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2024)
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13606706
五、合同编号:11N58176841L20245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资产评估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
联系人:吐拉尼沙
联系电话:19990350380
传真:/
地址: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评估合同.pdf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编号:天拓评咨字(2024)第004号本合同书确认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卫生院(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就其所委托的林地补偿价值进行评估,并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基本事项1、评估目的:为委托方拟核实申报资产补偿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2、评估对象:(在“口”中打√确认)资产组合口股东全部权益口单项资产3、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及范围为委托方申报的林地及林木资产。4、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10日。5、价值类型:(在“口”中打确认)补偿价值清算价值口投资价值口6、评估报告使用者:本合同书约定评估报告供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二、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法1、本项资产评估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2、上述服务费在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待评估报告交付时由委托方一次性支付评估费用。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制定本评估委托合同书。(一)受托方责任与义务1、受托方应当按本合同书的约定,完成评估业务并提交报告一式肆份。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受托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3、受托方和资产评估师对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4、受托方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报告及评估资料向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外的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如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评估委托合同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解除评估委托合同书。并可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评估费用。第1页共2页6、委托方或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评估所需资料或提供资料失实而使受托方未能履行协议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可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评估费用。(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责任与义务1、资产占有方应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应当为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委托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资产评估师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委托方或者资产占有方应当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2、委托方或被评估单位应予以充分的配合,提供评估所需的各项记录、权证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完整,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3、委托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向受托方支付评估费用。非因受托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委托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4、未征得受托方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评估委托合同书的变更1、签约双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评估委托合同书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2、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书。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其他约定1客色格市房动3已生委托方:受托方: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文建中爱国到甲方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216号联系电话:0991-4543991、4543993开户银行:农行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银行账号:30001201040003751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产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