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及保采购合同公告(黄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鄂B8NJ33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2、地址:下陆区广州路26号
3、联系方式:15972538251
4、供应商(乙方):黄石港区同源汽车修理厂
5、地址:黄石港花湖老闸38号
6、联系方式:13995963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及保养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修车任务
3、主要标的数量:1次
4、主要标的单价:2191
5、合同金额:0.219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在材料采购正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规定当天尽快完成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协议供货
9、采购计划备案号:黄财采计备[2020]XY0358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19-1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同源修理厂.pdf
车辆维修协议书甲方: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乙方:黄石港区同源汽车修理厂为规范机动车维修工作,本着公平合理、相互尊重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协议,现就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与黄石港区同源汽车修理厂签订如下车辆维修协议: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大修、小修、保养。二、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修车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的情况下,大、小维修项目应按规定时间当天尽快完城。三、甲方车辆如发生故障,乙方要迅速委派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如在现场不能维修的,必需拖回修理厂进行维修。四、在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私自驶出厂外。五,乙方对甲方车辆提供节假日修车服务。六、如甲方车辆发生事故,通知修理厂要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协调甲方办好保险事故理赔及交警所需一切手续。七、结算方式:按每次实际维修费用结算。八、甲、乙双方应多进行意见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甲方满意。九、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协议,均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和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盖)甲方签字盖章33二H12019、122.h1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及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