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电梯维修保养费采购合同公告(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2024)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07月至2024年07月电梯维修保养费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050701Z20221092043

二、合同名称:2023年07月至2024年07月电梯维修保养费

三、项目编号:1

四、项目名称: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南京路东三大街
联系方式:56207081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京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海富御景写字楼306室
联系方式:139112012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4738
4,490(份)
¥1.00
¥4,490.00

合同金额: 4,49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28日至2024年07月27日
履约地点:甲方所在地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电梯合同.pdf
电梯中标通知书.pdf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7月17日

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计划号:黑财购备字[2022]06946号供应商(乙方):哈尔滨京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050701Z20221092043签订地点:哈尔滨市,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8日甲方经服务工程网上超市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电梯维保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电梯维保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050701Z20221092043)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服务项目:呼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一台保养服务。要求:1、乙方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月进行二次保养(每次不超过15天);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对产品进行一次检查调整,满足年检工作要求。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以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为原则。在维保过程中供应商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在甲方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保养设备的修缮,供应商负责人工。如需大修(更换主机/钢丝绳/轿厢等),供应商需向甲方提供书面报价。2、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及年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实施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年检标准,但是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年检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复检,其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年检所发生的部件修缮的处理,热线抢修服务时段内收到的抢修要求,供应商应做到立即回答并进行处理,提供二十四小时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尽可能为供应商人员提供有关保养、维修的各种方便,并根据保养任务清单确认供应商的保养行为。3、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或甲方管理的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供应商只负责执行有关的保养维修服务。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供应商服务管理系统制定的任务清单实施保养,并向甲方通报保养及维修的情况。定期向甲方报告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若供应商人员在保养或维修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或者提供的服务发生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造成甲方设备、其他财产或任何人身的损害,供应商负责赔偿,赔偿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确定。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供应商不负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均不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未经供应商许可,如甲方擅自对设备加装附属设备、进行改造改装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如双方对本合同设备发生质量争议时,均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书面裁定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第三条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2-07-28到2023-07-27,共365天。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4490元(大写:肆仟肆佰玖拾元整);3、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1自2022年07月28日起至2023年07月27日止年底前一次付清方式4490365(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规定以及项目需求自拟添加。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24小时客服电话15145010520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0.4‰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0.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5%;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8日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8日签订地点:哈尔滨市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京路8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海富御景写字楼306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付爱民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贾再宝委托代理人:陈伟华委托代理人:贾再宝电话:0451-56207081电话:13911201270电子邮箱:57328992@163.com电子邮箱:3489413488@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呼兰支行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里支行账号:23001867338058000130账号:9550880220656900138账号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账号名称:哈尔滨京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025邮政编码:150076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8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2年07月28日中标通知书哈尔滨京投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07月28日就(黑财购备字[2022]06946号)4738(第2次)(项目编号HLJGCYC050701Z20221092043)进行询价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产品名称中标金额(元)(黑财购备字[2022]06946号)4738(第2次)4490合计金额(大写):肆仟肆佰玖拾元整合计金额(大写):肆仟肆佰玖拾元整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8个工作日(质疑期无质疑的)后至30日内,按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包括答疑、澄清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提前签订采购合同的,由于质疑成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承担。如采购项目被质疑,成交人在发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书》十五个工作日后投诉期无投诉的,再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人提前签订采购合同的,由于投诉成立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也应按上述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成交人(或采购人)应书面向省政府采购办报告。(后附中标(成交)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天)服务标准总金额(元)1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黑财购备字[2022]06946号)4738(第2次)--2022年7月-2023年7月电梯维护维修费1095--4490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07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修保养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哈尔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