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50146251420246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33990号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本级)
地      址:解放路178号
联系方式:0571-87012151
供应商(乙方):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泥城镇云端路1412弄15号二层1室
联系方式:1356403277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在合同订立后的次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8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3-2.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上海观安.pdf

3-2.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上海观安.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73】项目名称: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且合同内容: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甲方: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乙方: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甲方)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标项内容)经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4]33990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4]33990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1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小写:¥【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圆整】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支付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61600.00元,即人民币陆万壹仟陆佰圆整)作为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6400.00元,即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圆整)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3.满足支付条件后,乙方需提供与每笔合同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票据(发票或收据,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给甲方,甲方收到正规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账号:【98090154740001414】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自采购人提出检查需求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李玉琦】电话:【13429670186】乙方代表:【戴晶晶】电话:【16605717210】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十、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十一、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四、保密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单位的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光盘等存储介质)留存或在公共互联网传送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通过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五、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六、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发生1日不能提供服务,按合同总价款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七、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十八、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九、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个工作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浙江省财政厅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二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二、合同附件【服务内容】二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单位章):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乙方(单位章):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958弄北虹桥绿地新都会7号楼邮政编码:310000邮政编码:201803电话:0571-87012151电话:(021)62090100开户银行:工行众安支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账号:1202021729900022333账号:98090154740001414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0501462514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0764532175签订时间:2024年6月8签订时间:262年6月2日威附件:服务内容按照《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浙江省内3家基础电信企业和1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围绕企业机构人员、制度保障、分类分级、合规评估、权限管理、安全审计、合作方管理、应急响应、投诉处理、教育培训等十个方面开展数据安全检查;通过远程方式,检测不少于1000个省内持有ICP证的企业网络或App,并针对每家企业分别出具检查报告。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73】项目名称: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且合同内容: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甲方: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乙方: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甲方)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标项内容)经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4]33990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2024]33990号】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e采购文件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2024年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支撑服务1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小写:¥【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圆整】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支付条件金额(元)1合同生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61600.00元,即人民币陆万壹仟陆佰圆整)作为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26400.00元,即人民币贰万陆仟肆佰圆整)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3.满足支付条件后,乙方需提供与每笔合同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票据(发票或收据,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给甲方,甲方收到正规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账号:【98090154740001414】六、履约保证金乙方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履行期限:【自采购人提出检查需求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八、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李玉琦】电话:【13429670186】乙方代表:【戴晶晶】电话:【16605717210】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甲方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十、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十一、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人:【/】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十二、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十三、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四、保密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单位的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光盘等存储介质)留存或在公共互联网传送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通过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五、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六、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发生1日不能提供服务,按合同总价款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十七、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十八、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九、适用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个工作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浙江省财政厅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仲裁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二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十二、合同附件【服务内容】二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单位章):浙江省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中心乙方(单位章):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958弄北虹桥绿地新都会7号楼邮政编码:310000邮政编码:201803电话:0571-87012151电话:(021)62090100开户银行:工行众安支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风支行账号:1202021729900022333账号:98090154740001414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0501462514纳税人识别号:913101150764532175签订时间:2024年6月8签订时间:262年6月2日威附件:服务内容按照《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通过现场检查方式,对浙江省内3家基础电信企业和1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围绕企业机构人员、制度保障、分类分级、合规评估、权限管理、安全审计、合作方管理、应急响应、投诉处理、教育培训等十个方面开展数据安全检查;通过远程方式,检测不少于1000个省内持有ICP证的企业网络或App,并针对每家企业分别出具检查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电信企业数据安全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