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2024)



公告内容:

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7-2024-00531

二、合同名称

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7-2024-00531

四、项目名称

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
联系方式:0769-85533913-736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长安莲溪文体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安镇东门中路42号
联系方式:13580809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1(项)
21,000,000.00
21,000,000.00

合同金额: 21,0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仟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2024年07月17日

441900027-224-0052备案合同编号:王秀娟日期:2024.7n经办人: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受托方(乙方):东莞市长安莲溪文体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东莞市签订时间:2024年7月1甲方: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电话:0769-85533913传真: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218号乙方:东莞市长安莲溪文体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3592757777传真: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安东门中路42号根据长安镇相关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长安书苑(原青少年创新中心)项目占地面积24014.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4117.09m,培训活动大楼建筑高度23.85米,钢架结构主楼4层、副楼5层式建筑,馆内共有大小66间课室,课室总面积约为6500平方,涉及科目有音乐、美术、舞蹈、科技、创意及语言等项目,公共区域面积近1.8万平方。馆外活动场地(含后山公园),主要用于室外汇报展示、演出、家长休闲。绿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2023年,长安镇选址于长安书苑B栋一层建设“莲花山下·莞”大型示范性新型文化空间(下文简称“莲花山下·莞”),2024年4月18日正式启用,占地面积1000m,以“我的每m”为理念,设有乐享书房、莲溪书屋、长安会客厅、生活美学馆(咖啡体验区、花艺区)、共享U空间(共享办公室、共享多功能室、共享直播间、共享淋浴间)、超链接平台等功能区,配有创意书墙及多个读者休闲区、沙发区、外摆区等等,融合潮流休闲、文化服务、共创共享等多业态,可以满足市民的多种文化需求。莲花山风景区水上活动中心,位于莲花湖绿道公园内,周边绿道环绕,景色优美,水域清澈,水面面积达69.5万平方米,设有码头、艇库、廊桥等配套设施,具备设置四条长度为1公里的航道的条件,可开展赛艇、皮划艇、桨板和龙舟等活动及赛事。乙方须对长安书苑A座、B座两栋主体建筑的各功能室,莲花山下·莞、配套后山公园、停车场等场馆设施及莲花山风景区水上活动中心提供日常的运营及管理服务,确保长安书苑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开放,绿化有效养护,各配套设施正常运转。负责对长安体育公园、长安广场、长安公园、长安郊野公园、长安镇图书馆、长安莲湖绿道停车场共6处停车场进行代收费。2乙方负责承担长安镇青少年宫服务职能,向全镇青少年提供青少年宫各类公益或普惠性公益课程,如“未来长安”青少年教育培训项目等工作,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文艺体育、科学技术普及、劳动与社会实践、夏冬令营、游戏娱乐等各类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乙方负责结合运营场馆的特色,提供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参与剧院联盟演出,负责协助引进、举办高品质演出。负责协助打造我镇三大艺术品牌团,包括长安书苑童声合唱团、长安书苑少儿舞蹈团、长安莲溪青少年交响乐团(总团),为挖掘培养艺术人才,提供专业高品质学习平台。乙方须根据企业员工培训需求,开展定制成人培训项目,如成人夜校等,提升学员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让群众在长安书苑实现业务提升。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即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合同期内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规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三、人员配置要求1.本项目运营要求人员不少于50人①其中主要运营管理责任人不少于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场馆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③设备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初中学历1人,大专1人);④运动指导人员不少于14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职业技术培训等级证书或市级或以上各类专业比赛的获奖证书或连续三年或以上从事该专业培训的教学经验。);场馆宣传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培训老师(含艺术人才)不少于23人(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职业技术培训等级证书、市级或以上各类专业比赛的获奖证书或连续三年或以上从事该专业培训的教学经验)。2.担任本项目运营管理的骨干人员,须具有综合性文体场馆运营管理或文体项目管理2年以上经验。四、运营管理要求31.乙方应制定完善的文化阵地管理架构体系,明确管理体系中各个部门的角色定位和关系,制定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能。2.乙方应制定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场地管理制度等。3.乙方应每年向甲方提供运营管理报告,针对运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4.乙方需做好与甲方的各项对接服务,如协助甲方在文化阵地内开展其他文体活动;配合甲方在文化阵地内或基层开展项目,对项目进行调查分析、跟踪和管理,并根据基层的反馈对项目进行再优化,不断完善各项目服务功能,促进工会活动在基层的深入开展。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相关文化阵地实施标准化服务管理,保证文化阵地及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功能的有效运行。根据文化阵地各场馆功能,实行品牌化运营战略,打造长安镇三大艺术品牌团,实现相关文化阵地的价值。6.乙方需做好相关文化阵地、各功能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做好相关文化阵地前台接待和各功能室的日常使用编排工作:做好文化阵地、功能室预约参观、使用工作,并做好运动指导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做好各项目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做好文化阵地内各宣传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围绕重大节庆日提供场馆氛围布置宣传方案。7.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政府部门自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根据相关要求协助提供举办各项活动(赛事)所需的各项设施和保障资料,做好参观接待工作。8.乙方所制定的文体场馆运营开放方案必须符合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关于公共场馆惠民及免费开放的法规政策要求。9.乙方必须保证设施设备在服务期内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功能使用的完好性,确保服务期满后,场地设备设施的完好运营率达到90%以上。乙方应做好文化阵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不得将运营管理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10.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业或歇业。411.乙方聘用的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须为所有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12.乙方须承诺在本项目的运营管理中,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13.在服务期间,乙方每年至少提供以下服务:(1)代运营长安书苑:每年度策划举行不少于40场公益类文化活动(2)代运营水上活动中心:1、不少于10场赛艇、皮划艇、浆板等水上运动的培训课程或公益体验活动(如承接水上团建活动、水上活动研学等)2、至少配备皮划艇10条,桨板10条,龙舟2条,休闲赛艇(单人)8条、赛艇(四人)2条、测功仪4台。(3)青少年宫服务:青少年宫提供不少于18个学科、不少于300个班级的青少年培训课程,受惠青少年不少于10000人次。每年开展青少年课程汇演不少于10次;每年提供的公益性培训课程不少于100个班级,受惠青少年不少于3000人次,每年开展其他类别的培训课程不少于10个门类。(4)每年不少于6场长安书苑童声合唱团、长安书苑少儿舞蹈团、长安莲溪青少年交响乐团(总团)惠民演出活动,每年开展普惠性课程不少于90课时。(5)成人培训服务提供不少于10个学科,普惠性培训课程不少于10个mm班级,受惠人次不少于200人次。(6)开展活动或课程前需向甲方进行报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14.在服务期内,乙方完成长安书苑基本保洁、绿化维护、场馆设施设备维保、后勤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维护、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及负责水上活动中心相关场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保等工作。服务范围含长安书苑大楼所有功能室,以及规划红g线内的广场、绿化、道路和室内外停车场、露天剧场等所有公共区域、办公用房、596功能用房和会议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及绿地的花木养护、设施设备维保、消防安全维护、秩序维护、引入商家进驻、管理人员、智能化管理程序的开发应用、宣传推广、活动开展等。15.乙方在服务期间,提供线上运营平台(包括但不限于APP或公众号),负责线上平台运营,确保线上平台对外开放正常使用。可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新APP或公众号内容,包括政策宣传、活动报道和通知等内容。16.乙方负责对长安体育公园、长安广场、长安公园、长安郊野公园、长安镇图书馆、长安莲湖绿道停车场共6处停车场进行代收费,负责停车场相关收费设备及维修维保工作。负责做好每月收费的入账造册,建立台账,定期汇报收费情况。负责每年按时上交停车场代收费的所有收入给长安镇财政。17.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开展的活动,若需在停车场场地内进行桁架、大屏幕、背景板等搭建作业,乙方应监督做好地面、墙面等保护措施,若未严格监督到位,发生场地损毁、破坏等情况,造成无法追究作业单位时,由乙方负责修复及更换等相关费用。18.在服务期内,水上活动中心、青少年宫、长安书苑童声合唱团、长安书苑少儿舞蹈团、长安莲溪青少年交响乐团(总团)、成人培训项目开展活动或培训课程的师资配备、教练配备、安全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19.在服务期内,乙方须策划、引进或协助承接水上运动赛事,策划长安镇三大艺术品牌团的各类演出活动、协助引进剧院联盟演出活动。五、场地、设备的保养及维护1.甲方提供场地及室内设备给乙方负责运营管理,乙方在正式进驻后一个月内清点主要物品和设备并列出清单,由甲方确认清单内容后方可正式移交使用;服务期满如数归还,凡有损坏和损失乙方必须如数赔偿,但因不可抗外力以及自然损耗等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2.服务期间,如需添置大型设备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进行书面申请。但在服务期间,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的所有办公设施、水电设备、网络光纤、安保系统、电梯、消防设备等日常设施的更新保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负责长安书苑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熟悉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电梯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公共广播6系统、防雷设施、消防系统、安防控制系统、多媒体及电子设备)及其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对各项设备每天的运作情况及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为设备的维修提供基础数据。设施设备保养及维护须有专业或资质要求的工作岗位,其从业人员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4.负责水上活动中心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自行购置相关水上运动设施、设备,至少配备皮划艇10条,桨板10条,龙舟2条,休闲赛艇(单人)8条、赛艇(四人)2条、测功仪4台,乙方自行配备的水上运动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5.发生故障时,接到通知后及时响应并快速到达现场处理。6.如涉及市镇大型活动或重大赛事,乙方承接的运营场地须优先给予甲方使用。六、付款方式1、合同款项支付阶段和比例如下:本项目服务费用分三十六期进行结算,每期服务费按合同总价除以36个月平均计算服务费,甲方从服务期开始后第二个月起,每月15日前对乙方进行月考评。每个月的服务费须经过甲方考核评分后,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按程序支付。付款时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2、甲方每月根据《服务质量考核表》对乙方进行打分:①乙方当月总分90分以上的,按当月服务费全额支付;②【80-90】分的,按当月服务费的90%支付;③【60-79】分的,按当月服务费的80%支付;④60分以下的,按当月服务费的60%支付;注:如考核低于60分,乙方应在考核后一个月内整改和补上缺失的服务内容,并且向甲方提交相关的整改报告;服务期内连续2个月(含)考核低于60分或当年累计有3个月(含)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3、结算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4、付款方:甲方;收款方:乙方。5、开具发票: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76、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乙方应理解财政资金付款的相关程序,甲方按请款规定的付款条件为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因财政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七、服务质量考核1、甲方对乙方每月的运营管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细则详见《服务质量考核表》),形成考核得分,并根据得分情况支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服务质量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分值评分标准1人员要求按照岗位要求配备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缺编(如:缺人不缺岗),缺编的必须在七天内补齐,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花名册(盖公司公章):制定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员工要熟悉岗位要求,每天要有出勤人员签到10分没有按要求配备人员的,缺1人次扣5分:抽查有不熟悉本职岗位要求的,每人次扣5分:岗位无人值守的每次扣3分2场馆日常管理服务职工群众态度热情,员工着装整齐干净、服务礼仪标准统一、各功能室场地卫生环境良好10分以日常(或考核)检查/抽查为准,每发现一次/项未完成扣3分;收到职工群众服务投诉,并经了解乙方有过错的,每次扣5分3场馆日常运协助甲方顺利开展30分以甲方日常(或考核)检查3营各项文体活动;做好文化阵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参观接待工作,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歇业或停业30分/抽查为准,每发现一次扣3分;未能及时的配合甲方做好活动的参观接待工作,每次扣5分。未按照甲方规定的对外开放时间运营场馆,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整场馆对外开放时间的,每次扣10分4故障维修服务响应时间,故障维修时间,备件供应时间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10分故障响应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设备修复缓慢未能及时处理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在设备故障期间未按规定进行报告处理的每次扣2分5场馆宣传做好文化阵地内各宣传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10分以日常(或考核)检查/抽查为准,每发现1次/项扣3分6档案资料运营报告、文体场馆管理架构体系方案、各项管理制度及宣传推广方案等10分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定期的运营管理总结及提供相应的方案资料,每次扣5分;每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3分7公益文体活动的开展每年度策划举行不少于40场公益类文化活动,不少于10场赛艇、皮划艇、浆板等水上运动的培训课程或公益体验活动(如承接水上团20分未按时举办公益类文体活动(课程)或举办前未报甲方审批或举办后不向甲方提交总结报告的,每次扣10分7公益文体活动的开展建活动、水上活动研学等),青少年宫提供不少于18个学科、不少于300个班级的青少年培训课程,受惠青少年不少于10000人次。每年开展青少年课程汇演不少于10次;每年提供的普惠性培训课程不少于100个班级,受惠青少年不少于3000人次。每年开展其他类别的培训课程不少于10个门类。每年不少于6场长安书苑童声合唱团、长安书苑少儿舞蹈团、长安莲溪青少年交响乐团(总团)惠民演出活动,每年开展普惠性课程不少于90课时,成人培训服务提供不少于10个学科,普惠性培训课程不少于10个班级,受惠人次不少于200人次。开展活动或课程前需向甲方进行报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月向甲方提供公益文体活动的开展进度情况及佐证资料。20分未按时举办公益类文体活动(课程)或举办前未报甲方审批或举办后不向甲方提交总结报告的,每次扣10分2、服务违约及处置2.1每月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考核分值90分或以上为合格,甲方全额支付当月的运营管理费用:80分至89分的,则扣除当月运营管理费用的10%;60分至79分的,则扣除当月运营管理费用的20%;低于60分(不含)的则扣除当月运营管理费用的40%。2.2服务期内,若用户需求中列明有须乙方履行职责的任何一项没有按要求进行服务的,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其仍未进行处理的,甲方则拒绝支付当月的运营管理费用。2.3服务期内连续2个月(含)考核低于60分或当年累计有3个月(含)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八、服务期满移交1、在移交之前或期间,乙方需保证现有场地干净及室内设备正常使用。乙方移交给甲方所有的场地、室内设备及其他所有资料均须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退场。如设备由乙方自行添置的(非运营产生的收益所购置的设备),和甲方协商后,由乙方自行搬离。2、服务期满,出现相关服务仍未完结时,乙方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跟进完毕。跟进完毕且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自行安排撤离。九、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2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2、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化阵地的运营管理、相关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形象宣传推广、日常事务管理、设备设施及各类器材维护保养维修、能源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接待政府相关活动及参观访问等。乙方须承担I11运营管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网络、设备设施维修维保、打造三大艺术品牌团相关费用、培训课程或活动涉及的师资配备,教练配备的费用,展厅内容更新、宣传推广、日用品、清洁用品等。现场驻点服务人员薪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体检费、节日费等)、代扣代缴和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商业险等人员成本费用,招聘录用手续费用,人员培训费,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离职经济补偿金,工会经费,不可预见费,服务管理费及税费等。除此以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的费用,合同价为含税价。十、其他要求1、质量监督要求:(1)因乙方工作不当、失误、失职而引起安全事故及负面公众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甲方提出符合合同要求的改进意见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各文化阵地工作成效,造成有关部门的强烈反映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未有效制止公众或外来人员在馆区内打架、群殴等现象,引发伤残事件或甲方受到上级有关部门批评、通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乙方的管理服务人员有违法犯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处以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减物业管理费直至单方面解除合同。(5)服务期内,乙方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得分累计2次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7)若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追究相应的损失。2、在服务期内,乙方对长安书苑场馆内的建筑、场地(所)、设施设备、物品等具有运营管理权。3、乙方运营产生的收益每年度进行一次收支核算,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用于升级优化场馆内的服务,改善场馆设施、设备更新的维修、开展活动等。其中,每年按时上交6处文化阵地停车场代收费用给长安镇财政。12如服务期结束后,运营收益如有结余,且每年定期接受甲方进行财务审查,则须将剩余金额上交至财政,严禁挪用收益资金或设立“小金库”。4、在服务期内,如需增加服务内容的,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增加,且增加内容金额不得超出合同金额的10%。5、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开始之日前获得由公安机关颁发的《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6、在服务期内,乙方开展除甲方要求的各类培训课程,各类赛事以外的各类活动,均需向甲方递交开展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其他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若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5、本合同共计页A4纸14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7、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以下无正文。)甲方(盖乙方盔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签定日期:2025年7月16日E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阵地运营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