:CJXRMYY2024-07-12-01供应商:贵州韬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人:从江县人民医院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一十七日1.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合同编号:HSTC-2024-0037CJXRMYY2024-07-12-01甲方:从江县人民医院乙方:贵州韬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法定代表人:黄韬地址:从江县丙妹镇俞家湾路85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汽车城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07月09日14时30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从江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TC-2024-0037)竞争性谈判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经协商达成以下救护车采购合同内容。(以下简称合同)。.一、采购内容车辆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供货时间救护车(监护型)福特全顺T8辆2365500.00731000.00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备注:无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柒拾叁万壹仟元整元(¥:731000.00元)人民币。三、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1、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救护车交付前,乙方应对车辆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整理,并列出2.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结果双方备存。3、乙方负责救护车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应文明规范,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需培训甲方的操作使用人员,直到甲方使用人员熟练使用,合乎车辆使用要求。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救护车,车辆到达前,乙方应提前3日知悉甲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当日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如发生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任何被检验的产品或配件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6绝的产品或配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负责对甲方原救护车上的车辆出诊定位系统安装到新车内正常使用。四、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车,经甲乙双方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日内支付合同全款到乙方指定账户。2、乙方对公账户:账户名称:贵州韬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账号:8113201080038859999.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5%违约金,并按此合同继续执行。2、乙方逾期交付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的5%违约金,并按此合同继续执行;如乙方逾期交付(非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超过约定日期7日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有乙方负责。3、乙方所提供的救护车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按“违约责任”第2条);甲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不可抗3.力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疫情防控等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延期),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协商处理,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对方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七、争议解决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应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八、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鑫汽本甲方:从江县人民医院乙方:贵州韬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口地址:贵州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汽车城地址:从江县丙妹镇俞家湾路85号NVO11100635481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T涛授权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代理人:火电话:电话:18685177822邮政编码:557400邮政编码:550025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账号:8113201080038859999签订地点:从江县人民医院签订日期:2024年7月7日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救护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