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品 粽子礼盒 月饼礼盒 大米 面粉 食用油 干果礼盒采购合同公告(喀什边境管理支队2024)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工会委员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E6647720241202 

二、合同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工会委员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XJTS-KSBJZD-2024-003(2) 
四、项目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工会委员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联系方式:0998-2200097 
   供应商(乙方):新疆威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汇城社区下坝路汇城小区14幢1至2层6号商铺 
   联系方式:1874281266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工会委员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320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无规格型号:规格型号:7种以上口味粽子(不含猪肉),每粒粽子≥50g,保质期≥3个月;月饼提供7种以上口味(不含猪肉),每块月饼≥100g,保质期≥90天;质量等级一级、符合国家/T19266标准,5KG大米;质量等级特制一等、符合国家GBT/1355,10KG面粉;含有不饱和脂肪酸及其他营养物质,符合国家GB/T1534标准,5L食用油;礼盒内含大枣、巴达木、葡萄干、开心果、核桃等,每个品种≥1KG  

    2.合同金额(元):3205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位置,1年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节日慰问品合同-最终版.pdf

采购合同甲方: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工会委员会乙方:新疆威武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规格备注1粽子礼盒盒6855034250每盒7种以上口味(不含猪肉),重量50g,保质不少于三个月端午节2月饼礼盒盒6856544525每盒7种以上口味(不含猪肉),重量100g,保质期不少于90天,中秋节3大米袋68550342505KG古尔邦节4面粉袋685533630510KG古尔邦节5食用油桶68585582255L古尔邦节6干果礼盒盒685165113025大枣、巴旦木、葡萄干、开心果、核桃每种干果不少于1KG肉孜节合计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0580元(叁拾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第二条质量标准:标的货物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规范。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1年。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货物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为防雨、防尘,包装物不回收、不收费。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六条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货到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将肉孜节物品送到塔县大队、叶城大队、喀什边境管理支队;端午节、中秋节物品分别于2024年6月10日、2024年9月17日前送到塔县大队、叶城大队、喀什边境管理支队。第七条1.运输方式、到达站及费用负担:汽运,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乙方承担相关运费。2.为确保甲方产品质量及货物形象,乙方承运车辆必须符合运输要求,车厢应保持干净、卫生、平整、有防雨篷布、无污染,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承运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第八条甲方收货后七日内对货品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验收。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问题,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时限及时退货或换货;对甲方无法确认的,由甲方委托检测鉴定机构确定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时限退货或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标的货物的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给甲方。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甲方对物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1.因肉孜节已过,待签订合同7日内,由乙方对肉孜节礼品进行补发,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100%,即241805元(大写:贰拾肆万壹仟捌佰零伍元整);2.待端午节前夕购买月饼礼盒,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100%,即163030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零叁拾元整);3.待中秋节前夕购买月饼礼盒,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100%,即173305元(大写:壹拾柒万叁仟叁佰零伍元整),如果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如延期交货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或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补齐,直至符合合同的约定;如在7日内未更换、补齐,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已收货物返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一切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邮寄送达费,律师费)。(二)甲方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在10日之内,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付完违约金后甲方仍有履行合同的责任。2.如甲方发出订单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超过1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本合同的供货范围、货物种类和货物数量,应当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如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五条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产品在包装、存储、销售、运输、使用等过程中,遵守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并承担质量、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第十六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方为有效。第十七条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九条本合同的附件、订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地: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喀什边境管理支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营业室账号:30475101040018493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住所地: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汇城社区下坝路汇城小区14幢1至2层6号商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青年南路支行账号:108290151685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慰问品 粽子礼盒 月饼礼盒 大米 面粉 食用油 干果礼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