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0040218920249001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JHZ240508334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梅花碑4号
联系方式:0571-87817105
供应商(乙方):上海广雾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国通路127号16层(集中登记地)
联系方式:021-625541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2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pdf

合同-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pdf

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供应商):上海广雾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项目编号为:JJHZ240508334,标项:1)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制定“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方案:2)创新挂车年审“无感智办”流程;3)普货车、企过期证件批量注销:4)支撑做好非依申请事项办理:5)建立运政人、车、企等信息处理规范。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及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五、履约保证金无六、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七、服务质量保证期(选用)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合同履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质量保证期满止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九、付款方式及成果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满足支付条件后,乙方需提供与合同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票据(发票或收据,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给甲方,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成果要求:1)“跨省通办”指标监测预警与统计分析设计方案(一篇)2)挂车年审“无感智办”优化效果评估报告(一篇)3)普货车、企过期证件批量注销、非依申请事项办理指南(一篇)4)运政人、车、企等信息处理流程指引规范(一篇)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I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4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而约定履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附件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甲方(盖运输乙方(盖章):技发展有法定代表成授权代表hr法定代表人9hr表))地址:杭州水城区梅花碑路4号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春泉路45弄联系人:联系人:吴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1739985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定海桥支付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1050175450000000321签订日期:2024年7月5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5日4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乙方(供应商):上海广雾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项目(项目编号为:JJHZ240508334,标项:1)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制定“跨省通办”提质增效方案:2)创新挂车年审“无感智办”流程;3)普货车、企过期证件批量注销:4)支撑做好非依申请事项办理:5)建立运政人、车、企等信息处理规范。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贰万肆仟元整(¥124,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及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五、履约保证金无六、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1七、服务质量保证期(选用)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合同履行时间: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质量保证期满止2.履行方式:甲方指定。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九、付款方式及成果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项目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满足支付条件后,乙方需提供与合同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票据(发票或收据,应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给甲方,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成果要求:1)“跨省通办”指标监测预警与统计分析设计方案(一篇)2)挂车年审“无感智办”优化效果评估报告(一篇)3)普货车、企过期证件批量注销、非依申请事项办理指南(一篇)4)运政人、车、企等信息处理流程指引规范(一篇)备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I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4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而约定履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附件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甲方(盖运输乙方(盖章):技发展有法定代表成授权代表hr法定代表人9hr表))地址:杭州水城区梅花碑路4号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春泉路45弄联系人:联系人:吴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1739985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定海桥支付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1050175450000000321签订日期:2024年7月5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服务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