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品油 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品油框架协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701702
二、合同名称:成品油框架协议
三、项目编号:鄂财购备字(电子)[2024]DQJG00121号
四、项目名称:加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达拉特旗三墒梁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18204777677
供应商(乙方):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第一加油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大树湾镇210线西19公里
联系方式:151489987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加油服务
1(项)
¥40,000.00
¥40,000.00
合同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30日
履约地点:开发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加油12万合同.pdf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7月17日
编号: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第一加油站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7月17日编号:包头宁鹿石油有限公司达拉特旗经营部第一加油站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7月170合理损耗由乙方全额赔付。8验收8.1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8.2在交付地点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8.3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协议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9协协议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9.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9.3协议解除后,原协议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9.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10违约责任10.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10.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不可抗力11.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2合理损耗由乙方全额赔付。8验收8.1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8.2在交付地点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曱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8.3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曱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协议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曱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9协议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9.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9.3协议解除后,原协议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9-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10违约责任10.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10.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不可抗力11.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仆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合理损耗由乙方全额赔付。8验收8.1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8.2在交付地点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8.3如甲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协议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9协议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9.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9.3协议解除后,原协议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9.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10违约责任10.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10.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不可抗力11.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2合理损耗由乙方全额赔付。8验收8.1应在乙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8.2在交付地点如甲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甲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8.3如曱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协议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曱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乙方承担。9协议变更与解除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协议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150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协议: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协议目的。9.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9.3协议解除后,原协议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9.4解除协议方在解除协议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10违约责任10.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协议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10.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不可抗力11.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12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客存协议13.1、客存期限:每次客存油品提油期限以乙方系统开票时间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两个月;确有特殊情况提不完的,最多可再延长一个月。13.2计损标准:在客存期间客存油品计损标准为免计损。13.3计费标准:超过提油期限,客存油品直接转为代管,代管油品按约定收取仓储费,仓储费标准为每月每吨50元。13.4提油计划:甲方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向乙方明确提油时间和数量,以方便乙方进行资源组织,保证油品供应。13.5客存数量:甲方每月末与乙方核对客存剩余量确保双方客存数量一致。14效力及其它1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4.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4.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盖章)新S复15000100757312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客存协议13.1、客存期限海次客存油品提油期限以乙方系统开票时间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两个月;确有特殊情况提不完的,最多可再延长一个月。13.2计损标准:在客存期间客存油品计损标准为免计损。13.3计费标准:超过提油期限,客存油品直接转为代管,代管油品按约定收取仓储费,仓储费标准为每月每吨50元。13_4提油计划••甲方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向乙方明确提油时间和数量,以方便乙方进行资源组织,保证油品供应。13.5客存数量:甲方每月末与乙方核对客存剩余量确保双方客存数量一致。14效力及其它1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4.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4_4本协议一式四份,曱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甲方:,,丄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枚表:,法定代授权代表:(盖章%(盖章).繁1506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成品油 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